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比花姐小几个月,是在他们家的别墅里出生的,花姐却是后来才从“鸽子笼”里搬过来的。他们初次见面的那一天,也就是花姐搬家到这里的那一天。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两个孩子,一个笑着非要把花花送给姐姐,另一个则使劲地往妈妈怀里钻——这段趣事,大人们已经喋喋不休地说了好多年了,“花姐”这个心血来潮的名字,在花姐本人看来,完全是一种充满恶趣味的纪念。
花姐的大名叫毛心爱,花姐现在想让大家喊她“心爱”。
可是她的筹谋可谓“出师未捷身先死”。她在早餐时宣布以后不要叫她花姐了,要叫她心爱。而爸爸妈妈的反应不过是哈哈哈,把她当作无事生非的小孩,以后还是“花姐、花姐”照叫不误。她面红耳赤地抗议过,得到的回答只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花姐不是挺好听的吗?”或者“都已经叫习惯了呀,怎么改得了口?”
小丽一家虽然搬走了,却给花姐留下了伴随终生的一个名字。名字本身倒也没有做错什么,不喜欢它的时候它也无可奈何。
在家里,毛心爱成不了“心爱”,到底还是只能当“花姐”。就连在电话里,她跟身在远方的外婆说了三遍“我是心爱啊!”电话那头只是问“谁?”等她终于放弃了,嘟嚷了一句“我是花姐”,听筒里便立刻传来了外婆热情洋溢的关切。
毛心爱放弃了,毛心爱只能是花姐,不能是心爱。
记忆中只有一个下午花姐是心爱,那天她逃学了,因为新来的英语老师会打手心,而花姐在前一天的小测验上几乎交了白卷。花姐在午休时间溜出了校园,在街上晃荡。
她被街上新开的一家摆满抓娃娃机的店吸引了,掏光了身上的零钱,一次次地紧张兮兮,结果却总是一无所获。就在她翻遍口袋确定自己已经身无分文的时候,旁边的机器奏响了胜利的音乐。花姐于是看到一个比自己高大,也比自己年长的男青年,正从机器的出口里取出战利品。
四目对视之间,男孩问她,“想要?”花姐点了点头。
男孩抬手把一只绿色的毛绒玩具递过来,看得出来是一只毛毛虫。花姐没有伸手,“可是,我不认识你啊。”
“我叫胡月明,你呢?”
“毛心爱。”在想象中练习了太多次说出自己的名字,花姐回答起这个问题就像条件反射那么快。
“叫你‘心爱’可以吗?”
“嗯嗯。”花姐已经心花怒放了。
“心爱,现在我们认识了。”
这天剩下的时间,花姐以“心爱”的身份和胡月明泡在一起。从抓娃娃店到电子游戏城,胡月明一炫技,花姐怀里的奖品就堆起来了。然后他又领着她去练歌房,他唱得真好,像个心事重重的王子。天黑下来之后,他说要带她去吃饭,然后领着她往镇子外围走。花姐知道那里有许多的大排档,也知道那边夜里乱得很,她打起了退堂鼓。
最后花姐没有跟胡月明去吃饭,那一大堆奖品中她也只拿了那只毛毛虫回家。她在爸妈发觉前去厨房找了点零食,然后就遛进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逃课的事败露了,不过也只引起了一番小风波。
很多年后,回想起那个作为心爱的下午,花姐仍旧懊悔不已。她那时只知道胡月明是个回乡探亲的工薪族,却没问他住在哪里,也没问怎么能联系上他。所以,一个下午的相伴之后,他们就失去了联系。
如果和胡月明保持着联系的话,花姐往后的生活大概会和现在不一样吧。
但假设是没有意义的。
初中毕业之后,花姐没考上高中。豇豆镇中学只有初中部,她要是考上了还得背井离乡。豇豆镇倒是有一所中专,毛爸爸把花姐弄进去了。计划是等花姐中专毕业,年龄也差不多了,就在毛爸爸的超市上个班,干两年升领班,再干两年升部门经理,早晚能接班。
如意算盘打得好,没用。花姐中专还没毕业,毛爸爸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