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里,艾伦从棺材里爬出来,他观察着这所教堂,发现光线暗地厉害,四周黑黢黢的,他心里估计着时间,大概那个旅人还没有走多远。
于是艾伦离开了教堂,走之前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几枚金加隆,丢到了门后面,算是给那个好心的牧师的一点点补偿。
艾伦嗅着鼻子,他闻到空气中混杂的味道,有泥土和草的气息,他还闻到了那两个恶棍身上的酒味,最后他捕捉到了旅人的味道,一路蔓延到了对面的森林里。
艾伦没有进入森林。
不,艾伦不需要这么麻烦,他活动着四肢,脚下生风,平地而起,飞到了空中,他飞得不快,就像是一只散步的鸟雀,即便如此,还是比正常人走路的速度快太多了。
当艾伦飞到森林尽头,落在地面上时,旅人的气味还没有出现在外面,艾伦靠着树木稍做休息,他默默盘算了一阵,确定自己没有忘记纸条上的每一个信息后,熟悉的脚步声出现了。
那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虽然刚刚失去了自己所有的钱财,可是看上去精神头还算不错,就是有些淡淡的伤痛,他从不远处走出来,向着山那边走去。
他没有注意到艾伦。
“嗨!那边的小伙子!”艾伦挥手喊道。
旅人惊讶地回头,他看到一个陌生人站在林子边,诧异地问道:
“什么?先生,您喊我干什么?”
艾伦笑了笑:
“我是一个无家可归,云游四海的陌客,从很远的地方而来,将要去往很远的地方,你呢?”
小伙子想了想,笑道:
“我好像也是一样!”
艾伦大步走向他,伸出自己的手:
“很高兴能够结识一位朋友,你可以叫我艾伦,我们可以一起闯荡这个世界吗?”
小伙子憨厚地笑着,他的蓝眼睛很漂亮,像大海。
“我叫做约翰奈斯,先生,我的父亲死去不久,因此我离开了伤心地,老实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我漫无目的。”小伙子与艾伦握着手。
艾伦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会拥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你会拥有远超以往的财富,你的妻子和财富将会对你百分之百的忠诚,我的朋友,相信我,跟着我走,一准没错。”
约翰奈斯将信将疑,虽然他内心渴望着爱情和金钱,但是他毕竟刚刚丧父,还没有那么多花花心思。
于是艾伦和约翰奈斯一起上路,约翰奈斯没有问他们去往哪里,因为艾伦常常自信地微笑,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很像那些神鬼莫测的老巫师,约翰奈斯不敢多说什么。
他们借住在路边的旅馆里的那天晚上,发生了严重的祸乱,附近的土匪骑着马,下山来烧杀劫掠,到处都是火光和男人女人的惨叫。
“耶稣啊!怎么了?”昏睡的约翰奈斯被一个女人凄惨的哭喊声吵醒了,他看到窗户外面光怪陆离的影子,很恐惧。
“没有什么。”艾伦笑了笑。
“继续睡吧。”艾伦将约翰奈斯压了回去,为他盖好了被子,他面带微笑,走向门口。
“你要干什么?”约翰奈斯问道。
艾伦露出高深莫测的笑:
“上个厕所。”
约翰奈斯永远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当艾伦出去后,外面爆发了一阵惊天的轰鸣,马的嘶吼和人的哀求混合在一起,约翰奈斯听到了很轻的声音,就好像什么东西被割断了。
当约翰奈斯在清晨时分出门时,就看到艾伦坐在桌子边,悠哉悠哉地喝着牛奶,双腿惬意地搁在路边,脸上带着笑。
柜台后面的老板用胆怯又尊敬的眼神偷偷看着艾伦,手上机械地擦着杯子。
约翰奈斯没有问昨天的事情,他看到外面鼓起一个小土包,几个人的脚从土里伸出来,鞋子被偷走了,只剩下长着毛的粗野脚掌。
“走了,该上路了。”艾伦取出一枚金币,将它丢到桌子上。
金币不断旋转着,直到艾伦和约翰奈斯离开旅馆后都还没有停下来。
也就是在这一天,他们听到了一个传闻,传闻来自遥远的国度,在那个国家里,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事情,那里的国王,他只有一个女儿,这位尊贵的公主性格乖张,不像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倒像一个无恶不作的巫婆。
“她做了什么?”约翰奈斯对散播消息的一个农夫问道。
那个农夫扣了扣鼻子,耸肩道:
“谁知道呢?反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些。”
约翰奈斯私以为艾伦肯定知道,因为艾伦在听这个故事时,脸上还是那种自信的笑。
对于自己的这个同伴,约翰奈斯越发感到惊讶,他身上好像存在着某种魔力,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他可以做到所有的事,就像那天,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将作乱的土匪全部制服了,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办到的。
接下来的旅程让约翰奈斯更惊讶了,在野外,艾伦似乎永远不会担心迷路,也不会担心没有食物,他一蹲身,再起身时,双手就会拿满食物,他只是望了望远方,就可以获知离开沼泽的路径,他们从来没有遭遇过致命的威胁。
唯一一次是在山涧边,一只饥肠辘辘的老虎扑向了他们,约翰奈斯吓得浑身发抖,双腿软成了面条,可是艾伦不退反进,跃身跳到了老虎的背上。
就这样,艾伦收服了一只坐骑,他甚至还邀请约翰奈斯一起坐上去,约翰奈斯看着凶神恶煞的野兽,心虚地摇头,他可不是艾伦!
老虎在他们离开荒无人烟的地区后就放生了,老虎临别之前还依依不舍地磨蹭着艾伦的手背,很是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