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觅拉住启澜的手,小脑袋如猫儿在他周围蹭来蹭去。
她眨着明亮的眼睛,浓密的睫毛映着水光,故意大声说:
“不吃药?打仗的那天正巧可以不用去啦。”
“我要去的。”启澜忽地起身,径直走到桌边,拿起一瓶药拧开盖子,倒出两粒往嘴里丢。
陈醒忙不迭地把其余的药丸放到小碟子里,凑出五颜六色,好像糖果。
望着一把可观的药丸接二连三地被启澜皱眉吞下去,如释重负:
“我也去!刀山火海一起,不贪生怕死!”
热血男儿上战场,在陈醒看来是兴奋的。莫千千的心却沉到了底。
有打仗就难免往最坏的结果打算。
她先是跟着陈醒从民国穿到现代社会,又意外地独自穿了回来。
他早早潜伏在巷尾的一处矮墙背后,趁着何将军从城北调集的兵力赶来之时,干掉了一个身形和自己差不多的士兵,以极快的速度换装成功。
“阿醒,”莫千千的眼神变得凄然,无助,“可不可以等两边打完了你们再”
然而,他似乎忘记了揪耳朵的疼痛,大声说:
“我们是当下最有希望的一代人。年轻,热血,懂得社会和历史在将来的发展方向。如果只想着自己的小小利益,和缩头乌龟没什么区别。”
野鸽子们起起落落,啄着野果和草丛里肥大的蘑菇。
在废弃教堂的墓地边,听到野鸽子咕咕,寒鸦聒噪,林太太忍不住红了眼眶。
朱涓涓做的一箱子炸药,只取了一部分装进了行囊。还有一部分塞进了棉被,打包放在就寝处。
“冷静,陈兄。我们不要打草惊蛇。跟着他就行。”
夜间睡得很浅,他摸出营房去附近的树林散步,却听到几个在树后小解的压低声音商量逃跑的事。
自己的穿越经验比他还多一次。根本没法做到严格意义上的“同生共死”。
林先生相对理智许多。他劝说着妻子,过了当前最难的一关,或许就柳暗花明。
“基地的长官是东洋人,洋人都是巴结更厉害的洋人,咱趁早溜了。”
“冤家路窄。”他握紧了拳头,弯腰去捡石头。
教堂虽破败不堪,却是个极佳的避难所。荒草高过人头,横纵的坟墓堪比迷宫。除了有极强方向感的,普通人根本走不出去。
那三个人束好皮带一齐走出来。四下望了望,并无可疑迹象,于是壮着胆子朝山边摸索过去。
林先生早年的军旅生活积累的野外生存经验有了用武之地。
在瓦砾堆里挖到了陶罐,生锈的铁桶和碗碟,在井边洗净。
不久就听见“呯呯”的枪声,夹在惨叫里。
听着三人之间的对话,林觅困惑起来。
次日,天刚刚亮。
“唉,上头蒙在鼓里,这一仗八成又是败。”
“我必然会冲在最前头。放心!”
外边看去,莫小姐不过十七八岁。和启澜说话的态度,总觉得如同长辈对小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