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女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总是对她爱理不理的人,一秒钟转变了思想。不管怎么样,人在自己身边,就是自己的人。她昂起脸,研究着甲峻的认真程度。
“欢欢,我送你回去。”甲峻含笑搂住她。这个爱闹又懂事的女孩刚刚毕业,现任市长的千金,刚知道的时候还真是吓到自己,心里明知道她对自己有意思,自己却总是绕着走。
女孩经常站在他家楼下找他,让他暗暗惊叹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那么大胆。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这叫自信。我命里注定就是要找你的人。”也是,市长家的千金,什么世面没有见过。
女孩是在甲峻的一次演讲会上,看到他台上两个小时不看稿纸,简直出口成章。
他说:“以后晚上就不要出来找我,不安全。”
“有你在,安全。”
他这是豁出去了。他真想从心里抹去招弟的影子,可这影子很早就种下去了,生根发牙到参天大树,不是一夜之间的事。要从根拔掉,更不是一夜之间的事。
马葛是早上七点才找招弟,招弟送小孩上学,然后再拐到马葛的酒店。
“我来得及时吧,我可不想给你收尸。”马葛见到招弟便毫不留情地说酸话。
“在你面前脆弱,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你应该感到荣幸,我一直把你当最好的朋友。”
“老调重弹,你还有理了,该打。”马葛记得她之前说过类似的话,她上前两手捂住招弟的脸颊,使劲儿搓,像搓面团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