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日子过起来快得吓人。明明感觉没干什么事,一个个星期就在“单周”、“双周”的交替上阵的课表中说了永不再见了。这不,大一下学期连眨眼的功夫都不到,就神奇地过去了一个多月了。 中文系的娃平时课不算多,所以我和筱光得以名正言顺地耗大把大把的时间在戏剧社的活动室里。程世聪见我们俩跑活动室跑得勤快,特意配了一把钥匙交给我保管。所以我常光明正大地借职务之便,在没课的下午和筱光跑到活动室,用模仿电视剧里的搞笑人物和狗血台词来宣泄情绪。 看似,我们的青春都被狗吃了。 可,所谓青春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呢。却没有人可以提供一个范本作为参考。 我们都在哭着笑着疯着闹着,挥霍着自己的青春,羡慕着别人的青春。 却选择性失明地不去看到自己所拥有和得到过的美好。 三月下旬一个明媚的午后,我和筱光边说笑边推开了戏剧社活动室的门。多巧,我们就这么不幸地收看到了副社长方万玲刮社长程世聪耳光的这一幕。 这不是在排戏。这不是在排戏。这真的不是在排戏。 因为在我们目瞪口呆到忘了要立刻一转身二跑开之际,方万玲冷着声大吼:滚。 对,这个“滚”,是送给我们俩这赶巧看上戏的。 后来筱光不知道上哪儿打听到,原来方万玲和程世聪在大一时曾经交往过短暂的两个月。至于分手的原因,有人说是女方自卑、没有安全感,也有人说是南方处处留情、遍地开花,各有各的一套不知真假的故事。 我惊讶的不是他们在一起过,而是自从加入戏剧社以来,每每见到他们两个的相处都轻松自在得像老朋友。 听说,若真心相爱过的两个人,分开后无法继续做真正的朋友。因为每一次见面,每一次联系,都是对过去甜蜜和伤害的重复温习。 我相信这个听说。感同身受。不,正在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