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诚闻言面无表情,也不发话,举盏浅饮一口,随即略显好奇的把玩精致的酒盏。
陈公扭头冲侍卫道:“王公公奉旨前来大同总镇署,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得着的,去,让他们回府!”
得,一帮人急赶着过来热脸贴冷屁股,却是这般光景!
来到这个时代,卓轩渐渐认清了大明某些士大夫的嘴脸,别看他们私底下一个个大骂特骂宫中阉宦,一副誓不与奸佞两立的样子,一旦遇见升官发财的好事,他们还是更愿意走终南捷径,地方官员有机会入京,多数人都会削尖了脑袋钻营,想尽一切法子给御前太监送礼,还眼巴巴的盼着人家能收下礼物,人家收了,便喜出望外;人家拒收,则如丧考妣。
像大同府县这两个层级的地方官,品秩不高,要想与御前太监搭上关系,若无显赫人物引荐,就只有吃闭门羹的份儿。
唉,无趣!
主膳席那边冷了场,底下的人就不敢窃窃私语了,卓轩放下筷子,淡淡望了乐班那边一眼。
一名面容姣好、身长腰细的舞姬穿着华丽的长袖舞衣,在乐声中翩翩起舞,舞姿中透着分掌上舞的韵味。
舞姬年约十八,眉眼传情,顾盼生姿,当真称得上“情深班蔡,艳过六朝”。
主膳席那边又响起了劝酒声,卓轩乘机碰碰林峰的臂膀,小声道:“诶,林指挥使,此女姿容不俗,您何不将她娶了,改良改良老林家的基因!”
“你小子······”林峰听不懂基因为何物,却听得懂“娶”这样的字眼,闻言便扔下筷子,手指差点戳到了卓轩的脑门上,末了神色一缓,一本正经的道:“眼下还在与鞑贼打仗,本官哪有心思娶妻!”
你就不会说“胡虏未灭,何以家为”么?卓轩摇摇头,劝道:“您都一大把年纪了,也不能总单着身呀。”
林峰狠瞪卓轩一眼,没好气的道:“本官要娶也得娶个老实本分的良家女子,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哦,属下知道了,您怕自己hold不住此女。”
林峰一头雾水,“吼······吼不住是啥意思?”
卓轩挠挠头,“就是说,此女有可能引来隔壁老王。”
“隔壁老王又是谁?”
卓轩直皱眉头,“就是······就是那个喜欢采摘出墙红杏的家伙。”
“红杏?还出墙?谁特么有事没事去折杏花!”
都升任指挥使了,还不多读点书,真有你的!郭嫣也不懂hold不住、隔壁老王这些词,但明白出墙红杏的意思,再反推一番,就猜出了卓轩的语意,忍不住插嘴道:“他是说,林大哥要是娶了此女,此女指不定会养野汉子。”
切!一个女儿家,如此直白粗俗,一点内涵都没有······
卓轩还在腹诽,忽感一只大脚重重跺在自己的脚背上,疼痛难忍,不禁咧嘴望向林峰,瞥见林峰怒不可遏的样子,当即作声不得,只好吃下闷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