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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糖衣炮弹

“刘典史喜欢喝什么茶?我这里最好的就是去年从京城带回来的明前龙井,你看你是……”这人既然身为王爷,定是见过不少的好东西,楚莫言摸不准在她眼里贵得要死的茶他看得入眼不?    刘云飞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道:“平时大人喝什么茶?”    楚莫言微微一愣,她倒是没想到他会问她的喜好,“我只喝薄荷茶”。    “就是那个”,她指着院子角落种了一小片薄荷草的花圃道,“它泡出的水喝来清清凉凉的,让人很是舒服”。    以前每到夏天的时候,她便会和红衣一起去郊外的田地里摘野生的薄荷草,然后拿回家洗干净,阴干做成薄荷茶。    《本草纲目》中说薄荷性凉,长期做菜生吃或熟食,能祛邪毒,除劳气,解困乏,使人口气香洁。不仅可泡茶,还可作为调味剂、香料等。不仅对身体有益,草本的气味闻着也很宜人,一直以来都是她的最爱。    来到兰城后,她便专门在院子的角落辟出一小块地种植新鲜的薄荷,平日里用来做汤、做菜、泡茶皆可。    楚莫言的眼神就似向别人展示自己珍藏已久的宝贝一般,满带耀眼的光彩与自豪。    刘云飞的目光顺着她的手指落在院子角落那片矮矮的绿色上,见着那种叫做“薄荷”的植物有着棱齿状的叶片,油绿得似绿宝石一般,微风过处,淡淡招摇。    经这一提醒,他突然觉得鼻尖似乎有淡淡的草本薄荷清香萦绕。    从小长在深宫,贵为王爷之尊,他自是见过、喝过不少各处进贡的好茶,却是如今见着这野地里随处长着的薄荷草,觉得比起别的茶来觉得特别许多。    他喝茶从来只重口味,不问出处,如今却是偏生一眼记住了这样随处可见的草本植物。    长得似野草,气质却是独特,玲珑清奇,看来很是惹人怜爱。    “那就喝薄荷茶吧。”    楚莫言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王爷倒是有些意思,名贵的摆在那里不要,却是偏生要跟着她喝这种廉价的。    或许是人家好的喝多了,想换换口味。    皇家人的心思,果然难猜。    于是,她便让红衣与他和自己都泡了一壶薄荷茶。    这就茶的点心,自然也只是她最爱的薄荷枣泥糕。    这薄荷枣泥糕还是今儿早上红衣刚给做的,一端过来,鼻尖全是草本薄荷的清香,让人心旷神怡。    她指着桌子上的糕点对刘云飞道:“这是我最喜欢的薄荷枣泥糕,红衣做的,你尝尝?”    这东西刘云飞自然是吃过的,从桃花镇回去后,他便时常让府里的厨子照着那时的味道与他做来吃,却是怎样都不比那时候的味道。    在楚莫言期待的眼神中,他拿了一块放在嘴里品尝,入口香甜之中带着草本的薄荷清香,味道很是特别,这种味道……    “怎么样?”楚莫言满脸期冀地看着他。    看着他眼里的期待,他突然想起,多少年之前,自己与一个总喜欢抱着森白头骨的锦衣少年,于桃花镇“醉卧云端”酒楼的二楼靠窗对坐,他也是用这种眼神期冀地瞧着自己,问自己味道如何。    “尚可。”他从来没对什么人或是物评价过“好”这一字,了解他的人便知,“尚可”是他能给出的最好评价。    却是一旁的红衣听来变了味,什么叫尚可?既然这么勉强那便别人吃好了,又没人逼着他。    这人前些时候当着她的面把自家公子扔水里让她凉了身子染了风寒在身这账她还没与他算呢,他倒好,今儿在这儿白吃白喝,还摆架子,这是摆给谁看的?    看着自家公子那副小心翼翼,生怕惹了这人不高兴的模样,红衣就看不过眼了,到底谁官大压谁一级啊?他刘云飞当自己是谁呢?    “我们这些人做出的东西,不比那些大厨子的手艺,自然入不得刘典史您的眼”,红衣边阴阳怪气地说着,边把那一盘薄荷枣泥糕往楚莫言面前推,“正好奴婢今儿做的少,也只够公子一人吃”。    