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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食血蚂蝗

当时给我吓的都炸毛,褚郡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白生生的脸蛋看着都惹人心疼,这会不知道那双脚是人是鬼,也不知道自个哪来的胆,估摸是怕褚郡受到伤害吧,我一个忽闪跳到地上,拽起台灯就朝那人吼:“给老子滚出来!”

床底下没动静,我杵原地没敢主动出击,楞了两秒,隐约听见了鼾声,我吸了口气,朝褚郡看了眼,跟着慢慢靠近床边,手机一照,看清床底的人后我就哭笑不得,身子躺的笔直,睡的正舒爽的江烨,时不时的还眨巴嘴。

褚郡看见是江烨,缓了口气,给我说:“他咋跑咱床底下来了啊?”

我寻思谁知道呢,这家伙智商现在跟三岁孩子差不多,别说是床底,哪怕是趴马桶上睡也不奇怪,给江烨喊醒,他迷糊的还有起床气,用脚踢老子,好不容易给他拖到自个房间让他睡好。

关灯离开屋子,我在大厅点了根烟,下半夜温度有些凉,我朝漆黑的窗外看了眼,寻思严麟那小子也不知道咋样了,很快一支烟见底,掐了烟我准备回房,眼睛一瞥突然看见沙发上坐了个人,我咕隆一下就靠墙边躲着,仔细一瞅,发现是不死族的黑衣。

虚惊一场,我知道他对我无害,寻思这家也鬼的很,一声不响的就钻进了我屋,他坐那不动,我好奇问道:“兄台,找俺有事呢?”

黑衣人点点头,我仔细一打量他,这会黑袍有些脏,前胸后背包括手臂都破了口子,奇怪的是我依旧没能看见黑衣里的皮肤,我继续问:“啥事你说。”

他左右看了下,像是在找什么,没等他吭气,我心里突然想起了江烨的魂魄,开口说:“你们不死族要我哥们魂魄做什么,他是无辜的啊!”

黑衣圣使没理我这话,一挥衣袖,长袍盖过面前茶几,跟着我就看见桌面上摆着一个白色小葫芦,我好奇的打量了眼,不解的问:“这啥东西啊?”

黑衣指了指,示意我打开看,带着好奇心我拿起白色的小葫芦,没啥特别的感觉,就是一般普通的葫芦,只不过放在手里,明显觉得里边有东西在动,小心翼翼的给葫芦口打开,眯眼看了看,葫芦眼太小,看不清里面是啥。

我打亮手机电筒,朝里边照了照,隐约看见有个像虫子似得东西在里面蠕动,大概有中指那么长,拇指一般粗细,仔细一瞅,我差点恶心了。

赶紧甩了小葫芦,想到刚才看见的那只肥嘟嘟的东西,浑身就起鸡皮疙瘩,红灰相间的纹路看起来特别的渗人,黑衣一手就给小葫芦接住,重新盖好盖子,抬头望我像是要说什么,我一瞅他觉得他有点不高兴。

我这心里也不痛快,半夜三更跑进来,莫名其妙的让我看这渗人的东西,我没好气的说:“那不是蚂蝗么,老家水田里多的是呢,给我那玩意干啥?”

蚂蝗学名水蛭,吸食人血,打小家里老人就说过,在河边河水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可别给小蚂蝗吸进嘴里,喝下肚子可就遭了,繁殖一窝窝蚂蝗寄居在人身体里,吸干最后一滴血,然后才会从人体七窍钻出来。

可能是受此影响,我十分的怕这玩意,看到黑衣将葫芦摇了摇,再次将盖子打开,瓶口一斜就给中指长的蚂蝗倒在茶几上,我一阵恶心,还又不能说他什么,只能躲到一边硬着头皮问他关于江烨灵魂的事。

黑衣人估计是被我问烦了吧,他抬头瞄了我眼,虽然看不见他眼睛,但那神幽幽漆黑的两个眼洞,依旧让我浑身不爽,楞了会,我就听见声音说:“你朋友灵魂我们只是暂时借用,会归还了,放心!”

我考,他会说人话啊!

一想也是,不死族虽然诡异,隐居深山老林千年,但他们种族毕竟是人类,自然会说人话,我寻思既然能跟他正常交流,便开口说:“啥时候还呢?”

“你烦不烦,用完了自然就还他!”黑衣圣使有些不耐烦。

我更不耐烦了,他给我哥们灵魂当成了什么东西,还用完了就还,让我挺无奈的话,一时半会竟然无言以对,黑袍朝我打量了两眼,随手托起茶几上蠕动的蚂蝗,给我说:“这东西送你,每天味它人血!”

听他这话我就傻眼了,寻思送我干啥啊,还得每天喂它血,我见它就想踩死它,还喂血呢,黑衣圣使貌似看出我不乐意,他继续说:“这东西可是个宝,我若不是受人之托,岂会送给你?”

说完他还哼哼笑了两声,满是不屑!

我脾气也犟,开口说:“拿走吧你啊,我才不养这吸血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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