一个人被砍了头颅,自然必死无疑。可是要究其根本,却大有文章。常见的死亡原因不外六种:暴力、重疾、中毒、高低温、窒息、电击。砍头毫无疑问属于暴力外伤,失血过多致死。问题是头被砍下,人并非立即死去。也可以说是大脑缺氧造成的死亡。又或者是失去神经传导,心脏骤停导致死亡。
王峰也没有讲清楚,人是被杀了才割的头颅还是活生生的被砍了头。
所以我其实听他们在争论觉得十分烦躁。哪有人在讲验尸报告时,讲一点留一点,等其他人提出了看法又拿出一条内容来推翻的?
这岂不是业余之极?
一直没有说话的九五后美人秘书翟妮道:“被砍头当然是外伤致死,还用问?”
我不答她,转头跟王峰道:“验尸报告可以给我看看?”
王峰道:“当然。不过,重要的内容我都已经提了出来。”
王峰自他面前的桌面上拿了一叠报告递给我。
验尸报告很繁冗,长达三页纸,多是各个组织的检验数据以及各种尸变细节作为论据以支持结论。此处将不原文复述,只提重点:
××县公安局第162号尸检:
一,案由:未明。头部缺失死亡。
二,病理学检查:
(一)、尸表检查:
成熟男性尸体一具,身份未明。年龄30-35岁,尸长176公分,无头。发育无异常,营养良好。肩、股、膝、指均现尸僵,背部暗红色尸斑,挤压褪色,有转移迹象。其余皮肤苍白,无黄染。颈部伤口卷曲,切面整齐。胸廓对称,腹壁无异常,四肢无畸形,指、趾甲紫绀显著。
(二)、内部检查:体腔,心血管、呼吸、消化、泌尿系统均无异常。
(三)、组织学检查:无异常。
结论:死亡时间为凌晨零点至一点半,死因为外伤导致机械性窒息。
单凭尸斑指压可褪色这一点,就可以证明死者在10-12小时间死亡,算起来的确是昨夜里就死了的。
一般推测死亡时间,通常是通过眼角膜混浊程度来判断——死亡一至两小时,角膜湿润,瞳孔透明。三至四小时,角膜湿润,瞳孔开始发白。六至八小时开始干燥,瞳孔透明度逐渐丧失。九至十一小时,出现微混浊。十二至二十三小时,混浊增强,瞳孔尚能透视。二十四至三十小时,可见角膜显著混浊。超过四十八小时,则完全混浊,看不见瞳孔。
除了尸斑、角膜,还可以通过尸冷公式【死后经过时间(小时)=37度-尸体直肠温度/0.83*系数。所乘系数:春秋季为1,夏季为1.4,冬季为0.7。】和尸僵出现的部位来判断死亡时间。
正如王峰所说,他提出来的已经是重点,再无其他可说的。但是如果我是死者家属,面对这份报告,我一定会要求重做。
报告中只字未提死者生前血量有异常,而且检验报告更与他说的产生了矛盾。因为报告中清楚写着“发育无异常,营养良好”。仅拥有常人三分之一血量的人竟然“营养良好”,甚至孔武有力,还参加过我的婚礼,这分明是见了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