她意思再明显不过,您刘典史啊,爱吃不吃!    刘云飞蹙眉看了她一眼,却是嘴里有东西,便没有说话。    一旁的楚莫言却是为红衣这丫头捏了把冷汗,红衣啊,你这是作死还是作死啊?眼见着这这丫头要开启牙尖嘴利的轰炸模式,她赶忙将她制住,“对了,红衣,你去街上帮我买些椿芽和枸杞的嫩尖回来做下饭菜,我好久都没有吃过了,今儿我留刘典史在这里吃饭,正好与他也尝尝。”    楚莫言想他堂堂一王爷,当是没吃过这些东西的。    红衣对刘云飞翻了个白眼,冷哼道:“怕是我们这里的东西,他刘大人也是吃不惯呢。”    见着这丫头一怼人怼起来就个没完没了,楚莫言生怕刘云飞当场发飙,吓得赶忙将她往外推,边道:“红衣你快些去,再晚了那些卖菜的人就回家去了。”    好不容易将红衣支开,楚莫言这才尴尬着面色与刘云飞赔笑道:“红衣这丫头素来不知天高地厚,性子又直爽火爆……适才若有冒犯之处,还请原谅。”    “无妨。”    看他既然这么维护这婢子,说明这婢子也有可取之处,刘云飞想了想,便也不去计较了,转眼想到了其他的,便是顺口问道:“用苏木染色的法子,你是从何得知的?”    “这个啊?”这种问题她自然是早做了准备的,“我自小脑子里鬼点子便多的很,做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事,这自然是玩耍时偶然发现的”。    “那所谓的‘蒸馏装置也是你想出来的?”    楚莫言老实地摇摇头,这可不敢忘自己脑壳上推,“这是我从一本书上偶然看来的”。    “什么书?”刘云飞在皇家长大,自小便是看了不少的书,却是对这种装置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心头猜测这东西怕是旁门左道的杂书上的。    楚莫言装傻充愣道:“我不记得了。”    “是吗?”    这理由听来甚是合情合理,却不知为何,刘云飞的直觉告诉他,这孩子怕是没说实话。这些乱起八糟的东西,素来只有那些炼丹师才会捣鼓。    对面的人视线突然变得犀利起来,鹰隼一般锁在自己身上,这种让人无可遁形的感觉让楚莫言忍不住身子一抖,紧张地眨了眨眼道:“怎么了?”    “这些可是在丹书上看的?”    “啥?丹书?”     刘云飞见她一头雾水,便也没继续问下去了,便是又转了话题道:“你身子最近养得如何?”    这怎么就开始关心起她来了?    楚莫言愣愣地反应不过来,她总觉得自从“投靠”了刘云飞这座大靠山之后,这人便是当起了大家长的角色一般,不光关心起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还开始管她了……    这感觉真是奇怪极了,哪家的上下级相处模式是这样的?    这难道是投靠大BOSS的福利?大BOSS的脑回路太多,不按常规出牌?    难不成这是所谓的攻心计?通过简单的关怀让她这个棋子好死心塌地的为他卖命?    见着她满脸疑惑不解的神色,刘云飞皱了眉头,他这又是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楚莫言想说不好的,但终归这人又不是自己真正的“大家长”,不过他手里的棋子而已,怕是就算说了她真正的情况他也不会心疼半分,更不可能千里迢迢跑去云国皇宫给他弄解药来……  还不如不说,免得给人家大BOSS无病呻吟的印象就不好了……    “还好,还好,谢谢关心。”    却是话刚说完,对面的人突然放下手中的茶碗,将她的手拿了过去,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放在她的脉搏之上,竟是开始与她把脉起来。    楚莫言惊得瞪大了眼睛,“额……你这是?”    把脉?!    