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平的印象里,方少难是个有趣的人。
尽管跟着商队行商,大家都随意得很,他还是带着发髻。
这里的人喜欢留长发,如果太长了拿刀一割就好。
为了随大流,李平也是如此。
正是因为如此,当他首次见到方少难时,还以为他是这个商队里负责掌簿的,或是十分有地位的人。
后来,他才知晓那支发髻是方少难的妹妹送的,故其十分珍重。
尽管与其为商队忙前跑后的身份不符,经常遭人拿此消遣,却从没见他摘下来过。
可此时,他却是披头散发,那根发髻也不见了。
“少难?”
又唤了几句,对方挣扎了下,还是没能睁开眼皮。
“他撑不了多久的。体内的阳气应该都被取走化入这水中了,如果离开这水,只会走得更快。”
“没有办法?”
“以你们这边的灵气情况,一点可能都没有。能救他的极阳之物,或是修有极阳功法的高人,也还在那洪荒中。”
见李平脸色不佳,狐妖又说道。
“我记得这人,当初马车上就是他来探查的吧。你如果为他感到不值,那倒不必。在洪荒中,多少族里的大能,也包括你们人族的英雄豪杰,都在混乱中枉死。就算他今天活下来,就算得到我们的庇护,也活不了多久的。”
“最起码,他现在走,也不用经历那么多的恐惧和痛苦,也算是一种幸运了。”
李平知道她的意思,从某一方面来说,这的确没错。
方少难并不是个谨慎、果断的人,跟这里的许多人一样,都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跟他走得近而已。
他起身,但下一刻却又突然止住身形,只因方少难好像醒了。
“李兄?”声音轻轻的。
他还是没有睁开眼,好像只剩有开口说话的半分力气。
另外半分用作费力地昂头,以免把水吞入。
“是我。你——”
李平迟疑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此刻,竟突然希望对方不要恐惧、不要害怕,不要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