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警察局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 没有指证出凶手,总归有些沮丧。 翻了翻编织袋,里面还有两个包子。茶蕊也学聪明了,知道买菜包子会摆坏掉,就换成了豆沙包子。反正两个包子够填饱肚子了。 咬着豆沙包子,茶蕊就开着电瓶车回乔家了。 进了人家乔家小院子。她轻轻把电瓶车摆在了菜园子边上,正在洗衣服的乔嫂子,就伸出脖子来,喊了一嗓子:“喂!你把电瓶车摆远一点!挡住了路,我轿车都没法倒出去!”又附加了一句:“这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交?!” “快了,我下个月发工资就交。” 乔嫂子骂骂咧咧了一句,没钱还跑出家打工,现在的小孩子越来越不上道了…… 茶蕊习惯性装作没听见。 没办法,虽然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过得艰难,但她不得不离开那个小山村。 二十年前,她的父母是小山村飞出来的金凤凰,在那个每年只有五十万人上大学的时代,他们一对青梅竹马双双考上了大学。但是好景不长,父母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城市里度日艰难,就把刚刚出生的女儿,交给了外公外婆去带。然后,他们死在一场车祸中。 外公外婆听到了女儿,女婿的死讯,双双悲伤过世了。奶奶和爷爷就把她接了过去。接着一年以后,爷爷癌症走了,奶奶也跟着爷爷走了。 从那之后,她就成为了村里的“扫把星。”说是到哪家哪家就死绝户了。 只有舅奶奶一家愿意收留她。舅奶奶的儿子只有一个小儿麻痹症的孙子,愿意让她进来当养女。虽然吃的,穿的,不如人家正牌孙子,可是有个地方住,她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于是做一个乖乖的养女,考最好的成绩,穿最烂的衣服。 可是上辈子的经历证明,一切的亲情糖衣下,都是利益交换的谎言而已。 那个小山村里有个不成文的风俗:假如你家儿子没办法讨到媳妇,就拿你家女儿来“换婚。” 舅奶奶的孙子小儿麻痹症,村里没有姑娘家愿意嫁过来。舅奶奶就想出了一个主意:收养她,把她养大,然后嫁到一户也没办法讨媳妇的人家去。把人家的姑娘给娶回来。这样一来,你娶了我闺女,我得到了你闺女,两家的嫁妆也免了。 就这样,上辈子,她中专毕业后的第一个冬天,小儿麻痹症的哥哥李阿三讨到了媳妇。媳妇姓王,王家还有一个跛脚的丑儿子王锁。作为王家肯把女儿嫁给李阿三的“报酬”,舅奶奶就同意拿她去“换婚”,嫁给王锁。 这样一来,李阿三讨媳妇的彩礼钱都免了。 舅奶奶还很得意这个“小姑换嫂”的决定,说我收养这个扫把星是多么正确的决定,你看,我孙子不用钱就讨到了媳妇…… 没人会管一个孤儿的死活的。 就是在和王锁成亲的当晚,她喝下了农药百草枯,肺部逐渐纤维化,死的既缓慢又惨烈。 但是能逃脱那个恶心的王锁,能够逃离那悲惨的“换婚”一生,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至于重生过来,还真是意想不到的意外。她也没辜负老天爷的造化,就在去年,中专毕业的那个夏天,就从小山村里跑了出来,决心要么死要么逃婚。 之前,在深圳待过一段日子。后来,舅奶奶一家不知道从哪儿得到了消息,就带着村里的壮丁赶过来“捉新娘”了。亏得一个好心的邻居,跑到她上班的酒店打了小报告,要不然,她就被村里的人抓回去“结婚”了。 当晚,她连行李也不拿了,跟酒店结算了工资,逃离了那个城市。 后来,还陆陆续续去过好几个地方。都害怕舅奶奶一家再找过来。所以越躲越远,最后,就来到了这个南方的大城市,当一枚擦盘子的服务员。 酒店里的同行,都说日子过得怎么怎么艰苦。只有她,觉得有东西吃,有地方住,又不用面对舅奶奶那丧心病狂的一家人,这日子就过得下去了。至于没钱,包子馊了,这都是小事。她活着不浪费谁的资源,自己觉得开心就好。 总不能郁郁寡欢不是? 更何况,她是两个大学生的女儿。志向也该放远些。 这一点,当初都成为舅奶奶的说亲筹码:“王老三,我这个养女儿,那是两个大学生生下来的!我们村里,没有其他的闺女父母都上过大学吧?!我用这个大学生的女儿,换你家的闺女嫁给我孙子。那是绝对不亏的!