分明在与她把脉的人两根修长的手指反复在她脉搏上探了探,眉头是愈蹙愈深,最后,竟是面色沉重,看着她的眼神都似在看一个将死之人。    楚莫言心头“咯噔”一下,把不准他这眼神是几个意思,吞了吞口水嗫嚅道:“那个……你是探出什么来了?”    她素来便听说,有经验的郎中可单单根据脉搏的强弱判断男女性别,她本就是女儿身,脉搏本就弱于男儿,一探便知是女儿身,他……他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    “你可知你这身子已到强弩之末?”    刘云飞将她的手放开,抬头郑重严肃地看着她,面上神情很是沉重。    这脉象很不好,虚弱无力,且内里紊乱得不像样子。    “啊?……”楚莫言眨了眨眼,听得一头雾水,“我怎么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不适的地方呢?”    她虽然是被毒侵蚀坏了身子,可也没说的这么严重吧?这“噬心”她带在身上这么多年,身子早该对血液中的毒素适应不少,不然她哪里能如现在这般活蹦乱跳的?要说回光返照,也不至于……    “回光返照”几年的时间,不符合科学解释……    见她如今这活蹦乱跳、神清气爽的模样,刘云飞亦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推断,到底不擅长医术,只略懂皮毛,他便也没争辩,想着将楚莫言带回京城后,先让御医诊断了再做定夺。    于是他便问起了别的,“你身上的毒可是流云国的‘噬心’?”    果然大BOSS厉害,这一看就居然猜出来了,楚莫言点了点头,看着他的眼神很是佩服。    却是得到确证的刘云飞心情愈见沉重,这流云国素来是辉夜国的死对头,流云国宫廷的那点事儿,他自然也知晓不少,这“噬心”是那边皇室专门用来控制死士和暗卫的。    他没想到的是,流云国的皇室居然将这毒下在楚莫言身上,到底是为什么?防止苏家背叛么?    呵,像苏家这种墙头草,要放辉夜国,他亦不放心。    那日毒发,楚莫言怕是有意做给他看的,算是投诚吗?    “有几年的时间了?”    楚莫言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不甚在意道:“五年了吧?”    刘云飞的面色开始变得阴沉。    是在他离开桃花镇之后吗?苏家到底在想什么,居然要把这萧家唯一的公子拿去做人质。    “王爷?”    见着刘云飞面上变换的神色,楚莫言有些不解,然后,脑子里某处的“小灯泡”突然一亮,一个自觉正确的猜测应运而生。    这王爷大人难不成是在担心她受制于人会背叛他?    虽说那日她故意毒发还有别的原因,但主要是为了投诚,她把所有的一切都交予他掌握,就是想告诉他“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她既然选择与他站在同一阵营,便不会背叛他的。    楚莫言是一个很固执的人,选择了一条路,就会死磕到底,不死不休。    而且,她也懒得去做墙头草两面周旋,觉得那样心累。    于是,她立马举手发誓道:“王爷你放心,我这烂命一条,若哪日流云国要利用我做于你不利之事或是让我背叛你,我自绝就是了,如若背叛,天打五雷轰!”    见她这一副发毒誓的模样,刘云飞黑了脸,斥道:“谁叫你发这些乱七八糟的毒誓?!”    啊,咋生气了?    楚莫言尴尬地收回手,心头有些委屈,那她要怎样做他才相信?    于是,她转了转眼珠子,小心翼翼地看着对方的脸色道:“那……你可以也可以像云国一样,也给我一颗药来……”    却是话说到一半她就不敢再说下去了……因为对面的人那脸色更黑了……    且看他那一脸的怒色,她再说下去,怕是要血溅当场。    这果然大BOSS就是大BOSS,油盐不进的,不好攻克,原谅她情商低不懂圆滑变通……取得上司信任什么的好难。    