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彩礼返还的案子,都不复杂。
在整个法律界对彩礼的性质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根据最高法的解释,只要有下面三种情形之一,而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唯一的区别就是返还多少的问题。
这三种情形分别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后两种情形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如果不离婚,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周强和杨彩玲这个案子,存在特殊性,这个是必要要考虑的,这也是关恒之所以说,可能只会返还一部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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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举证、开庭、判决,这是民事案件的四个步骤,前三步是律师的工作,判决是法院的活,律师做不了。
说是律师做不了,也有点太绝对了,还真有律师帮法官写判决书的。不过,那位律师和法官早就成为狱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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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开庭的时候,关恒看到被告没有到庭,坐在被告代理人处的是一身着职业装的女性,看来被告也是委托律师出庭的。
事实和关恒猜想的一样,对方果然也是一名执业律师,姓郑,郑律师。
这下好办了,事实上,律师在法庭上最愿意面对的还是律师,因为职业规则的要求,律师在法庭上发言还是很文明的。虽然也有律师在法庭上口出不逊,但那毕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律师在法庭还是很规矩的,极少出现人身攻击的情形。最多为了在当事人面前表现一下,发言的声音会大一些,这样会让不明真象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律师很厉害。
事实上,真正厉害的律师从来都是说话不紧不慢。
而面对当事人时,则不一样,不说上次关恒差点被当事人家属围攻的事,仅仅关恒就遇到过不只一次在法庭上被对方当事人出言不逊,做为律师不可能在法庭上和对方当事人对骂,只能要求法官进行制止。但效果有时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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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庭的情况下,这件案子就成了两个律师的对决。
这个案子不适用“因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一条件,这点彩礼,想让周强的家庭生活困难,再找两个媳妇都也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