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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太守羹

翌日晨起,朝颜起来,打了一个鸡蛋,再和着昨日从田野上摘回来的荠菜,小心翼翼加下面粉,再加水,拔了一双筷子细细搅着,绝不叫一丁点面粉从盆里倒出来。

菜团搅好,她熟练地扒开灶眼的铁板,空气涌进灶眼,将里头积攒了一晚的热气猛然吹散,一股火腾然冒起,铁锅顿时渐起白烟。

用筷子搅了一小块猪油,扔进锅中,猪油在热锅中融化,香气四溢。朝颜将菜团一分为二,贴在猪油上滋滋煎着。不过须臾,诱人的香味从锅中扩散出来,勾人馋虫。

朝青从床上滚下来,趴在窗户边,一脸的笑嘻嘻:“姐,这菜饼子可真香啊。”

朝颜面无表情:“若是你今日再不上学,我决不让你再吃饭。”

朝青顿时耷拉着脑袋,蔫蔫地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外头走去。外头简陋的盆架上放着一只木盆,朝青胡乱洗了脸,回来只见小桌上早就摆了两碗稀粥,方出锅的一只菜团子放在中间,异常的诱人,旁边仍旧是一碟朝颜腌的王瓜,又酸又脆,正适合下粥。

朝颜正在清洗锅铲:“菜团子已经包好,放在你的书袋中了。读书人不能饿肚子,千万要记得吃。”

朝青说:“我吃一只就够了。”

朝颜手上不停:“朝葵已经长得快比你高了。”

好吧。朝青拿起菜团子,张开嘴狠狠地咬了一口。姐的手艺在花州,那是数一数二的。自小到大,只吃过朝颜做的菜的朝青如此想道。半大小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菜团子酥香,又下足了料,不过须臾,朝青已经在抹嘴了。

朝颜这才坐下来,端起那碗稀粥,喝一口,细细地咬一口腌王瓜。

朝青背了自己的书袋,十分乖巧地摆摆手:“姐,我走了。”

朝青一走,屋子里顿时只剩下她自己细细吃王瓜的声音。正房那头却渐渐有了动静,听得吴氏在骂骂咧咧:“死鬼,你自己煮罢,不然叫你的好侄女赏你一个菜团子,人家的菜团子加鸡蛋的呢,比大罗神仙的琼浆玉液还好吃呢!”

二叔到底是惧内,没有动静。

这样的戏码一日不知要上演多少回,朝颜面无表情,只将那几根王瓜细细吃了,将一碗稀粥吃的干干净净。

刷完饭碗,又将屋内扫了一遍。她才挎了一只略大的竹篮子,放一把小铲子,一只菜团子,戴好斗笠,将门锁好,往外头走去。

此时金乌还没有冒头,初春的天气,总是有些凉薄。

今日她照样要到郊外去拨荠菜,这时候的荠菜最是好吃,当然了,还不要钱。像她们这样整日都要勒着裤腰带过日子的人家,若手脚再不灵敏些,怕是要饿死。她做的点心固然好吃,但吃的人并不多,沿街叫卖,一日也不过得三五十文,刨去成本,更是少得可怜。像王珠那样的主顾,一年来也不过有十几次的机会。如今她家无田产、无铺子,光靠她卖点心的那点收入,想要顿顿都吃饱,还要给朝青交束脩,纸砚笔墨的钱,以及以后娶媳妇的聘礼,是大罗神仙都办不到的事。

她从西四巷出来,要穿过百花桥,一直往北走,便出了城门,到近郊的田庄上去挖荠菜。这一来回,却是要走四里多的路程。

过了百花桥,便是富贵人家聚集的北城。北城的街道修得极好,门头牌匾也比其东西南城要大气得多。朝颜听说,光光是在街上摆个摊儿的租金都要两贯钱一年。没错,那些闲杂人等的小摊贩,是不允许在北城胡乱摆摊的,朝颜自然也没有在北城叫卖过,她着实掏不出来两贯钱的租金。但挎着个菜篮子,从修得十分漂亮的北城街道上走过,还是可以的。听说花州新上任的州官夏夜欢,是个脾性极好的官爷。他方上任,就颁布了凡是花州的老百姓,皆可自由出入东南西北的各条巷子。

朝颜脚步极快,很快便穿过百花桥,往东拐去。她不打算从正北街走,而是从东一巷穿过。

东一巷也是一条热闹的巷子,好些东西都是仿正北街的,价格还便宜不少。朝颜才拐进东一巷,就听有人扯着嗓子高喊:“死人啦!死人啦!”

古今往来,世人最爱看的便是热闹。那人的喊声才落,就见那些小摊贩眼睛一亮,连生意都不做了,纷纷朝最热闹的地方挤去:“死的什么人?”“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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