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
王素芬一听这话,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抹着泪站了起来。
老师是什么工作,她比吴培忠更清楚,待遇不错,还受人尊敬,假期还长,就算是自己的亲儿子,也未必会有几个人会这么做,更不说他这个便宜儿子了。
“你先烧着火,王孃孃给你杀只鸡去。”
说完,出去了。
吴培忠语重心长地道:“老大,你真想好了吗,这老师现在不干了,你以后想再干,可就没机会了,你打算怎么生活?”
吴应成笑笑,“我想好了,先跟爸你打野鸡、兔子,挣点小钱再说。”
吴培忠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和他一样,都是个牛脾气,见着劝说无用,只能让吴应成先吃点苦头。
“好,那一会吃完饭,你先和我去打几只野鸡、野兔,看这钱有没有教书来的容易。”
吴应成没当回事,点了点头,“好呀。”
两爷子说干就干,吃了午饭,便扛着家里最宝贝的东西,一杆刷子枪上山了。
这种枪的构造很简单,一根钢管外焊个扳机,外加一个点火用的火眼。
用的时候,先在枪里装上火药,再加上铁沙子,最后在火眼放上火药。
这种枪在这个时候还不禁止,而且大山里常有野猪、野狼,几乎乎是家家都有一杆,一直到九几年才统一没收了。
砰!
一声枪响。
枪管里的铁沙子便向网一样射出,越变越大,最后变成簸箕那么大,扑向了树上的竹鸡子。
吴应成枪法不行,可从小在山里长大,跑路还勉强可以,急忙跑过去捡。
竹鸡子这种动物跟野鸡一样,都会飞,但个头要小许多,煮熟了又嫩又细,蘸上一点豆瓣酱,好吃得很。
这种动物繁殖又多又快,一窝出来十几个,在山里并不值钱,可要是拿到县城去买,那就老值钱了。
只是这个时候,人们刚从那场浩劫里走出,很多人都怕再来一次,扣个走资派帽子,根本不怎么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卖。
再加上他家住在大山里,离县城有三十多公里路,加上山路又不好走,很多人都是一年、半年才赶那么一回县城。
而像吴应成的亲妹妹,十二岁的吴彩华,刚上三年级,从小到大,根本就没有去过县城。
就算是吴应成,也是上高一时,才第一次去的县城。
但前一世的他,几乎都是天天在学校里读书,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价钱。
等到了后面,有外地人靠收这些山货发了财,队上的人才知道,这东西在外面那么值钱。
不过这一世嘛,那就不好意思了。
用重生前年青人流行的话说,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穿别人的鞋,让别人找鞋去。
小心捡了起来,让血一次滴个干净,城里人都爱好,这样才不至于影响卖相。
又找来草绳,一只只窜窜上,光滑的羽毛,不错的个头,看起来都能引起人的购买欲望。
吴应成枪法虽不怎么样,可父亲吴培忠可是一个好猎人。
找兔子窝、寻野猪洞、挖狐狸家,没有一样他不会的。
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抓到活的小野兔、小野鸡,放到家里,直接用草食把它们养成家的。
很快,吴应成便累的气发吼,手里提着一串野鸡,肩上搭着几只兔子。
吴培忠在前面嘿嘿的笑,“老大,这打猎的活不好干吧?要不,你还是回去当老师吧,那钱多轻松,站在那耍嘴皮子就行了。”
吴应成擦了擦汗。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前一世的自己,下海的时候已经吃了几年公家饭,长得还算壮。
可这一世,也就每周回来能吃上肉,还没有补起来呢。
“爸,以后别提这事了,我明天便去一趟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