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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文求不朽

不过虽然不知道传世之作背后的意义,但是他看书的时候,身心却是不断受传世之作浸润的。

系统给他整理的传世之作合集,开篇是诗经。

若是之前,他看到诗经,大概只是看两眼,随便翻翻,也就放一边了。

而这一次,他完全没什么浮躁的心气,自然而然的,就默默看了下去。

诗经中的诗篇,包含三种层次的传世之作。

有些诗篇,在成书的百年间,流传不断,但成书之后,就只能通过诗经看到。

这就是百年传世之作。

有些诗篇,成书之初,依旧被广泛相传,但随着时间的增加,各种文学作品的增加,慢慢的,在千年之后,就少有被人提及。

这就是千年传世之作。

只有一些诗篇,无论是成书前,成书后,乃至千百年后,它都依旧被人不断的传诵,比如众所周知的关雎,蒹葭等。

这些就是万年传世之作。

系统给李承天的是整本诗经,并没有去给他再详细分出百年传世,千年传世,万年传世。

整个传世之作的合集,都是如此,都是一堆诗文集子。

这样读起来,并不是最快能赚钱的办法——最快的赚钱办法,是只读万年传世之作。

但此时的李承天,已经有了数十亿。

钱在他眼里,越发与单纯的数字无异。

而且李承天第一次读这个传世之作的合集,也是不求甚解,只是单纯的想读。

所以,他并不在意自己读书的方式,是不是最快的赚钱方式。

因为他读的时候,赚钱飞快。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他停了下来,下去吃了早饭,然后去到酒店大厅,直接坐在大厅的沙发上,边看书,边等林霁雪。

现在他没有别的好去处,又不方便马上带林霁雪去买房买车,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在这酒店里,帮林霁雪也开个房间,做办公室。

当然,仅仅是为了方便,并没有别的想法。

九点的时候,林霁雪来到了酒店大厅。

她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坐在沙发上,用手机看书的李承天。

看书入迷的李承天,也没第一时间看到她。

于是她就打起了李承天的电话。

电话一通,李承天看到备注是林霁雪,知道林霁雪可能到了,于是马上接通,同时两眼向酒店门口看去。

林霁雪穿着一身白色衬衫式连衣裙,微微曲卷的头发,自然的斜在肩上,淡妆丽质,胸满腰弱,**银鞋,气质超然。

只是一转眼,李承天就被这一份靓丽吸引,认出了是林霁雪。

于是连忙站起身来,向林霁雪招手,“林小姐,我在这里。”

林霁雪闻声转目,秋水明光,看着李承天微微一笑,招了招手,向李承天轻盈走近。

李承天也离开沙发,向林霁雪走近。

两人几步碰面,李承天即向林霁雪笑着说道:“林小姐真是一个准时守信的人,能和你合作,是我的荣幸。”

“不过我现在还没有安排好我们的公司具体地点,可能要委屈一下林小姐你暂时要在这酒店的房间里,工作几天。”

“其实前几天,我也可以买好房子,但我后来想了一下,买房子的事情,是林小姐的工作内容,我不能越俎代庖,所以就放下了。”

“你应该带身份证了吧,如果觉得没问题,就把身份证给我,我去给你来个房间,暂时我们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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