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已近九点,毓秀哈欠连天,过去十六年的生活让她的生物钟与五千年前的人类一脉相承。 “看你困成这样,今天洗洗早睡。”宋荷雨见毓秀如此困顿,不禁开了个玩笑:“不如今晚你喝点咖啡,这么早睡简直浪费大好夜景。” “你出的什么主意呀?这么促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宋挚将外套挂上进门的三脚衣架,转过身来,指着宋荷雨微笑道。宋挚在上海呆的时间长,被南方的水汽浸润出一丝细腻的精致,不像清河话,硬邦邦的如同干硬的馒头。 “好好好,咱们快去睡,有人羡慕咱们还年轻呢。”宋荷雨双手置于毓秀的肩上,微微用力,带她上楼,“登登登”,木质地板发出沉闷的短啸。 姐妹俩收拾妥当,宋荷雨拿了枕头被子要与宋荷雨一起睡,说是怕她认床睡不好,陪她一夜。毓秀明白这是借口,只是为了说些私房话,她欣然同意,主动翻身给宋荷雨留下睡觉的空间。 “明天我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正的夜上海,好不好?”宋荷雨眼望向前方的墙壁,轻声说道。 “嗯?嗯。”毓秀于半梦半醒间,不过心地应和。 “先别睡,你先听我说。”宋荷雨从床上坐起,扭转上半身,摇晃宋荷雨:“醒醒,等我说完再睡。” 从下午开始,宋荷雨十分反常,甚至有几分不可理喻。毓秀怀着三分恼意坐起,吵人清梦可是上了判官薄的大罪!她口气不善地道“说吧。” 宋荷雨未感觉出任何不妥,她只顾着说:“明天晚上有一场在百乐门举行的舞会,会有很多上海的大人物出席,朋友邀请我去,我想带着你一起去看看。” “舞会?听上去不太……庄重。”毓秀斟酌着词语,含蓄说道。困劲已经过去,她不伶俐的大脑好歹拼凑出一个婉转些的词语。她从小接受闺阁教育,跳舞是下流人的活动,她怎么能去那种场所抛头露面? “你别误会,现在可流行这种社交方式呢,不少大家闺秀可是跳舞场上的明星,受人追捧呢……你就跟我去吧,来上海不去百乐门,就相当于没来过上海!”宋荷雨说的口干舌燥,一张小脸笑得僵硬,大有毓秀不答应,她不停嘴的态势。 毓秀一脸无奈,噘着嘴答应下来,她现在只想睡觉,至于舞会什么的,明天再说吧。 她想得倒美,但现实是,宋荷雨一听见她答应,立马从床上跳起,妥协也顾不得穿,跑进自己的房间,从上层的柜子拿了身旗袍。这旗袍叠起,又在毓秀面前展开。白底锦缎通身镶湖水蓝蕾丝,跳入毓秀眼睛之中,她顿时喜欢上了,眼睛在细腻的蕾丝上逡巡。“这件旗袍真可爱。”毓秀呢喃道,她什么时候能拥有一身这样的旗袍呢? “嗯,明天去舞厅你就穿这个,外套再穿个白狐狸毛的大氅,这样就好了。”宋荷雨兴致勃勃地规划她的穿着,甚至要求毓秀现在穿穿看。 这正合她意,过往的扭捏全都不见,她迫不及待起身试穿,等衣服包裹全身,惊艳两字恰如其分,她像是一朵睡过了时节,悄悄在冬季开放的睡莲,在北风中瑟瑟发抖,楚楚动人。 毓秀忘记自己的犹豫不决,与宋荷雨积极投身到配套首饰、发型的讨论中去了,毕竟这么好看的衣裳,总要在人前走一遭才好。 两人讨论到深更半夜,才兴奋睡去,毓秀沾枕头就着,早晨虽起得迟些,但算起来休息时间是足够了,又逢喜事,脸色红润白皙。 宋荷雨似乎一晚上都没休息好,眼下挂着厚重的眼袋,皮肤苍白。 “你怎么了?我昨晚吵到你了?”毓秀问道,难不成她昨晚打呼或说梦话了?但她一向没有这种习惯啊。 “没有,我昨晚太兴奋了。”宋荷雨勉强一笑,行动举止又回到了以往的温柔大方。她岔开话题道:“我带你去逛百货商店吧,那里的洋货种类齐全,价格也算公道。” 毓秀应下,但她手上没钱,缺少底气,便问道:“你知道哪有典当行吗?我现在身上没钱,想当了身上的首饰。毕竟一直用你的钱,我心里过意不去。” “百货大楼附近就有,这好办。不过你能用我多少,放心吧,我还有钱。等你毕业有了工作再还也不迟。”宋荷雨笑道,虽然她觉得毓秀拥有这么一笔资产,但场面话该说还是得说,而毓秀又不是脸皮厚的人。 “不,不了,我还是尽快将东西典当了吧,以后上学自然用不上了。”毓秀摇头,当初带出首饰盒就是做这个打算的,人情要比钱贵多了。