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贾琏要俞鹤伦用这种策略,在谢鳞看来很类似于贾琏在嘉祥末年春秋社刚成立的时候采取的策略,嘉祥二十二年到嘉祥三十五年前后不过十三年,当年辽东浴血活下来的军士,再活过十三年的有很多。
贾琏通过对当年京营退出军队的老兵的关怀,同落户在京畿地区的京营士兵家庭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以至于在他祖父老国公还未死之前,身边就簇拥了数百人,愿为贾琏前驱,从而获得了老国公的越代授权。
五虎中的其他人也效仿贾琏,同地方落户扎根的士兵家庭建立密切联系。
到隆兴元年以后,这种联系开始扩展到不属于他们派系的地盘上,到如今,以春秋社为媒介的地方乡村军士互助会开始在南北方得到普遍推广,互助会的内容包括经济上的无息借贷、婚丧嫁娶费用报销、提供免于上官欺压、讹诈的保护、生病的医疗费用补助等等。
当然,谢鳞并不是很清楚,这不是他负责的方面,互助会的具体事宜由文郦、蒙恪负责。
到目前为止,互助会还没有放到明面上。贾琏很清楚这种扎根地方的行为同理学体系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不容的,双方的行为本质上是在争夺对地方基层的控制权。
他通过河运打击地方士绅的行为是有利于互助会的壮大的,他在信中告诉谢鳞要求他通过今天的朝堂辩论从士人中寻找在辽东战后可以合作的朋友或者说必然会成为的敌人的人。而最坏的一种情况是,一个朋友也没有,那么等待天下人的将是最为糟糕的结果,互助会在那时就会成为一把刀插到敌人的脖子上,如果贾琏认为必要。
互助会被士兵家庭广泛接纳的原因在于贾琏为其制定了明确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有利于他们的,至少对比来看。
一是当他们身处理学的传统乡村社会中时,受到士绅豪强欺压可以谋求互助会的帮助,以对抗地方官府的不公待遇,同受益于儒家理学思想的人们获得同等的博弈环境;二是在军营中,基层士兵受到上官剥削时,可以通过这条渠道寻求上层勋贵将领的帮助,相应地贾琏他们等勋贵阶层可以绕过地方军头获得同地方军队的联系。
当然直到现在这个过程都还在缓慢地实施中,但效果很好,所需的只是时间而已。
谢鳞如此想的时间里,殿中的辩论已经转化为士人内部的理念之争,俞鹤伦几乎没有插嘴,只是看着韩恪同顾岑的辩论,在俞鹤伦看来二人毫无新意,都是前贤遗智。
谢鳞在结束胡思乱想后,通过观察内阁大学士们的反应,确定了敌人是谁,至于别人是朋友还是敌人还有待甄别,但有人已经露头了。
辩论持续到殿内众人肚子发饿才结束,隆兴帝询问了李嵇的意见,最终是无疾而终。
李嵇认为漕运勋贵的行为难以判断是否有违法律,而老夫妇一案其子不幸的关键在于后面的五百石船只购买以及高利贷问题。
应当由都察院调查的高利贷放贷人作为本案的定罪对象。
隆兴帝没有反对,只是要求内阁尽快平息物议。
至此,案情进入后半段,漕运勋贵的买卖河船行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礼法界限而宣告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