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她是梦,那种想起来的时候会微笑的梦。”——奥黛丽’赫本 纪录片】奥黛丽这个人真是,只要想写一个优雅又温柔的人,脑子里就只会跳出她的影子。真是天使,斜立在晚风中。然而想写的弗丽嘉不是奥黛丽赫本的复制体,后面慢慢交代。对于弗丽嘉来说,《破晓之前》里的故事是真实发生过的,看起来像人格分裂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其实并没有。 一个女人怎样才能被评判为美? 二十岁的弗丽嘉.奥斯维辛是如此美丽。 我注视着梳妆台上的相框。 短短的卷发是漆黑的,反着光。眼睛大而有神,睫毛卷翘,并不显得温顺。弗丽嘉的长相是颇具灵性的长相,眉毛较粗而浓密,斜在几乎占据脸的四分之一的眼睛上方。鼻形和唇形堪称完美,颧骨微高,略抬着头,美艳而自信,皮肤在光晕下好似瓷器。 看惯了研究所符合各种审美的脸,此刻看到这张照片,居然觉得除了萨尔斯莱曼,所有人都会衬得好似花瓶。 那美太有灵气了。如果说日暮时代的女星全都是照着一个模子整出来的,那弗丽嘉.奥斯维辛无疑正是这个模板。 那面前这个弗丽嘉呢? 她已经彻底老去了。 六十岁,肌肤已经如此松弛,头发也不复往日的浓密美丽。体态仍旧姣好,皮肉却已充满皱纹地下垂着。像当年的阿尔勒一样,老去之后,她的颧骨变得分外突出,只剩下仍旧美丽的眼睛,也因为皱纹而显得不再那么亮眼。 她坐在椅子上,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耳上缀着一枚花形的耳饰,盘着发,棕亮的发丝在阳光下闪烁。 “我现在还好看吗?” 她抬起眼睛,微笑地看过来。 只能被称为和善的阿姨。我想。再老一点甚至可以叫奶奶。 但是那双眼睛。 “但是我正处于一生中最美的时刻。” 弗丽嘉略微抬起头,费劲地试图把自己撑起来。我上前一步,她却摆了摆手,笑着倒在靠垫上。 “这样就可以。”她像小姑娘一样耸了耸肩,“你知道我多少?” “到你撕毁船票……我的意思是,你和那个男人,你最后没有回去时。” “我回去了。” 出乎我意料的是,女人这么回答。 “那不是我的故事。哦——幸好我没有老年痴呆。”她扶着额头呻吟了一声,几乎算得上俏皮地眨眨眼,问,“你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看了她两秒,伸出手,把她的肩膀扶正。 “想。” 弗丽嘉不是一个会为了男人而死的人 。 她的确是个间谍,非常优秀的间谍,每方面的能力都很出众,年轻时也的确爱过那个男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爱一个男人的时刻。但不是最好的时刻。他的爱让我感觉不到自我。” “后来呢?” “我去做了私家侦探,偶尔玩玩金融。很快我有了足够的钱,所以我设立了一个基金来帮助挨饿的孩子们——别这么看着我,陈。” 她忍俊不禁地笑起来。 “在你走之前我会把我的保险箱钥匙留给你,你可以看看那里面有多少财富。绝对能用,它们就是为了你准备的,作为你的抚养人帮助我的回报。” 弗丽嘉和莫相离的确是在二元界认识的,但她又的的确确是个三元界的人——她同样罹患时空穿越症候群,所以才显得比实际年龄衰微。 她离开后到了威尼士经商,兼职私家侦探,像黄金时代侦探小说里的剧情一样。很快,她挣够了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但她并不挥霍,而是建立了一个基金。 “父亲死后我当过一段时间的流浪儿,”她解释道,“我知道饿着肚子的滋味。那太难受了。” “我想看看你年轻时候的照片。” 我说。 她抬了抬手,回过头来微笑。我很快明白了那个笑容的意思,于是放下笔,拿出手机。 “想去哪里?” 弗丽嘉自信地笑着。 “随意。” 虽是随意,但我们早已经有了谋划。 康科德。 弗丽嘉的故乡。 康科德的时日已是深秋。弗丽嘉来时没带什么厚实的衣服,回到旧居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出一件厚实的高领毛衣穿上。 她在衣橱里翻找时我略扫了一眼,发现弗丽嘉比起红色更偏爱黑色。说实话,她和破晓之前里的那个弗丽嘉性格大相径庭,那个弗丽嘉美艳堕落,在最黑暗的污泥里挣扎求生,而眼前的弗丽嘉却优雅大方,纵使美丽大打折扣,也不能损伤一点她的气质。出生在黄金时代最黄金的那个时刻,她的身上有着格外明显的帕尔丽姿态,浪漫从容,不可方物。 弗丽嘉的手定在一张照片上,仰起头问我。 “这张如何?” 那正是一张和此刻的角度非常相似的照片。 黑白的老照片里,二十出头的少女穿着一件厚实的高领黑毛衣,立在风中。无刘海的短发,漆黑的一蓬,拢在耳后。她握着双手,正亲吻食指上的戒指,似是猝不及防地被抓拍,猛然抬起头来,却也是从从容容地看。 双眼乌亮,言笑晏晏。 我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她又立即翻至下一页。 “这张?” 中分,仍然是短发,拢在耳后。上身有蓝色格子的柔软白裙,夏日装束,露出美好的锁骨和小腿。坐在一棵倒下的枯木上。手边放着一沓白纸,弗丽嘉垂着小鹿一样的眼睛,拿一支黑钢笔专注地在摊开的线圈本上写写画画。 “这张呢?” 我看了一眼,心里默默地冒出一个名字。 伯纳德,破晓之前的男主人公。 镜后有人举着一架正在冒烟的老式相机,弗丽嘉的脸彻底转了过去,脸上的每一分弧度都恰到好处,黑白的照片里她的肌肤和白晚装是同一个颜色,男人殷勤地低头替她拉正裙摆,挡住了大半曲线,只留下极瘦而美好的肩。男人的脸也是那时候审美的巅峰,深情而深邃,和弗丽嘉走在一起倒是相得益彰。 青春啊。 我叹了口气,变出架轮椅——弗丽嘉之前要的轮椅。 她满意地拿出一本书,在目录上的第二行打了一个“√”。我凑过去看了一眼,弗丽嘉遮住了后半部分,只剩下前面两行——回到故乡和翻老照片后面都打着√。 “下面做什么?” 我好奇地问。 “做一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