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想,他喜欢的姑娘竟被一个恶人玷污,姑娘含泪自尽而末。
他知道后,虽杀了那个恶人,但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为什么而活?
做人太无力了,他想做回尸祖。
然是,做尸祖,很孤独。
他试过养宠物,但不管养的是什么,他饿的时候,都忍不住对其下口,最后都进入他的腹中。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无望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当年提醒他的修行者。
修行者老了,变成了一个爱喝酒的老头儿,嘴里念叼着什么‘天下秋,卖得黄花皆换酒,酒浇愁,入口进心又上头’。
他不懂老头儿这是说的什么胡话,老头儿却赠了一卷经文给他,经词晦涩,老头儿告诉他,以此经布裹身,可阻尸气,也可隔尸祖之能,有此便宜,尸祖正好能不被世人发现的到处走走,看看大好河山,瞧瞧花城锦绣。
如今想起来,旱魃一笑,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听那个老头儿的,但他偏听了。
他去了不少地方,也去过长安城。
他见到了那个,跟自己喜欢的姑娘,长得一模一样的公主。
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心中有什么遗憾,就总是想去弥补。
让他没想到的是,身为一个公主,她过得也像他这般孤独。
这种孤独,跟沙漠里的神女一样,或许人与人之间,有些感受本就相通,孤独也是交流的一种。
他想帮她,他不在乎她要做什么,是什么结果。
四舍门,四舍者,这个概念,好像一直浸透在他的生命。
只有一点,陆不同猜错,他从未帮过胡人,只是碰巧生活在胡汉的夹缝,一直活在这片沙漠中。
“杀了我。”
闭上眼睛,旱魃指向自己的心脏。
“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个地方还在跳动。”
见旱魃指出要害,陆不同将骨剑对准他的心脏。
旱魃却迟迟没等到陆不同动手。
睁开眼,旱魃看向眼前这具血骨。
“杀了我吧,我不想再活着,杀了我以后,轮到你来当这不死不灭的尸祖,你也尝尝什么是万古不化的孤独。”
说罢,旱魃闭上眼,流下一滴泪。
忆起小时候,娘抱着他,笑得那样温柔,爹第一次给他做的竹蜻蜓,做得好丑。
从头到尾的笑话……
人活于世,谁堪无亲无友?
无憎似神佛,无爱如白骨。
等刘锦雁以狼身寻到陆不同的时候,只见漫天黄沙中,一具带血的骷髅骑在银白的骨马上,二十万白骨大军整齐的排列在骨马身后。
“陆大哥!”
听到这声喊,已作血骨的陆不同低头去看自己的胸,骨架里头空空,他没有了心脏,却觉得心痛,勒着缰绳,转身就走。
便是他已化作血骨,那份感觉,也让刘锦雁认得,她变回人身,站在沙丘上冲他哭喊。
“我是锦雁啊,陆大哥!”
残缺的黑衣挂在血骨上,陆不同侧了下头。
“姑娘认错人了,这里没有你的陆大哥,只有尸祖!”
这时,骨军中,有白骨捡到满是经文的布带,传递到陆不同手中,陆不同握着布带的中间,任其两头飞舞,像是扼住生灵的咽喉。
刘锦雁跑下沙丘去追他。
然是,等她下得沙丘,一阵风沙迷眼。
风沙后,一切都消失,二十万骨军,还有陆不同。
像是幻觉,又似大梦。
只有风把沙漠吹出水痕,像在诉说,这里也曾有过生命,这里也曾是片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