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不由想起后世的一个阅兵说法。据说某一次阅兵的士兵,都是从交趾战场上刚回来的。大家伙都说,那一届的阅兵,从战士们身上,更能看出一股真正见血厮杀过的肃杀之气。
现在的秦阳,置身于这些刚经历过和胡虏厮杀过的将士们身边,秦阳也终于能够感受到,那股所谓的肃杀之气。
在这股杀气的萦绕下,御林军将士的战马,甚至抗拒走入这座军营。
战马不喜欢,秦阳却是喜欢得很。
“都平身吧!寡人就是想来看看,你们这些在九原城下与胡虏们血战的勇士们。”
“来,都别拘礼,随寡人一起过来坐下,给寡人说说你们杀了几个胡虏。”
秦阳往军营里走了一段距离,大致来到将士们的中间位置。
已经被秦阳任命为郎中令的田安乐,不需要秦阳费心吩咐。在秦阳站定的地方,为秦阳搬来一把小凳子。这是秦阳每次去军营,都必备的一件东西,因为秦阳经常会在军营中和将士们坐到一起聊天。
刚开始的时候,大伙都没有准备,所以那一次秦阳当场就带着战士们席地而坐。回宫之后,有浣衣局的管事女官来汇报,秦阳的织锦袍服,由于席地而坐,竟然被军营地面上的沙子给划破了不少小口子,所幸口子都不是很大,这才避免了堂堂秦王,在士兵们面前出丑的一幕。
再后来,每逢秦阳出宫,田安乐总要为秦阳备上一把可以折叠的小凳子,以供秦阳随时随地,可以坐下休息。
其实对于秦阳来说,前世穿着几十块钱一条的牛仔裤,就习惯了在累的时候,随便找个台阶或者看着干净地地面坐下休息。
所以在他看来,专门为他出行,准备一把小凳子,那是在矫情。
可当田安乐带着少府属官,专门负责秦阳服饰织造和保管的御府令来找他的时候,秦阳这才意识到,自己前世那随便一坐,在这辈子的这个位置上,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和多大的损耗。
身为秦国的大王,他身上的每一件衣服,不论是里面的素色单衣,还是外面的织锦袍服,那都是御府令手下的女工,花费好长时间,才织造出来的。这其中各种材料的费用,更是比普通人的衣服要贵上数百倍。
按照现在秦国普通百姓常穿的,用麻等材料制成的粗衣,一般费用不过数文钱。可秦阳穿在脚上的足衣,也就是古代的袜子,一只就要花费数百钱,足足是百姓们一件衣服的上百倍价格。
这让不得不让秦阳咂舌自己身上衣料的昂贵,从此之后,他就一直十分小心的对待自己身上的衣服,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损伤和玷污。
作为秦王,他没办法要求御府令,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变成和老百姓一样的麻制粗衣。但至少,他可以尽量降低自己对身上衣物的损耗,让这昂贵的衣服,能够用得久一些。
他甚至为此,亲自提笔写下“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挂到了自己经常去的小竹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