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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不爽

第二天下午,两名死者的验尸报告新鲜出炉,栾法医实在太累,没必须继续死撑,嘱咐助手将报告送来一组,自己先去休息。

死者王爷驾到死于注射毒啊品过量,以他胳膊上、脚趾间、大腿根部密密麻麻的针眼分布来看,生前他应该是个有很长时间吸啊毒史的瘾君子,安全剂量的毒啊品带来的刺激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一次比一次追求极致享受。

死者方怡是被利器多次刺伤,其中一刀刺穿心脏,失血过多致死,案发第一现场有大量喷溅血迹也证明了这一点。鉴证人员从现场散布的血迹、法医从死者的身高以及凶手下刀的位置综合推断得知,凶手是从正面袭击死者,他的身上应该沾染了大量鲜血,在方怡死后将她移尸到王爷驾到的车上。

方怡是被谋杀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王爷驾到的死究竟是意外还是谋杀?一屋子人红着眼睛瞪着闵三行。后者哭笑不得地说:“嗨,别这么盯着我看啊,这破监控简直让人骂娘的心都有了。你们自己看吧,我说了估计你们都不信。”

写字楼的保安十分配合警方工作,要监控就给监控,要录口供就帮忙找值班员,可是车库的入口前不久刚刚安装了自动检验装置,从收放杆、取卡、计时、缴费,全部由电脑控制,已经不需要像以前一样,24小时有人值守了,只在车库内留了一间保安值班室,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即找到人,但问题是,夜间保安值班没太多事,一般都是直接睡一觉过去的,连车库里发生什么他都不一定知道,更别提两层楼高之上的大门口了。

监控画面拍得很清晰,是本市少有的新一代红外夜视摄像头,可问题是,死者的车停得要多刁钻有多刁钻,摄像头勉强能拍到车屁股,前面正副驾驶位却是正正好好看不到!闵三行昨天晚上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来来回回放了三四遍录像,才最终长叹一声,彻底放弃了。

唯今之计,只能查一查方怡与王爷驾到之间,到底有没有深切的矛盾,能让他杀之而后快的那种。方怡的日记有一篇写道,方怡的小弟要结婚了,他们老家的人都知道方怡在外面挣了大钱,她小弟女朋友家里狮子大开口,必须要在县城里全款买房,还要辆二十万的车,再加五十万彩礼。以他们那彩礼的平均水平来看,却是高出了五倍不止,方家父母哪里会愿意,天底下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满大街都是,这未来儿媳妇是金子做的不成,要这么贵。但是方怡小弟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地要娶她,也二十二岁的大小伙子了,天天在家躺地打滚地跟父母闹,到底是亲儿子,哪里忍心看他难受,只能开口求女儿,毕竟在他们心中,女儿可是能在外面挣大钱的厉害人物,而她就这么一个弟弟,伸伸手的事,总不至于很困难吧。

方家父母其实还算好,没有像有些极品那样偏心眼到没边,但身为父母,面对这种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情况,肯定会有让过得好的孩子接济接济过得不好的孩子的想法,大抵全中国的父母都是这样想的。

所以当老父母嘴里轻轻吐出个连方怡听了都心惊的数字,小弟再一哭一求,方怡哪怕再头疼,也得想办法。这几天她其实也得了不少钱,眼光只瞄着富二代的她看人还算准,每每不会空手,但是钱来得快花得也快,天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化妆品那么一小手指头大就要几千块,美容院去一次更是掏钱掏得她心都滴血,可是她没的选,哪个男人不喜欢精致漂亮的女人,现在她不花大价钱投资,等再老上几岁想抢救都抢救不回来,靠着张脸吃饭,可不得下血本嘛,所以哪怕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她都很节俭,光是美容和衣服两项大开销,几年存的钱也还不够弟弟要求的三分之一。