以后,她保证给你家阿锁也生个大学生!” 人家王老三这才答应了这门亲事。 想一想,人世间就是这么荒唐可笑。曾经,她还天真地以为,舅奶奶是真的把她当家人的。 不过是个换婚的筹码罢了,谁在乎你的生死。 没人在乎。 *** 晚上,一如既往的“自学”时间。 茶蕊打开了台灯,灯光散射出一片酒红色的光影。 许多的习题摊开在桌面上,上面密密麻麻注满了考试要点。一支圆珠笔孤零零地摆在茶杯旁边,杯中茶已经凉透了。 在本地安定下来以后,她就报了个专升本的自学考试,目标是本地T大的附属学院。 有个本科的文凭,比这中专的文凭拿得出手是不?管它是什么类型的本科…… 做完了一本习题,脑子里一锅粥很乱很乱,茶蕊拿了一点茶末子过来,就着热水泡了。滚烫滚烫的水,刺激了舌苔,这才让她清醒了不少。抬起头,只见墙壁巨大的阴影投射在身上,卧室里安静得很,只有指针滴滴答答地行走着。 床头的台灯下面压着一份报纸,头条就是T大校花谋杀案。 警察一开始认定了秦韫是凶手,可他不是。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男人,他们看似都有理由谋害吴某,可他们都不是。 那凶手到底是谁呢? 她在等待着。 只不过,过了几天,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到了那个秦韫。 T大放寒假了,许许多多的学子撤离了这所学校,临走前,许多人选择了来酒店吃饭。 茶蕊一天接待了四五十桌的客人,大多是T大的学生。使唤这,使唤那的,端盘子的手都发颤。 好友魏菲跑到了她身边:“茶蕊!刚才,就在刚才,天字号包厢来了一个极品帅哥!” 茶蕊吐槽:“你看到一个男的都说人家是极品,我看你的近视度数该换换了。” “不是啊,刚才孙美美,孙美美也跑去跟人家帅哥献殷勤,可是那极品没有搭理她。” 孙美美,酒店的前台美女。颜值八分半,号称少年杀手……居然有人不搭理孙美美?!这可是酒店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事儿! 茶蕊立即道:“那我一定去看看!” 只是到了天字号包厢一看……好的,她承认,秦韫是很帅,而且帅出了天际。只是现在,这位T大著名的风云人物,正在和一伙杀马特少年吃饭。 任何男人,就算再怎么帅,如果和不良少年在一起吃饭,还涉嫌谋杀案,那么,就要离此人远一点——茶蕊这么提醒自己。 回来了以后,魏菲问她:“帅不帅?!” “是很帅,不过身边都是一群混混。看起来人品不咋地。” “帅哥有颜值就好了,要什么人品!”魏菲却是不以为然,然后继续犯花痴。 到了晚上十点,大家都要收拾收拾下班了。魏菲把酒店客厅的钥匙交给了她:“小茶,今天我家有事,就不在店里守夜了。” “好的。” 她喜欢在酒店里守夜,因为有水果拼盘可以吃,还可以吹空调。 只是魏菲下班了以后,她巡视到了一个包厢里头,发现里面传来悉悉索索的人声。 推开门,立即有两个声音叫了起来:“谁啊?!别开门!”“茶蕊?!你怎么下来了?!” 茶蕊目瞪口呆,只见地上摊着一个男人,上衣的衬衫已经被“扒掉”,下身也被脱到只剩一条内裤。整个身体呈现“大”字型。而店里的两个服务员——于富静和马大红,此时正压在人家男人的身上,一个脱得只剩下胸罩,一个干脆脱光了。 这现场……很像那个……3……P?! “你们在干嘛?!” “你小声点!经理还没下班呢!”于富静把门一关。 马大红解释道:“这个男的喝醉了,长得还这么帅,我和小静想舒服一下。” “舒服一下?!”茶蕊张口结舌:“什么舒服一下?” “就是……你知道的,外面的鸭子那么贵,嫖不起。这个男的这么好看,现在又醉了没意识,这白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 冷静!我要冷静!冷静万岁! 茶蕊深吸一口气,望了地上的男人一眼。刚好,他身上有一道蝴蝶状的红痕,于是道:“你们捡尸,我管不着。但挑也要挑个没毛病的吧!这男的,身上那红斑看到没有?这是荨麻疹!你们小心碰到了被传染!” 于富静和马大红都被吓懵了,百度一下,这病的确挺严重的,于是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就丢下“尸体”落荒而逃了。 剩下茶蕊,默默捡起来了袜子,正打算给男人穿上…… 但是秦韫已经慢慢醒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