她想了想,又道:“我换了钱把这段时间用的钱先还你一部分。” “不用,没多少钱,等我没钱了再朝你要吧。”宋荷雨眨巴一下眼睛,笑着说话。她突然想起衣服妥当了,但首饰还没准备好,又道:“咱们再看看今晚要搭配什么首饰吧。是用我的,还是你的?” 毓秀自然愿意用自己的了,毕竟自己的不怕丢,万一宋荷雨的丢了她还要赔,但她的首饰样子太古,现在早不时兴了……她略微一犹豫,说:“先看看我的合不合适吧。” 宋荷雨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她很乐意借东西给毓秀,但人家不要,她更是无所谓。 经过一番挑选,毓秀只选出一对绿松石路路通坠子与一个翡翠手镯,无论是头上戴的还是脖子上的,与现在的流行相去甚远,实在土气。 “我借你一条项链,如何?”宋荷雨与毓秀挑挑拣拣,还是没有找出合适的链子,现在时间不早,她如坐针毡,再耽搁下去,恐怕去百货商店的计划就要告吹了。 毓秀翻遍了妆奁,无所收获,只得怏怏答应,她心里默默决定,一定要看护好项链。她已经债台高筑,千万不能再添一笔了。 两人这才抽出空来,匆匆忙忙赶往南京路。由于时间太赶,她们姐妹二人现在典当行扯皮半晌,堪堪逛完新新百货就要打道回府。但来日方长,以后总有机会。 逛街时还不觉得脚痛,等做到黄包车上,毓秀才感觉自己的脚疼痛难忍,她使劲咬着下嘴唇,心想,下午的舞会去不了了,但其实她是想去见见世面的。 等到了宋宅,宋荷雨听完毓秀说不去舞会的话时,紧蹙着眉毛语速飞快道:“又不是真叫你跳舞,在一旁坐着就行,那有酒水吃的,都是免费,还能享受一顿。你不能老在家里呆着,必须要学会与人交往。现在不是大家闺秀要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社会了,多见见世面对你有好处。” 这一番话说得毓秀颇为意动,她何尝不是用脚伤做理由来避免与人交往呢?但她从未见识过上海的舞会,她过去一直蜗居在小县城里,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群,她会紧张得颤抖! 这该怎么办? 宋荷雨看出毓秀的犹豫,将语气放缓,徐徐道:“你不用害怕,谁都有这第一次啊,更何况,我陪着你呢。其实舞会是名人与名媛的主场,咱们这些人就是见见世面,多认识些人。” 面对宋荷雨的苦口婆心,毓秀再不答应,就实在不识抬举了,她点点头,道:“那我们先在要做些什么?” 舞会前要做的就是梳妆打扮了,她们俩换了衣服,带上首饰,两人焕然一新。比起在家时穿的袄裙,她更喜欢旗袍这样衬身姿的衣服,袄裙太过宽大,显得人畏畏缩缩,而旗袍则把人趁得精神挺拔。走在路上,穿旗袍的女人背要比普通女人挺三分。 她仔细观察镜子中的自己,甚至还两手张开转了一个圈。镜子里一个肤白欺雪,杏眼留情的女子翩然站着,一举一动显出不与往日不同的自信优雅。 女人的漂亮衣服是她们的战袍,果真不假,就现在看来,毓秀英气勃勃要比以往更有魅力。 “你以后就这样装扮,太漂亮了。”宋荷雨赞叹道。 毓秀脸微微一红,显出少女独有的娇憨之态,她听到这样直白的赞美,心里喜悦难以言表。现在的她,打扮妥当,仿佛将军穿上了合身的盔甲,恨不得立马跳上战场,大杀四方。 宋荷雨也是十分激动的样子,她在客厅内不停打转,高跟鞋“哒哒哒”地轻响,眼睛不时瞄向钟表,怎么还么到六点?舞会七点开始,宋挚今天借了辆车,要拉他们去百乐门,已经约定好六点来接。 看来宋荷雨也不常去这种场合啊,比我还紧张,怪不得非拉上我,原来她也怕啊。毓秀这么想着,内心的害怕缩减了一分,她更加坦然地坐在沙发上等着。 等宋挚下班来接时六点过了一刻钟,他连连解释:“对不住,对不住。今天不知出了什么事,路上戒严,大兵一辆辆搜车,耽误了点时间。” 宋荷雨听到后神情不安,她问道:“出了什么事?现在咱们还去吗?” 宋挚深深看着宋荷雨,道:“去,当然要去,我车都借来了。临阵脱逃可不是咱们家的风范。虽然要迟到点,但你注意些就好,不至于得罪人。” 毓秀一头雾水,她想,这种舞会迟到了这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