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被带动的风吹起,凌乱的胡在封桀脸上,有些痒,耳边呼啸的风带着水气。
后方是杀手追赶,不能回首。
前方是夜色茫茫,不知尽头。
像不被家人承认的情侣,在夜色里出逃,不顾一切的私奔。
豆大的雨点终于伴着闷雷而下。
雨滴打湿睫羽,视线蒙了水气。
看着时荞的后脑勺,封桀反握住她的手,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唇角弯弯。
他在心里希望,这条路都不会有尽头。
这样,她就可以永远带着他跑下去。
无论要去何处,无论是地狱还是悬崖,他都会义无反顾奔向她,跟着她。
封桀荒芜的世界里,在这个大雨倾盆的漆黑夜色中,在逃亡的路上,开出一朵又一朵的粉红色的花。
很久很久以后的后来,在那座藏在蓝玫瑰花田深处的白色城堡里,封桀都还会清晰的记得这个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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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跑了多久,后边追兵已经不见了。
雨下的小了。
浑身衣服早就被淋透,湿漉漉的黏在身上,雨珠顺着发丝往下滴。
前方有个村子。
时荞松开封桀的手:“去村子里看看。”
这边都是环境幽静的山野村寨,离高楼大厦的城市有些遥远,应该能找到村民借宿。
“荞荞!”后边的封桀喊她。
时荞下意识回头。
封桀把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红玫瑰,满满的水气,娇艳欲滴。
“给你。”
这个桀骜不驯,狂妄不羁,尊贵到平日出门脚尖落地,都要铺红毯而行的男人。
此时踩在泥地里,裤腿上全是泥渍,混身衣服湿透,头发成绺的黏在脑门上,肩上伤口还在溢血,跟雨水衣服搅在一起,狼狈不堪。
却依旧笑的星河潋滟,熠熠生辉。
时荞指尖微紧。
内心深处有什么在蠢蠢欲动。
“不喜欢吗?”看她不接,封桀看着红玫瑰,有些懊恼:“可这里没有蓝玫瑰,只有这个。”
时荞唇瓣动了动,闭上眼睛微扬了扬头,任由细雨冲刷脸庞,几秒后,飞快抽出封桀欲要扔掉的红玫瑰,转身背对他朝前边村寨走去。
封桀抿了抿嘴角,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也不管脚下泥泞,蹦蹦跳跳的跟上去,还不时的转个圈。
有人说:开花店一定是因为很喜欢花。
有人说:我是很喜欢花,我也可以自己买给自己,但若是你送我的,我会更欢喜。
也有人说:我不喜欢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有你,我就觉得它无比美好。
时荞开花店,并不是因为喜欢花。
时荞喜欢蓝玫瑰,也并非是因肩上印记。
在很久的以前,那个喊着自己是王子的稚嫩小男孩儿,送给小公主的第一朵花,是蓝玫瑰。
那时候,她就觉得蓝色是最干净最漂亮最美好的。
直到后来,她的世界变成了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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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寨并不大,古朴的瓦屋零散的坐落着。
时荞找到一家深夜还亮着灯忙碌的农户,以旅游迷路为借口,成功的留了宿。
夜色在细雨中缓缓流淌。
热气被夜里的雨冲刷,早晨的清风格外舒服。
门被从外边敲响,别扭至极的普通话传进来:“姑娘,醒了吗?”
是这户人家的女主人。
时荞“嗯”了一声,去开门。
女主人三十岁左右,皮肤偏黑黄,怀里抱着两套花里胡哨的棉麻服饰,笑的和善:“衣服,新的,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