大BOSS会不会觉得她太油嘴滑舌了?    真是难沟通的主,怕是他喜欢实干家。    算了,还是走老套路吧,日久见人心,虽说她也有自己的小九九,但到底她觉得不是万恶不赦的,就算会损了辉夜国的利益,却是真真利民千秋万代的。    *    半个时辰的功夫很快就过了,楚莫言便将明矾媒染的手绢取了出来,晾在院子里,打算明日待苏木的色素泡出得差不多了用来染色。    晚饭是她和红衣一起准备的。    因楚成风和张君华被楚莫言派出去做事儿了,这几日的时间都不会回来,今儿便只有他们三人吃饭,红衣便只买了一小把的椿芽,和两把枸杞的嫩尖。    因已是四月,枸杞嫩芽不如二三月开春的时候肥嫩,楚莫言在洗菜的时候又把下面有些老的茎干摘除了一部分。    刘云飞坐在院子里看她在那里忙活,不解道:“你吃这些野菜做甚么?”    在他看来,野菜这东西,说白了就是杂草,只有民间百姓在青黄交接无粮糊口的时候才会采回来充饥,而他楚莫言堂堂一县令,每月俸银就有二三两,不至于落魄到要吃野菜度日的境地。    且素来君子远包厨,他一堂堂世家少爷,还是读书人,怎的也做这些粗活?看楚莫言那摘菜洗菜的熟练度,刘云飞皱了眉头,苏家是没人了吗?怎么这般苛待他?    正在摘菜的楚莫言哪里想到他会想到这里去,只一边专心摘菜,一边回他道:“这枸杞尖可是好东西,不光营养丰富,脆嫩爽口,还有强筋耐老、补益筋骨、除风和去虚劳的作用,吃了对身体大有裨益,待会儿你尝尝就知道了。”    然后她又补充道:“我从小就喜欢去野地里挖这些吃。”    在野地里到处找枸杞树藤,选藤上最嫩的芽尖掐下,带着满满的一包回家,是特有成就感的。    刘云飞看着她若有所思,也难怪,这人素来与别人想法是不同的。    “你先在院子里坐坐,稍等片刻,晚饭一会儿便做好。”    楚莫言对他说了这句,便是端着洗好的菜进了厨房去。    她让红衣烧了一小半锅水,待水开了之后,便滴了几滴菜籽油进去,然后倒入枸杞尖开始焯水。    红衣在一旁看得有些不解,“公子你滴油做什么?”    “放油的话,菜焯出来颜色更好,而且口感也更脆。”    红衣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想不明白,她家公子从来少上灶头的,为什么懂得的反而比她这个整日围着灶头转的还多?难不成这书本上还有这些知识?    看她许久时间都未把菜捞出来,红衣在一旁提醒道:“公子,你焯水的时间是不是太久了?会不会把菜煮的太死?”     楚莫言看着水里的枸杞尖全变为好看的翠绿色后才慢腾腾地捞出来,“没事儿,这样不容易变黑。”    她以前是试验过的,这枸杞尖如果只在水里焯几秒的时间,捞出来后,一接触空气后反而容易变黑,虽然口感没怎么变,却是颜值太低,而将之恰到好处地煮透,她发现反而不容易变黑,如若有条件再过一道凉水,这颜色肯定更好看。    滴翠的嫩尖,看着都让人食指大动。    凉拌枸杞尖拌好后,楚莫言又做了一小盘的椿芽炒蛋。    待楚莫言把下饭菜准备好后,红衣便把早就煨在灶上的一锅银耳莲子粥端了出来。    待三人在院子中间的石桌一落座,楚莫言便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凉拌好的枸杞尖夹了一根放在刘云飞的碗里,很是期待地看着他道:“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见着她这献宝似的小眼神,刘云飞慢悠悠地夹起碗里那根翠绿绿的嫩尖尖,闻着那淡淡的略带辛味的清香,他微微挑了眉头,待入了口,清脆的口感,加上这枸杞尖独有的味道,让他觉得很是特别。    他点点头,满意道:“尚可。”    “是吧,我就说这很好吃的。”见他喜欢吃,楚莫言自己觉得很有成就感。    红衣却是看得翻了白眼,觉得这刘典史就是喜欢摆架子,明明喜欢吃……哼!    