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烤鸭,周婶家、里正家、老族长家,每家配上椒盐送了半只。
剩下的一只半,叫全家人抢着吃完了。方圆吃的意犹未尽,与明志二人相约好了,明日再到芦花荡里扫荡一圈,多抓几只肥鸭子回来烤了吃。
李寿也吃的意犹未尽,不过他的脑回路,已经升华了一个档次。
“月儿,这烤鸭可以做出来卖吧?”
明月想了想,卖是可以卖,不过怎么卖?这个问题就比较纠结了。
毕竟,福生记作坊里的吃食都是量产,主要走的是批发路线,即便将来自家开了商行,主要卖的也是干活、零食等能长期储存,并且耐运送的食物。
而烤鸭这个东西,趁热才好吃,若单单只在云溪县城里卖,费时费工不说,也赚不了什么大钱。
明月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李寿想了想,倒是出了个主意:把这烤鸭的方子送给刘家,让刘家去卖,也叫他们多一门赚钱的营生。
这个主意,确实对刘家有益,烤鸭放在卤肉铺里卖,也确实最合适,但明月还是把它给否了。
古人言:升米养恩,斗米养仇。
第一次帮他们开卤肉铺子,送他们卤水方子,是出于好意想要帮衬他们一把,这便是升米养恩。
第二次送他们一道烤鸭方子,难保不会将他们的心养大了,隔三差五的上门来要其他的吃食方子,你若是不给,就必然生了嫌隙,这便是斗米养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