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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厨子,戏子,痞子(上)

那白马将众人带到一条大江之畔,就此止步。偏将知道目的地已到,赶紧率领众人到江边洗净脸上手脚尘土后,恭恭敬敬地跪倒在地,以谢白马引路之恩。

白马向他们微微昂头,似乎是受了这一礼,然后慢慢走入了大江之中。

江水奔腾不息,但浪涛打在白马身侧,如同撞上了巨石,毫无作用。

白马在汹涌江流中如履平地,稳步踱到了江中,往水中一滚,再站起身来时,头上缓缓生出尖角,身形暴涨,皮毛渐退,取而代之长起了片片白鳞。

转眼之间,白马变作了高逾十丈的白龙,于江中振翅,冲天而起。

可怜岸边凡人于惊骇之中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一对巨翅卷起了滔天波浪打成落汤鸡,再望向天空时,早已找不到白龙的身形。

其后偏将以平原为根据地,反王起义。暴君早已众叛亲离,偏将一呼百应,很快就推翻了旧王朝。

这位偏将,便是我们西钦国的先祖国王怀参商。后来他在平原中建起了都城,并以白马命名。

白马城西郊有一座大山,听说风水极佳。西钦国建国之初,先祖国王就亲自监工,在山脚下修了一座寺庙,名为驮国寺。

这座寺庙地位极其崇高,据说当年比王宫更早动工。寺内有龙马殿一座,供奉白龙白马雕像。从义祠一座,安葬最先跟随先祖国王起义的三千部下遗体。酬恩冢两座,祭祀两位助先祖国王逃亡的狱卒。他们自刎后遭暴君枭首戮尸,遗体不存,先祖国王几经辛苦,才找到两位的恩人旧衫帽,为他们建了这两座衣冠冢。

西钦国人人皆知,我们的先祖国王一生戎马,向来一身江湖习气,哪怕登上高位后,依然爱与旧部称兄道弟,痛饮达旦。他老人家殡天前几十年,就已经把王陵地点定在了西郊大山山腰上,与山下的驮国寺遥遥相对。不知道是不是想着到了另一边的世界,继续和旧部恩人划拳赌酒。

“白龙驮西钦”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而我这个版本肯定是最准确的。因为我就住在白马城西郊,打小就在驮国寺附近玩耍。

山腰上的王陵普通人是肯定参拜不了的,所以驮国寺便成了国中第一圣地。每天从西钦国三十六城前来驮国寺参拜的灰眸同胞络绎不绝,负责接待的知客每天都讲十几遍这个故事,我打小就听得耳朵生茧,倒背如流。

我叫王二,一看这如此随便的名字,就知道我爹妈不是什么有钱人。

祖上三代,我们家都是在河里捕鱼的渔民,这个职业想发财几乎不可能,加上白马城在大陆最西方,翻过十来座大山便是大海,自开辟了官道之后,白马城里的达官贵人变得更爱吃海鲜,我们的生意也变得更加难做。

刚刚说了,我叫王二,显而易见地,我还有个大哥。家里早已决定,由他继承祖业——其实也就是一条小渔船和几张渔网——至于作为老二的我,只好让我自己讨生活了。

对于父母的这个决定,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讨厌捕鱼。

十岁那年,我就进了白马城讨生活。为了吃饱睡暖,去马厩捡马粪,帮街头卖艺吆喝拉客,给饭馆洗碗挑馊水等等什么活我都干。

因为都是些临时工作,经常吃了上顿,下顿还不知道哪里有着落。

那段日子是过得苦,但也让我的机会来临时,让我有能力抓住。

每个人都有好运气的时候,我也不例外。

实在没活干的时候,我就去做脚夫,帮忙搬搬抬抬。有一次帮五箭园的贵客搬运行李,不知是因为我看着机灵,还是手脚麻利,被园里的管事看中,招手让我上他跟前去。

他先问我,对这城里的路熟不熟。

我那时候已经在白马城混了有三年光景,这三年来我满城里跑,什么脏活累活我都干过了,对这座西钦国都早已了如指掌。

听到我自信满满的肯定之后,他又问我是哪里人氏。

得知我来自白马城西郊,而且家离驮国寺不远后,管事很是高兴,直夸我与园里有缘。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想了半晌,才想起五箭园的创始人给先祖国王牵一辈子马,是葬在从义祠的三千人之一,名字还挺靠前。

就这样我成了五箭园的一员,隶属于园里名声远扬的厨房,职务叫“驿厨郎”。名字听着文绉绉,其实工作内容很好理解,就是把放在食盒里的菜又快又稳地送到贵客的府上。

每个饭馆酒楼都有送菜上门的服务,这本不奇怪,怪的是这种跑腿的事情本就不多,一般让店小二辛苦一趟也就完了,没听说过有专门设置一个职位的。

更怪的是,这个五箭园特有的驿厨郎,除我以外,居然还有五个。

为什么会这样奇特呢?这就要从我们的那个奇怪的主厨开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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