吃着枸杞尖的味道不错,刘云飞便又夹了一筷子椿芽炒蛋,却是入口嚼了一下之后,他整个人便是蹙了眉头……    枸杞尖虽味苦但略带清香,吃起来很是特别,这椿芽却是不光味重,那微臭的味道让素来不爱吃重口味食物的他有些受不了。    “怎么?这椿芽吃不惯吗?”    刘云飞没有回答她,只不解地反问道:“你为何喜欢吃辛味这么重的东西?”    楚莫言听得一愣,经他这么一提醒,她才发现,似乎自己喜欢吃得都是些带辛味的东西。    想了想,她便答道:“我懂些医理,可能是因为知道辛味的食物利于身体健康,能帮身体清除毒素,便潜意识地开始喜欢吃这些罢。”    那些对身体不好的东西,比如油炸膨化食品啊什么的,她是从来不吃的,连零食都只吃些干果之类的。    因为身体积累的毒素少,加上平日里规律的作息,肝脏的解毒功能也好,她前世的皮肤状态很是不错,不仅不长痘痘,肤色甚至比那些擦了粉的人还好,是最自然的白里透红。    她从来不进什么美容院,也不擦粉什么的,她坚信,打好身体的底子才是最根本之法,底子没打好,去再多次的美容院都是白搭,毒素的积累、色素的沉着是由内而外而不是由外而内,根本的问题没解决,该反弹的始终会反弹,表面的功夫做得太多都没用。    用那些粉来遮瑕,反而容易堵塞毛孔……还不如拿这些时间多睡觉养养皮肤……虽然这是她为自己找的偷懒借口……但道理她觉得没错。    刘云飞点了点头,觉得她说得在理。    中途,刘云飞突然转头与红衣道:“明日我让魏喜送些人参燕窝过来,你平日多与你家公子炖些来补身子,没有了来我府里取便是。”    “人参燕窝?”    这突然的一句让楚莫言听得愣住了。    一旁的红衣也听得满脸不解,这刘典史什么时候这么关心她家公子了?这一开口就是送人参燕窝的。    刘云飞点点头,自然而然道:“我前些时日让人从京城带了几株野山参和十几盏血燕盏回来,明儿便让魏喜送过来。”    “啪”的一声,红衣手里的勺子落在了碗里。    这刘典史到底是个什么来头,怎的一出手就是野山参和血燕盏这样的好东西,还打堆地送?  楚莫言也愣愣地看着他,这般大礼,她不知道该如何应答,“下属”一下大堆不要钱似得送这么好的东西过来,她,她觉得自己是在受贿……    “那个,我这身子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调好的”,不说他这礼太名贵了,若是一下把她这身子调得太娇气了,以后她怎么好养活?“这野山参和血燕盏太名贵了,我……”    “无妨,没有了我再让人送来。”    楚莫言惊得嘴里的稀饭都差点漏出来,敢情这王爷大人财大气粗到这种地步?这送人参和燕窝跟塞大白菜似得便宜?    她觉得和这财大气粗的王爷沟通困难,俩人的脑回路永远在一个平行线上,他想他的,她想她的……    待刘云飞走后,红衣诡异着眼神瞧着自家主子,问道:“公子,您说这典史大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而且,这人前些时候不还胆大包天地将公子往水里扔么?怎的这时候就突然关心起她来了?是心有愧疚……可这一下又是野山参又是血燕盏的……不说普通人家,就连苏家也没这么财大气粗的……    以前在苏家的时候,公子这里一月才能领上一盏普通的白燕。    楚莫言自然不会现下时间与她说刘云飞的真实身份,只是摇摇头,看着那人离去的方向,眼里很是困惑。    这夜离央笼络下属的成本是不是花得太大了?在她看来简直是下了血本……她受宠若惊啊。  不行不行,稳住稳住,不能教糖衣炮弹迷惑了心智……    像夜离央这样的人,肯定是资产阶级的大BOSS,她这样的无产阶级代表,千万不能被打垮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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