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小玫收到第一封“情书”是在她小学五年级的春天,字迹很拙劣,“牛小玫,我喜欢你。”——没有错别字,也没有落款。背面倒是有个简笔画的小花朵,不是手绘的,像是印刷的——看得出来写这“告白”的人是费了些小心思的。那本身就是一张小纸片,对折再对折之后,以很不起眼的尺寸被塞在她的校服外套的口袋里了,如果不是心细的牛小玫,换做别人可能根本不会发现。而牛小玫,在她的手接触到口袋里的异物时,甚至连惊讶的神态都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冷静地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她的伙伴们,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学校里有些时候会很拥挤,任谁都有可能悄悄塞点什么给她而不被发觉。但牛小玫知道是谁干的,甚至也能记起来小纸片是什么时候被塞进来的——她的嘴角露出了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浅笑。
那个男孩子是她的同班同学,因为个子高所以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之所以锁定他,是因为牛小玫时时也在关注着他——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只是意识到了他可能喜欢自己。人群里的有些孩子,比如牛小玫,似乎天生就具有这样的能力,对自己周围的一切洞若观火。
他们最初的私下见面可能是在爸爸的店里,男孩子帮爸妈来跑腿,而牛小玫帮爸爸在售货。他认出了她,有点小激动,脸一下子红了。他似乎想说什么,但后面还排着队呢,就轻轻说了个“再见”走了,边走还边回头看她。
牛小玫也不清楚他对她的感觉究竟是产生于这之前还是之后。不管怎样,这段很明显是由男孩子发起的情愫,改变了两者的关系。
少男少女的喜欢是一种朦胧而美好的情感,他们的接触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只一个眼神、一点笑意就足够心神荡漾了。他们还得假装跟各自的“应该”的朋友玩耍打闹,而偷偷朝对方所在的方向瞥上一眼。
在这种温热的氛围中,牛小玫低了头、红了脸,她还没有想清楚自己是否果真喜欢男孩子,就以为自己已经喜欢了。
成年之后,回忆起自己那段青涩的“早恋”时,牛小玫总是苦笑。从回忆中看,那男孩子,除了个子高点以外,几乎没有别的拿得出手的优点。他长得不行,成绩很差,虽然喜欢蹦跶,但没有哪项运动才能突出。他家大概就住在爸爸开店的市场附近,因为他经常帮爸妈来跑腿。这附近,差不多都是集中的拆迁户,没什么富庶家庭。而从他家常常吃馒头这一点来看,生活水平看来也不高。
但就是这个没什么意思的男孩子,彼时竟让牛小玫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可以向他吐露一点自己的烦恼,感觉可以从他那里获得一点面对现实的力量。
但这些感觉,很快就破灭了。
收到“情书”之后的几天,牛小玫以一个女孩子该有的矜持故意不去看黄牛同学,而且在迎上他的眼神时扭开头去。她已经在心里酝酿了许许多多要跟他说的话(这些话,有许多是她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时忍住瞌睡而条分缕析出来的),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场合与时机。她自己享受着“被喜欢着”的小甜蜜,又有点得意她为那孩子带来的“小煎熬”,这些都使得她觉察到自己的重要性——不像在她的家里,没谁关注她,她一点儿也不重要。这也是第一次,她意识到,如果有谁喜欢她,她可以仗着这“喜欢”胡搅蛮缠而不必受到责罚——哦!她要被喜欢,她渴望被喜欢!
但在男孩子那边,却产生了一点疑惑,表白已经发出,她应该已经看到了。本来以为她也是喜欢我的,怎么她反倒不搭理我了呢?女孩子的那点小别扭、小矫情,男孩子是不大懂的,更何况他只是个单纯的、脑袋不怎么灵光的小男孩!
男孩还去跑腿,接过找零仍站着不走,拿眼睛盯着她要答案。后面排着队的有个老主顾,是看着牛小玫长大的,倚老卖老地开玩笑“怎么了?这是你的小男朋友?”本也没有恶意,但因为敏感而脆弱的小玫只觉得脸颊一热,狠狠地瞪了男孩一眼,冷冷地问“还要买什么?”男孩立刻,不十分自在地跑开了。
往后又过了几天,小玫瞥见男孩同另外一个穿着白裙子的漂亮女孩一起走在路上,手里攥着一个弹弓。她记起曾听到他对其他男孩吹嘘自己弹弓打得好,她想他定是要去对女孩表现一番,她愈发生气了。隔着马路,男孩也看到了小玫,眼神闪躲了一下,看着脚边。等到小玫堵着气转身就走,她又仿佛听到他喊她,但她始终没有回头,一口气跑开了。
又过了些天,她听到女孩子们在讨论一个新来的女孩,她得知那女孩是男孩子的表妹,刚随父母从大城市搬到冬瓜城。她的心里很烦躁,说不出话来。她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是拿不定主意——她没想到喜欢也是这么累的事情。
男孩没再来接近她,她更没有主动去接近男孩,她的懵懂的、不知道算不算数的“初恋”就这样不知所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