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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七个隆咚锵咚锵

两匹骏马在宽阔的田间飞驰,程进胯下的黑马虽然驮着两个人,但它仍旧拉开后面的棕马一大截,这并不是因为黑马要比诸葛云湛骑乘的棕马更有耐性,而是程进有着极高的驭马技艺,并且,诸葛云湛的马被刀剑所伤,伤口中一直有鲜血汩汩涌出,让它越跑越感觉吃力。

行镖的人都擅骑射,作为行镖世家,马上马下都不能含糊,程家人从小便要习取骑射功夫。

从一开始接触的小矮马到一丈高的硕马,程进从小马不离身,他喜欢马,甚至有时候能在厩房里与马群同吃同住,私语一天,他对马的痴迷与了解恐怕整个沂州城里也再找不出第二个。

而诸葛家的情况就大为不同了。

诸葛家是修文世家,长久以来,诸葛家的人都是乘轿子、搭马车出行,繁缛的长衫常年裹在他们的身上,这些衣服非常不适于骑马,而武人的短打衣服在他们看来又有失风度。

再者一说,骑马的摔伤的危险要远大于乘车坐轿,无论是伯叔兄长,还是家中仆役,都不会让金贵的公子哥们有机会骑马。

诸葛云湛天生桀骜,好动而不喜静,他显然不会就此罢休,眼皮子底下行不通,可以另辟蹊径的嘛,他想。

于是乎,诸葛云湛经常借着父亲公出之机溜出诸葛府,他进出万通镖局央求程家人带他骑马,甚至连门童都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家人。

不过,毕竟他是偷学,虽是能上马下马,但出去驰骋的机会却是不多。

不过虽然学的稀松,在马背上上下颠伏的节奏诸葛云湛还是能摸得清楚的。

当然,作为为儒风世第看家护院的家丁来说,佟欢接触的更多是转磨拉货的挽马。

挽马与骑乘马显然有极大的差别。

挽马粗壮耐久,容易养活,适合拉车驮货;骑乘马腿长脚快,俊秀灵活,适合骑乘,但却比较金贵,需要精料喂养,若不是在塞北、河套这种养马地,汉地的一般人家根本养不起。

主家不尚武,所以对于佟欢来说,牵缰引马的活常有,接触骑乘马的机会却不多,更别说学了。

诸葛云湛催马紧追,他发现自己这次骑的远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好,从拍马脱出阵来,他感觉到的只有兴奋,并无恐惧,但等到他被程进越来越远地甩在身后,恐惧重新布满他的心房。

他不禁紧了紧手中的缰绳,放慢马速,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胯下的棕马屁股上剑伤累累。

诸葛云湛松开缰绳,跳下马背查看棕马的伤情。

程进见诸葛云湛没有跟上前来,紧忙驭马回还,他并到诸葛云湛的身侧,看着棕马屁股上流出的鲜血,心生怜惜,也跳下马背来。

棕马的屁股上有三处刀伤,伤口一寸多深,一尺见长,虽未砍到筋骨,但皮肉却鲜红地翻开,刚刚一颠一簸地奔跑,更是加速了血液的流出,旋停的地面上、马腿上、马尾上,不多时一片鲜红。

“火折子有没有?生火,烧些草灰出来”,程进焦急地说。

诸葛云湛与佟欢四目相对,他们知道草灰可以紧急止血,但他们翻了翻衣袋,里面空空如也,只得摇头。

看着依旧汩汩鲜红的伤口,程进长叹了一声,他将枯草从地上拽起,搂了一抔底下细腻的黄土按在伤口上。

棕马左右摇动着身躯,疼的口中直吐酸水,它撅起双唇,痛苦地鼻息。

“马儿,马儿,你会没事的,别怕……”程进伸出手来,在棕马的宽长的面上摩挲,他试图安抚它的痛苦和不安。

棕马的鼻息由强烈到舒缓,它的情绪很快平静下来,但屁股上的肌肉仍旧紧绷着,埋在肌肉里的马筋和血管也依旧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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