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恨恨盯着时曼,牙关紧咬,眼眶逐渐变红,四周的议论声越来越大。
“没想到刘志勇居然暗恋玉锦,啧啧。”
“绑架犯的女儿都敢喜欢,他怕是疯了。”
“玉锦,我爱你,我想跟你做一辈子的同桌,一辈子不分开,哎哟,好肉麻哟。”
“平常看他一本正经的,没想到也会写出那种丢人现眼的东西,恶心。”
…
时曼听着周围的议论,犹如一记榔头敲在头顶,整个人狠狠僵住。
刘志勇身侧的拳头越攥越紧,眼中蓄满了水光,脸颊通红,耳根子都是红的,周围的指指点点令他几近无地自容。
当自己羞于见人的秘密被剥开放到公众眼底,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人用刀剖开心脏,血淋淋的,死一般透不过气。
时曼怒色尽褪,愧疚地看着刘志勇,苍白出声,“我确确实实把情书送到玉锦课桌里了,而且还用书压着,一般人…”
“够了!事到临头你还要污蔑玉锦不成?”刘志勇打断时曼,怒火中烧,“她那么善良的姑娘,本来父亲进监狱就很可怜了,你还要把脏水往她身上泼?”
时曼皱紧眉头,神情严峻道,“我没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情书我真的放进她抽屉里了,至于为什么会…”
“你不要狡辩了,我们绝交。”
刘志勇卷起袖子仓促擦两下眼角,匆匆瞥一眼坐在原位瑟缩的女生,愤然撞开时曼夺门而出。
时曼处在碎碎杂杂的人声中,犹如卷入漩涡底部,周围喧嚣吵闹,而自己却什么都听不见,心更是揪成一团。
刘志勇最后那道眼神,夹杂着悲愤绝望,她也有不能被人扒出的秘密,比任何人都能体会被人戳着脊梁骨议论的痛楚,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