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蠢,母亲的执着,母亲为了一个人渣损命,就是因为一开始,对人渣喜欢的太深,她打不碎为人渣建的滤镜,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来否认残酷的现实。
但是,虽然我意识到了我对洛孤城的再见钟情,但我所幸还没对他建造多厚的滤镜,我还能脱离。
于是我想办法打听他,企图让自己失望。
毕竟,18岁的无父无母的少年,可以轻而易举的弄到些钱,肯定不做什么好事儿,说不定是个败絮其中的人渣。
那会儿,我想,他不会去卖了吧?
他的小皮相,绝对是超级富婆的菜,能助他一夜起飞。
但打听过后,我陷入了漫无边际的心疼里。
我难以想象,小时候那么天真可爱的洋娃娃,为了养妹妹,在一群披着人皮的财狼中踩着尊严的讨饭吃。
洛孤城16岁,跟着一个外国人做生意,一开始做的是倒腾工业器材的生意,为了能把手里的第一批货卖出去,他跪在地上,被两百斤的合作商踩着背看美女。
后来,黑心的合作方看他年纪小,想独吞他的货,对他的货动了手脚要他十倍赔偿,以此借口,打断了他四根肋骨和右手臂,还打的他脑震荡。
那年,他17岁。
听了他这件事,我对他彻底沦陷。
因为都这样的他,还能单手骑自行车送水娆去会考,然后水娆进了考场后,他昏死在了考场外,差点被什么没打疫苗的狗咬着裤腿拖走。
还未成年,他已经成了个不折不扣的血性男儿。
他对水娆的所有付出,让我认定他的心是滚烫的。
清醒着,我喜欢洛孤城,睡着后,我被他畜生父亲的恶事所压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