挣钱如水滴石穿,花钱如瀑布不断,方怡深深地郁闷了。在给了自己全部积蓄后,爱莫能助,委婉劝父母也别太让女方得逞,当自己家冤大头,却扛不住亲弟弟不争气,死活要娶,不然就准备打光棍。小弟生性执拗,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说得出做得到,方家父母并方怡都不敢赌。

于是苦的只能是家里最本事能挣钱的方怡了。她绞尽脑汁地想,要怎么能以最快的速度挣够七十万呢,靠着出卖自己的身体,哪怕她每次价码比较高,也没高到可以迅速凑出七十万的程度,像她弟弟这么二的男人可是不多,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什么样的货色没见过,她方怡根本没有优势。

可是家里边催得又急,方怡无奈之下,只得把主意打到王爷驾到身上。一是相比其他人,王爷驾到与她还算熟悉一些,二是王爷驾到是真有钱,只要她方法用对,别引起他的反感,要到钱的可能性要高得我。

方怡打的什么主意呢?王爷驾到有钱,好面子,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只要她随便拍到一条,拿去威胁他,他为了自己的名誉,肯定是会愿意付钱的,干完这一票,市方怡就会呆不下去,不过市是个小城市,有钱人就那么多,她的市场有限,换个地方重新开始也好,反正她也无牵无挂,去哪都一样。

说干就干,方怡开始了对王爷驾到全面的盯梢计划,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趁着王爷驾到来她家跟她上完床去洗澡的时候,在他手机里偷偷加装了一个小小的定位软件,能让方怡随时掌握他的动向,以便寻找合适的时机。

照这么看,方怡深更半夜的会出现在王爷驾到附近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两人根本没有约好,而是方怡有意在跟踪王爷驾到。所以她才会在小巷子里遇害,最终被扔在车上。

两种假设。

一种是,方怡盯梢的时候不小心露了行踪,让王爷驾到看见,她虽然事先设想过被发现会如何,妆容精致也许是想让对方相信她的出现只是偶然,但是王爷驾到不相信她,因此杀人灭口。把尸体带上自己的车,是想换个地方抛尸,可是他一时兴奋,注射了过量的毒啊品,以致于同样命赴黄泉。

那么问题来了:方怡身上喷出来的鲜血一定沾到了凶手身上,王爷驾到全身上下为什么一滴血迹都没有?不光他的身上没有,便是全车上下搜遍,连带着案发现场附近的垃圾桶也全没放过,警方也没有发现染血的衣物。而且他是个长期吸啊毒的人,难道连这么一会儿都等不及,车上还有具温热的尸体呢,就敢不管不顾地让自己去飘飘欲仙了?杀完人的人,心里多少都会慌乱,心大到他这种程度的还真是不多见。

另一种是,方怡盯梢,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了王爷驾到的车,正撞上别人害了他,然后她惊慌之下露出马脚,让凶手意识到现场还有个目击证人,顺手一块也给杀了。如果凶手原定的目标就是王爷驾到一个人,首先他不选择偏远安静的场所杀人就有点奇怪,但也不排除是因为凶手与死者的关系还没有好到能将他叫到偏僻场所的地步。当然,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王爷驾到确实死于谋杀这个前提下的。凶手为王爷驾到提供了毒啊品,骗他是新货,多用一点也没关系,或者干脆趁王爷驾到刚刚注射了毒啊品,正是嗨的时候,他毫无反抗之力时再给他来一针,加大剂量,要了他的命。如果这种假设成立,那么凶手与王爷驾到肯定认识,甚至很有可能与方怡也互相认识。试想,如果一个人杀了人,被陌生人撞见,周围有居民小区,地下车库里有值班人员,凶手知道如果陌生人尖叫一定会引来人,他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逃跑,而不是杀人灭口,毕竟对方仅仅是在黑暗中惊鸿一瞥,紧张害怕之下并不能完全记清楚凶手的模样,他跑掉,还有很大把握对方认不出他来,可是凶手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杀害方怡,基本上足以证明方怡极有可能是认识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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