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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首清唱

凌晨两点,星耀的音乐工作室内仍然亮着几盏昏暗的灯,两个男人相对而坐。

“咳咳…咳咳咳…”常凯吐出一口烟圈,紧接着便激烈地咳嗽起来。

事实上,他不会抽烟。

“有时候,烟真是一个好东西呀…”

听到他这么说,夏树有些不忍心,他伸出手按住对方的右臂:“凯哥,别抽了,伤嗓子。”

“嗓子?”常凯颓废且意义不明地重复了一遍

“...”

夏树沉默片刻,良久又说:“录音棚内抽烟,不好,违反规定!”

“规定?哈哈…咳咳咳…”常凯似乎听到了世间最搞笑的话一般哈哈大笑,接着,也不知是因为烟还是口水,他又被呛得直咳嗽。

他红着眼睛看了眼手里的烟头,若有所思地摇摇头,然后将其掐灭。

就在夏树长出一口气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只是简单地看了看来电人的姓名,发现是李宛慈,便挂掉了电话。

“送走了?”常凯问道。

夏树知道他指的是方必爵,便点点头:“送去派出所了,而且应你的要求,在送他离开之前,由律师指引完成了相关的…”

他话音未落,常凯便打断道:“嗯,知道了,你休息的怎么样了?咱们继续?”

夏树听他这么问,便看向自己桌案上的手写曲谱,上面是哪首他只在对方面前唱过四句的《男人哭吧不是罪》,原唱是天王巨星刘dei华。

当然,因为时间仓促,夏树没有做任何改动。

不过,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找到里面的感情,炫技什么的,根本没有必要。

夏树有些为难地皱眉说道:“凯哥,我真的唱不出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跟你一比,我在这首歌里的表现简直就是小学生。你为什么不自己来呢?”

“我说过了,这首歌是你的!”常凯摇了摇头,“你知道吗?那天在办公室里听你唱这首歌,是我小学毕业之后第一次当着别人的面流眼泪,这首歌必须由我们两个人完成才有意义。”

夏树明白,这是一个歌手的执着,他将曲谱扔到一边,目光开始在工作室内无目标地游弋,慢慢失去了焦点。

情感代入,一直是一个麻烦的事情。

对夏树来说,如果只是独唱还好,但如果要跟受伤的常凯合作,那自己这一茶匙的情感可就不够看了。

“想想那首《狼》吧!”常凯忽然说道,“你在那首歌中的表现就很不错,现在只是需要更进一步,一小步就行。”

“《狼》?”夏树微微一愣。

那首歌的情感来自于:高考失利后的折磨、抱着破木吉他孤身入京的孤独感、追梦的希冀…

夏树轻轻唱出了声:“在我成熟了以后,对镜子说我不可以后悔…”

啪!

常凯双手一拍:“对了,对了!就是这个感觉,我们乘胜追击!”

“没时间按流程来了。”这么说着,他打开了录音设备,“你充当键盘手自弹自唱,咱们先来制作一个demo,明天等着工作人员都上班了,再考虑编曲的事情。”

夏树点点头,手按上钢琴键盘,双唇开启:

在我年少的时候

身边的人说不可以流泪

在我成熟了以后

对镜子说我不可以后悔

“还是不对!”

“还是不对!”

两个男人异口同声。

夏树有点儿泄气地坐到凳子上,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找不到那种感觉。

常凯注视着烟灰缸里的烟头,似是无意识地低语:“跟我讲讲那首《狼》的创作背景。”

夏树微微一愣,立即回忆道:“当时我高考失利,辗转反侧几个夜晚后,背着相依为命的破木吉他入京…”

常凯忽然打断了他:“吉他!”

“什么?”夏树疑惑问道。

“吉他,吉他,吉他,吉他!”常凯看着桌案上的乐谱,“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你想想,你孤身一人入京,谁都不认识,你任何内心诉说的对象都只有它!”

“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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