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余晖燃烧着晚霞,鳞次栉比的火烧云染红了半边天。
有好几个小时,惠尔斯首席执行官布兰诺办公室里有两个人一直谈着话。
年轻些的男人是刚从云鼎商超集团回来的约翰,在他看来,今天和徐梦蕾的会面糟糕极了。坐在对面的是布兰诺,他穿着惠尔斯集团公司标志的西装,左腕耸拉着一条金链子,近乎花白的头发有点不修边幅,手里端着一杯咖啡。他像个老前辈一样倾听着约翰的诉说,从他青一阵红一阵的脸上看得出来,他感觉这次会谈糟糕极了。
在约翰看来,红山资本虽然以雷厉风行、凌厉狠辣著称,但都是在商业规则内进行的利益角逐。这就像两个人下围棋,规则简单,变化无穷,只要你遵守基本的规则,无论你用什么谋略,最终围地最多者即是胜者,胜王败寇。可如果你的胜利中掺杂了一些违反规则的手段,就像下围棋,别人落一个子,你非要落两个,那就不叫取胜,那叫耍无赖。这恰恰是约翰最不能容忍的,他相信唯一能让对手信服的方式就是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把对方打败,让对方毫无还手之力,让对方输得明明白白,而不是搞一些徐梦蕾口中的下三滥。因此,他是这种公平较量信念的维护者,同时也是红山资本道德底线,这也是他始终把红山资本当做的事业平台和心灵归宿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唐之信缠上非法集资案,约翰也是知道的,之前翁百川汇报说,唐之信是被员工匿名举报的非法集资,他还挺高兴。因为对手犯错,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商机。他以敏锐的商业嗅觉判断到,唐之信深陷囵圄,此时云鼎商超集团群龙无首,正是进攻的绝佳机会。
但从徐梦蕾会谈的反应和翁百川最后被带走这两件事情中,他虽不知道背后发生了什么,但隐约感觉到,这背后一定有一些不为他所知的肮脏的勾当,而自己也有可能牵连其中。
他告诉布兰诺,之前他用对付徐梦蕾的“估值理论”说服了翁百川,投资1.5亿美元占了他30%的股份。而翁百川也算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他提出了交叉持股的要求,即你约翰用1.5亿占有我30%的股份,你也要允许我占有你将要取得控制权的云鼎商超集团的股份,至于股份怎么收购,由翁百川自己定夺。但他没想到的是,翁百川会和唐之信的官司有关系,这是今天他气愤的主要原因。
布兰诺一直静静地地倾听着,不时地抬起手捋一捋他有些散乱的头发,这是他倾听或者思考时惯用的动作。
约翰又把和翁百川达成的协议,摊开放在布兰诺的办公桌上,示意布兰诺阅读,布兰诺婉言拒绝了他,说这是商业机密,他看不合适。
约翰说,这是一份已经作废的协议,知道也无妨,他便把协议中最主要的九条内容告诉了布兰诺。协议主题思想是并购和联盟:1.由红山资本收购唐之信的股份,翁百川负责收购剩余的股份2.云鼎商超集团收购完成后,云鼎商超集团改名为红山云鼎集团,由翁百川出任红山云鼎集团的总裁。3.翁宝川原有的隆盛集团更名为红山隆盛集团,为红山集团的子公司。4.红山云鼎为商超领域第一战斗系列,主打高端百货;红山隆盛集团为第二战斗系列,主要中低端百货。两个集团遵循统一战略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经营策略。5.云鼎商超集团之前的物流园、同城快递、生产基地及电子基础设施同时服务红山云鼎和红山隆盛。6.红山云鼎和红山隆盛组团开购物中心,同时选址,同时开业。7.红山云鼎、红山隆盛和惠尔斯签订价格同盟,稳定市场秩序。8.红山资本收购的农产品基地,负责向红山云鼎、红山隆盛、惠尔斯以同一价格统一供货,其他品类由三家共同委托“地头蛇”翁百川去谈判,保证成本最低质量最优。9.取消“类金融”模式,与供应商按批次结货款。
在约翰看来,这是一个保守的市场经营策略。按以往的战法,他完全可以统一市场,可惠尔斯是一个大型国际连锁机构,整体规模不亚于红山资本,两虎相争的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
再加上他和惠尔斯首席执行官布兰诺都是西国人,还是忘年交,经常在异国他乡奔波的约翰,于公于私都不愿与布兰诺为敌。
这样一个完整的战略整合计划,在翁百川被拘捕时完全被打乱。如果有人以投资隆盛集团30%的股份为由,硬要指控他,说他是这件事情的参与者或者幕后主使。先不说罪名是否成立,都足以让集团总部通知暂时延缓此前的计划或把他调回总部一段时间,以消除影响。而战机稍纵即逝,错过了时机,虽然能打赢,可耗费成本要大得多。
布兰诺频频点头,赞叹他的睿智,赞许约翰的市场规划,认可他的重情重义。从商战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是一份互利共赢、无懈可击的并购和联盟协议,这样一个战略如果实施,确实可以一举改变目前的市场格局。两强相争就变成了两强联盟,就有机会把商业触角深入更广阔的中低端市场,那可是一块大大的肥肉。
而此时的约翰,越来越忧虑,这个战略构想和此时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这漫天红霞的迷人画卷里卷进了几朵乌云,真叫一个大煞风景。
坐在对面的布兰诺,看着眼前忧心忡忡的约翰,他在想,接下来说的话,不知道会不会给已经很忧郁的约翰身上再泼上一把冷水。但他决定还是告诉约翰,不这样说就违背了自己和约翰这忘年交的情分。
布兰诺脸上挂着一丝和蔼的笑容,说道:“约翰,你的盟友翁百川是不是选错了?”
“我从来不会选错人。”约翰脸上带着一丝坚定,低声回答道。
“我可不是事后诸葛亮,我的意思是唐之信比翁百川更适合做你手下的总裁,唐之信卓越的经营才能我是领教过的,他可是有前途的青年才俊。”布兰诺继续抿了抿咖啡,端详着眼前失落的约翰。
“布兰诺先生,您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唐之信是狼,不是狗。而我需要时一条忠实的狗,而不是一条桀骜不驯的狼。”
约翰迷恋东国文化,确切地说他应该是迷恋东国的《孙子兵法》,他把《孙子兵法》第十三篇——用间篇背得滚瓜烂熟,他深信在于对手开战前,必须对对手的情况了如之掌,尤其是对手的个性性格和经历。而用间是最快捷的方法。
对于唐之信在商战天赋和商战能力,他委托市场调研公司,做过很细致的《尽职调查》,他个人经历、他的爱人和他的人脉关系,都像一个个word文章一样牢牢地储存在这个巨大的硬盘里——约翰的大脑。经过对调研数据的仔细揣摩和推断,他确信唐之信是狼,是一匹桀骜不驯的狼,是一个宁可战死沙场,也不可能妥协的狼。而狼是不可能被驯服的,他要的是横行天下,君临天下。
在红山资本,特别是他的手下,他满足不了唐之信的志向,所以他只能打败他,彻底的消灭他。假如他俩生活在充满刀剑杀戮决斗之风盛行的中世纪,他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