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第三人称示警。因为重点是从上帝视角表达人物性格,所以算在正文部分。 叶归大概在做梦。 有人捏开他的下颚拿什么冷硬的管子灌了几大口葡萄糖,呛得他直咳嗽。 “真该让小四看看你灌别人的样子——她可抱怨你许久了。” 有个男性的声音低笑道。是个少年人,声线偏低,有种饱读诗书之感。说这话时,带了两分纵容的无奈,也不知他是纵容给他喂葡萄糖的人,还是那口中的小四。 他挣扎着掀起眼皮。 少年人虽长着一张稚气未脱的男孩脸,浑身的气度却更像个稳健的老年人。这和他的脸矛盾至极的气质却意外地不让人感到古怪——事实上,一看到他,只能注意到那缓适的眼睛,从容的神情,对那张脸反而不会多加在意了。 叶归的感官捕捉到什么人走了过来,一只手伸过来拨开他的眼皮,接着一张脸凑过来——粉色的短发甚至擦过了他的脸颊。 那副金丝边眼睛撞进他眼睛里的第一秒,他就立即开始分析。 分析别人能让叶归迅速活络大脑,保持清醒,哪怕他不知道自己的判断是不是对的。 佩戴了有色隐形眼镜,能看出头发未漂过,那么能让这种浅粉显出,一定是天生发色很浅。皮肤颜色正常,体温偏低——试管儿的通性,人造子宫给的娘胎里的毛病。不过现在大概更新了技术,所以这个人被制造出的时间很早,至少三十年前。 他决定稍后再思索和这个人是否认识。 一条条细节被展现出来。 性格古板。保守。一切从简。 手插兜,显然为了掩饰细小的情绪——很大可能她认识他。 化妆,妆品是老牌的名牌,地位不俗——差不多Bentley级别。 复杂的人。他想。随后女性抬起腿。 被踹下病床的叶归捂住了膝盖。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 她说。 “你就是个垃圾。” 叶归心里生出些愤怒。 他已经很久没有被这么对待过了。 男性却是抬了抬手,态度很温和地阻止粉发进行下一次施暴。捂着膝盖的叶归模糊听到他说什么“晰和早点回去”,然后一声门响,一切重归于寂。 一双考究的皮鞋停在他面前。 声音的主人向他伸出了手。 “你可以先起来。”那个人和善地说,“内室没开地暖,瓷砖地容易伤骨。” 那手也是指甲整齐,带着经典款的戒指,仍是老派做工,无一不精。明明是个少年模样,作风形式却像群星时代末的绅士,让人如沐春风。 叶归觉得自己一颗直男心都要被他撅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