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看我背篓里有些啥,”背篓里都用大的绿色的叶子垫着和盖着了,毕竟装的是野畜,万一在背篓里排泄了,背篓容易脏,衣服也容易弄脏,而且不盖着,怕路上遇见人不好解释,毕竟原先的王雨(对,原主叫做王雨,这也是王欣雨为什么能很快适应这个身份的一个原因)并没有半分身手,总不能说一会捡野鸡,一会捡兔子的,所以这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听到王欣雨这样问,柳氏才转过头来看了眼背篓,结果吓了一跳:“雨儿这野鸡和兔子是哪儿来的呀,”“娘,这是我在山上抓到的,”听见王欣雨这样说,柳氏更是吃了一惊,早知道这野鸡和野兔可都是最灵活的,没有些功夫很难抓住的。
“雨儿你怎么抓住的呀,”柳氏疑惑地问到,“娘,我就是运气比较好,你看这竹鸡是被东西刺到了翅膀,没法飞了,所以才让女儿我捡了个便宜,至于这兔子,是我看见它进了兔子洞,正好用烟熏,把它给熏出来的,”王欣雨半真半假的说,听见女儿这么说,柳氏看了眼那野鸡,果然翅膀那有一处血迹,也就信了。
看见这三只兔子和一只野鸡,柳氏也高兴坏了,毕竟这野物可是难抓,不然家里也不至于过成这样,“娘,我打算把兔子拿到卖了,把野鸡留着自己吃,您说呢?”
“这野鸡留着自己吃吗,要不都卖了,”知道柳氏舍不得吃这难得的东西,于是王欣雨说,“娘,家里已经许久不见荤腥了,而且这鸡出了血想卖个好价钱也难,就我们自己吃了吧,小雷他们还小,得补补身体。”
听见女儿这么说,柳氏也觉得是,就答应了,觉得毕竟自己没本事,儿女跟着自己受罪,这好不容易抓到点野物,给孩子们补补也好。
“那,娘我去镇上把几只兔子卖了哈,正好早去早回,好回来吃晚饭,”说完王欣雨就背着背篓出门了,还是把背篓盖得清全,免得别人怀疑。
早上七点左右进的山,在山上逛了接近两个时辰,已经快十一点了,这日头正足,王欣雨也不敢耽搁,背着竹篓看着原主原有的记忆往着镇上走去,一路遇见了好几个村里的长辈,也都靠着原主的记忆混了过去。
走了大概接近一个时辰,总算是走到了这关新镇,镇上这个点叫卖的摊子倒是不多了,只有几个零零散散的铺子,看来这想在路边吆喝是不行的了,毕竟这日头太烈,行人不多,因此王欣雨就背着背篓往镇中心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