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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面对这种明显故作姿态的赞誉,驱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继续保持着沉默。让保罗面对朱利安的轻度嘲讽也只是小声地哼了一声。

“那么,我们就着手解读散落于事件各处的启示录式的象征群吧。凶手在尸体周边布置各式的破烂,到底是有何目的?这些行为对凶手来说,到底有何种意义,能为凶手带来何种得益?为何他需要让人们混淆隐藏意义与表面意义,也就是混淆暗号与象征呢?简单来说,他的目的,是嫁祸于七个世纪前已经死绝的清洁派狂信者吗?不,这个假设实在太荒诞无稽了。没必要花费如此大的力气,去捏造一个谁也不会承认其存在的假凶手。只要在杀人现场随手丢个偷来的笔记、打火机之类,条子们自然会欣喜若狂地扑向其所有者。不是这样的。凶手为了隐藏某种东西,某种要是放置不管,就会使人一目了然地得知凶手的动机、犯罪手法,简单来说就是暴露凶手真身的东西而布置了那些破烂。如果使用逻辑思考,这是唯一能得出的妥当结论。因此,侦探所需做的事,就是正面突破这一道因其最脆弱而得到凶手誓死守卫的防线,除此以外别无他想。发现混杂在启示录式的象征群之中,对凶手来说足以致命的某样东西,这才是正确推理的起点和全部。

“这里,我们来将凶手蓄意带进案件中的象征群,按照其性质分成两类吧。第一,是石球、弓箭,以及红、黑两匹马。第二,是恐吓信、剑、秤,还有白、灰色的两匹马。石球和弓箭被用作了凶器,红马和黑马,是凶手冒着危险,不辞劳苦地带到现场杀掉的。这些东西并非是为了象征什么而被凶手从外部带入的,而是杀人事件现场本身的内蕴。相反,剑与秤并没有被用作凶器,单纯地放置在尸体的一旁,引人遐想。最初的白马和最后的灰马,只是简单地在马厩内被杀死的。要是同样想大费周章的话,白马得在中庭杀,至少也得在埃斯克拉芒庄的背后杀掉,那匹被涂上灰色油漆的小马,也该和黑马一样在悬崖下被发现。这些对凶手来说,就是没有真实必要性,只是从外界带入事件中的要素,最初那封恐吓信将第一和第二类的要素归纳到清洁派、启示录等架空理念的范畴内,企图将两者混淆,从这点意义来说,性质虽不同,还是应归到第二类中去。

“这里,在被杀死的马之中,我们先考虑费了一番周章在马厩外面杀死的红、黑两匹马。考虑到其他的马只是在马厩里被杀,应该认为凶手有着不能随意杀死这两匹马的理由,必须积极地将马带到杀人现场杀死。我们先考虑两匹马中的第一匹,就是在卡尔卡松城堡塔下被杀死的罗什福尔的红马。傍晚,在化装游行结束后的人潮中,凶手要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偷马。明明可以先把马杀了,却直到行凶的深夜为止,将马藏在城堡背侧,如此大费周章都非得要将红马在那个地点、那个时间杀死不可。我理所当然地推断,这匹红马的存在是解开诺迪埃谋杀案里密室之谜的关键。为了布置一个密室,为什么凶手需要用到一匹马。我们要将死在塔下的红马身上被赋予的一切关于启示录的意义剥除,不要再将罗什福尔的马当成某种带暗示性的象征,单纯就将它当成一匹马来考虑。除去食用和当宠物把玩这两点,马的生物属性赋予它的速度和力量,无疑就是漫长的历史中马对人最大的利用价值。对,利用了马才能达到的速度或者力量,这两者之一对密室的构成是不可或缺的。

“那么,凶手所必需的,是速度呢,还是力量呢?在这个场合一定是力量。要是凶手想利用马缩短在一定距离内的移动时间,或者增加在一定时间内的移动距离的话,那就是说,凶手想伪造所谓的不在场证明。然而在诺迪埃谋杀案的当晚,关系者中无一人拥有不在场证明。要是他们之中哪怕有一人确立了不在场证明,那么我们还有必要从速度的观点怀疑,是不是利用了马这一生物道具使得其不在场证明成立,而现实中这种怀疑已经缺乏必要性了。这么一来,凶手所需要的必然就是马的力量了。

“马的肌力的确比人要强大得多,但空有这份力量是派不上任何用场的。要将马可以发挥的力量转化成人所期望的形式,需要将这

原文为“藏起”,疑为原文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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