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彩芝诉石磊、石然遗产继承一案,现在开庭。”等待书记员报告开放准备已经就绪后,审判长宣布开庭。
这是一起比较特殊的遗产继承案,原告连彩芝与两名被告的父亲石解放属于黄昏恋。两人结婚还不到三年石解放就去世了。谁也没有想到,就在石解放的后事办理完毕不久,连彩芝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石解放留下的唯一遗产——一套85平方的住宅。
今天是开庭的日子,不知是不愿意面对两名被告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原告连彩芝并没有出庭,代其出庭的是她的儿子连云飞。
主持审判的审判长是一位年过40岁的中年女性法官,庭里安排她来负责审理本案,也是在考虑到本案的情况以及她的办案经验后做出的。这位女法官工作从事审判工作近20年,审理了大大小小数百起家事纠纷,而且驾驭法庭的能力也非常出众。
“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审判长说道。
“原告连彩芝,女,现年67岁,住商都市幸福小区8号楼1101号。
被告石磊,男,43岁,住商都市福云小区6号楼1501号。
“被告石然,男,42岁,住商都市彩云小区2号楼301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依法参与继承亡夫留下的位于商都市**路**小区**号楼**号的住宅一套;
“2.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连彩芝与石解放系合法的夫妻关系,诉争房屋系石解放死亡之前的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依法属于石解放的遗产。做为配偶,原告依法享有继承权。
“……
“现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商都市黄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连彩芝。宣读完毕。”
原告代理人连云飞宣读完起诉状,目光在从审判人员处开始,转到了两名被告及其代理人关恒身上。
“被告进行答辩。”
石磊和石然都看了眼关恒,关恒点了点头。
“答辩人石磊现口头答辩如下:首先原告所诉房屋并非仅是我父亲所有,应当首先在确认我父亲具体遗产范围后再行考虑继承问题。答辩完毕。”石磊在按关恒事先准备的答辩内容,进行了简单地答辩。
案子的事实确认太简单了,原告连彩芝做为自己父亲的合法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这一点也无可争议,那就只能从遗产范围上答辩了。
“答辩人石然的答辩意见同石磊一相。”石然答辩的内容就更简单了。这也是多人诉讼中的一个特点,后面发言的人如果没有需要特别补充的,只需要在法庭上说上一句“我同意某某的意见”即可,如果有需要补充的,则说“我同意某某的意见,但需要补充说明如下:……”。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先行举证。”
……
庭审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在原告举证时也未生出任何的波澜。沉默有时代表着妥协,而有时则表示着即将的爆发。
“被告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暂时没有。”关恒代表两名被告回答。
“原被告双方可以向对方发问,所问问题,必须和本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