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的琉璃酒樽,粉身碎骨地躺在地上,一片片璀璨耀眼的淡青色碎片不断溅射烛光,光束映衬在秦轩脸上,显得尤为可怕。
“疯了!”
封功赏勋,自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开始,从来都是皇帝的专利。
特别对于一个以农桑事务立国的王朝而言,谁敢拿皇帝的土地封赏手下,谁的脑袋就会被挂在城墙上以儆效尤。
秦轩跪坐在书案前揉着太阳穴。
当皇帝久了,他越发感觉自己地内心被一种名为吝啬的情绪慢慢侵占。
东西放在那里,即使对他毫无意义,也不容别人触碰。
这是一种自私欲爆表的表现。
他惊恐的发现自己越来越偏离自己心中明君的模样,却无能为力。
“也许我最后会变成一个葛朗台式的人物吧。”
有一句秦轩曾经不屑一顾的话:“总有一天,你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模样。”
再次从嘴里念出它时,秦轩却感觉这他妈就是人生真理!
“传令!”
传令兵面色苍白的挺直腰板,跪在他面前。
刚刚秦轩摔烂酒樽时,传令兵一度以为自己会被拖出去砍死,毕竟皇帝的怒火是很没有道理的。
前一刻还在谈笑风生的天涯知己,也许下一刻就会变成泄愤工具,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并不罕见。
所以,他尽量的把自己跪伏在地上,以免太过惹眼,招来灭顶之灾。
“告诉白起,火速支援丽云郡,如果胡人逃掉,他干得那点事情,朕会一件一件的论过行罚!”
“诺!”
“等等,如果有可能,也可先发制人!”
向秦轩告退后,传令兵飞快的跨上矮马,远离这个令他脑袋十分没有安全感的地方。
不过秦轩的话,却让他很疑惑。
支援丽云郡还可以理解,虽然那座郡城地处于海西国,不在秦国管辖内,但身为友邦,一些必要的军事援助倒也在情理之中。
但那句先发制人就很匪夷所思了。
制谁?胡人?
胡人现在犹如丧家之犬,哪里用的到先发制人?
不过传令兵的使命并不是参与作战,他只需要把消息送给该给的人就可以宣告完成任务,想太多,也是自找烦恼。
一挥手中马鞭,他加快步伐往军营奔去。
“给朕弄些夜宵来!”
刁竹现在愈发狗腿了,刚才还不知道在哪藏着,现在就勤快的开始收拾酒樽残渣。
不过他打扫的方式很独特,绕着秦轩清理了一圈就离开了,然后又绕了一圈,又离开了,接着又绕一圈......
秦轩被晃的眼晕,干脆随便给他找了点活计去做。
至于他在想什么,秦轩是不感兴趣的。
身为一名皇帝,天生就应该被别人揣摩心思,如果他整天操心别人的想法,岂不是本末倒置?
这次白起闹的有些过分,不过看在迫不得在而为之的份上,他也不想多计较那么多。
更何况,这个看起来傻大笨粗的大高个做事极其有分寸,就连照抄二十等爵封赏制,都剔除了其中关于爵位的部分。
如果他真的行大不讳,一拍屁股甩出封爵的风头,就算秦轩不杀他,朝堂上那些盼政绩快盼出毛病来的闲云野鹤们,也会活生生用口水把他淹死。
“陛下说,让将军尽快支援丽云郡,看准时机也可先发制人,若是让胡人跑掉,就....”
传令兵马不停蹄跑到大军扎营的地方,正好碰到极其骇人听闻的一幕。
一群胡人正在自己打生打死,被打趴下的人,很快就会被绑住双手,然后扔到土坑里埋掉。
整个过程完全没有任何一名秦人参与,无论是埋人的,亦或是被埋下的,俱是一头黄毛绿眼睛的胡人。
听着那一声声已经脱离人类承受极限的哀吼,传令兵只感觉头皮发炸,汗毛根根倒竖。
太诡异了,凄冷的月光下,近距离观看大埋活人绝对是一种非凡的体验,他没有当场崩溃已经算心理素质过硬。
白起却如若未见,皱着眉头听传令兵讲到一半,然后开口问道:“就怎么样?说啊,要原话。”
如果没有眼前的这一幕,传令兵绝对会毫不犹豫把秦轩的话重述出来,不过现在,他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小心肝,再决定要不要直接说出原话。
终于,他一咬牙,说道:“陛下说,如果胡人跑掉,就把将军做的事情一件一件挑出来,论过行罚。”
“嗯,你下去吧,告诉李虎,明天寅时整备人马,开拔丽云。”
李虎现在已经成为他的副将,地位仅次于军司马曹免。
不过后者本就是来军队混政绩的,本质上并不算军人,也乐得有人分担工作。
所以现在大军内部主事人,除开白起便要算到这位李校尉。
白起紧紧皱着的眉头,终于是舒展开来。
听到秦轩的训斥,无疑宣告这件事情就已经过去了。
至于话里的威胁...
如果这种境地下让胡人跑掉,不必秦轩说什么,他自己就会找个粪坑淹死自己。
作为一名合格地将军,占据极大优势的情况下让目标脱离视线,是非常失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