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要说的是,
我的当事人已经5年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了,这5年来,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女儿会在某一天出现在他们面前,可事实上是没有;
5年没有见到亲生骨肉会是个什么感受?
我相信柳董应该能体会一二。
我这里有两张照片,请大家可以看一下。
第一张是柳董去年在一次企业家论坛中的影像,大家看看是不是意气风发?
第二张是柳董在女儿失踪5天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的照片,大家自己看看,我就不作过多的评价。”
很快就有投影仪架起来,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个明显的对比。
第一张中柳董显然是平时常见的成功人士的模样,面带微笑,对着镜头侃侃而谈,言语中充满了自信与强势。
到了第二张的时候,完全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简单点说吧,要不是身上那套衣服还有几分气势的话,说是乞丐都有人信。
双目无神,眼袋深重,满脸胡渣,平时梳得整齐的头发也如同鸡窝,明显瘦了一大圈。
“需要再次提醒各位的是,这只是柳董在女儿失踪5天后的照片,如果是失踪了5年呢?
会是个什么样子?大家能想像得到吗?
如果想像不到的话,可以看看我的两位当事人的模样。”
众人望向曹同山与刘招娣,嗯,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非要形容的话,只有四个字:‘死气沉沉’。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给我的当事人开脱,而是要告诉各位。
他们多少次怀着希望,在等待着亲人归来。
可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希望,看上去是一个美好的词汇。
但实际上呢?
希望,固然予人以美好的期盼,可有时候也会成为一场残忍的酷刑。
在这5年里,他们一直在被这种酷刑折磨!
原本他们的生活并不应该是这样;
原本他们应该会有外孙或外孙女;
原本应该会有这么一幕幕的场景,孩子为什么还没学会走路,是缺钙了么,赶紧炖点排骨给孩子;孩子上哪个幼儿园好;孩子成绩不好怎么办?孩子早恋要怎么引导?
但……
现在他们都不用去考虑这些了,因为他们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家了。
我要强调一下,我的当事人,是在饱受了希望折磨的情况下,才做出了这样不理智的行为。
我这话的意思是:他们的本心,是不想犯罪的。
说这些不是为了给我的当事人开脱,他们的确触犯了法律,理应接受惩罚。
但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惩前毖后!
大家不用担心他们还会不会犯罪,我觉得他们不会了。
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女儿的‘下落’;
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了‘希望’。”
全场静默……
稍倾,有人开始流泪了,议论声也渐渐响起,不过一直控制在很小声的范围,似乎是怕惊动了这个画面一般。
就连那位女性的审判长也垂下了眼帘。
判决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曹同山夫妇非法拘禁柳诗诗一案,两人皆供认不讳。
但考虑到拘禁期间仅限于人身自由,并未有更为恶劣的行为,判处曹同山有期徒刑2年;
刘招娣杀人未遂,但考虑其精神状态,判处有期徒刑3年。
赵康死刑,即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