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峙见她微微颤抖着的嘴唇,掐了烟说道:“晚上和我一起去接待一个大客户,让你见识一下,真实的生意是怎样谈的,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她的邀请克制而庄重,让人无法拒绝。
……
临近9点,苗峙已经换了一件豹纹波点真丝裙,领子开得极低,衬托着大波浪卷发,见瑰笨拙地拎着一个大大的帆布包,伸手拦住,指尖蔻丹红红。
“我们是去招待客户,不是去野营。”
“我要住在外面……今天晚上……里面是一些日用品和换洗的衣服……”
苗峙见她吞吞吐吐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怎么了?和戴眼镜的小朋友闹矛盾了么?”
“……”
“哎,带上吧,包放我车里,晚上住我那儿。走吧~”
瑰忙胡乱地摆手,“不,不用……”
“二居室,一人一间,就跟你现在住的一样,不过地段更好,房间更大更宽敞,24小时中央空调、热水。关键是……”
苗峙凑近她耳边,轻声道,“公司报销房租,不用过意不去。”
说完,施施然地走在了前面。
瑰反应过来后,赶紧跟了上去。
……
在车里,苗峙告诉瑰,自己是从凤省的一个小地方考进了延市,大学毕业后和漂族们一样,立志要在省会城市大干一场。她在熊维坦的前五年,勤勤恳恳地卖命,吃了不少白眼,晋升到了经理职位,可是微薄的积蓄连市区像样的二居室的首付都付不起。直到有一天,人生第一次厚起脸皮,开口向申总力争几个点的年终奖,却没想到——苗峙猛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
“我永远难忘。申总一掌把我的脸按在冰冷的玻璃幕墙上,他看我的那副眼神是虎狼看向猎物,我立刻明白了……这个世界没有欠我什么,求仁得仁,又何怨乎?那一刻我突然长出了小兽般的獠牙,我和这个男人,我们两个本质上是同类。跪着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是自己的立身之本——认清了这点,命运才发生了转机。前年,我全款买下了延市市中心的三室两厅,把父母从小城镇接了出来,而我在上海租着五星级酒店,当然申总会给我报销。哈!这就是我的励志故事!”
“励志”二字外人说来是褒义,但对个人而言却是许多个挫败所构成。苗峙说得洋洋得意,下意识地用手揉搓着膝盖——当然,瑰无法理解这个动作承载了多少屈辱和付出。
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难道这和“两利相权取其重”属于同等自由的选择吗?
苗峙看着瑰,眼色冷冽:“我待贾者也,没有选择,只有被选择。”
这发感慨似在警告她永远不要问出天真的问题。麦克白夫人在莎翁笔下无比有个性,但在那个男权的时代根本无足轻重。
从车里出来,已是一番职业的浓妆艳抹,高开叉里一双雪白浑圆的细长腿走进夜色,仿佛从潜意识里走出的妖精,风姿袅娜,格外风情。
瑰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又站在了「风の口」的招牌前。这次仔细看了看,真是一个又破又小的招牌,谁能想象得到它后面隐藏了一个多么疯狂的夜场。大隐隐于市。
瑰随苗峙走下笔直通往深渊的窄梯,推开沉重的大门,音乐震耳欲聋,激光灯四处扫射。瑰眯起眼睛,心脏随鼓点咚咚咚乱跳,紧紧地贴着苗峙行动,不敢松懈。
当她们路过吧台时,酒侍惊讶地瞪大眼睛,喉咙一紧:苗姐啊,你果然是留着人间美味独自享用嘛!
她是你的新欢吗?!
他的舌尖忍不住舔了舔玫瑰色的唇瓣,眼角反射着绿色狼光,口中发出咝咝的声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