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儒者据以演绎,意涵有所延伸。如《春秋繁露》认为,“天下者无患,然后性可善”⑧,而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有变命存其间者,其政也。政不齐,则人有忿怒之志,若将施危难之中,而时有随、遭者,神明之所接,绝属之符也。亦有变其间,使之不齐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则重政之本矣⑨,即个人修身与命运,与社会、政局之大环境密切相关。人生之“大命”(即正命)是受之于天、应享之寿命,但当政治大环境动荡不宁时,个人无法独善其身,命运也可能发生变量,因而出现顺天知命者未必善终,行善未必获得善报的现象。随、遭之命,即属此类“变命”。“三命”说在纬书中有更具体完整的阐发。《春秋元命包》:“命者,天之令也,所受于帝。行正不过,得寿命。寿命,正命也,起九九八十一。有随命。随命者,随行为命也。有遭命。遭命者,行正不误,逢世残贼,君上逆乱,辜咎下流,灾谴并发,阴阳散忤,暴气雷至,灭日动地,天绝人命,沙鹿袭邑是也。”①按照《春秋繁露》和纬书的“三命”说,“遭命”即善恶无报,这是因为政治、社会的大环境,非个人品行或努力所能改变,遇上善有恶报、恶有善报的结局,只能自认晦气。真正能体现善恶报应原则的,是本命(受命)和随命。
《春秋繁露》和纬书关于善恶报应的“三命”论述,在东汉非常流行。如赵岐注《孟子·尽心下》“莫非命也,顺受其正”句:“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②他如班固《白虎通·寿命》,王充《论衡·命义》,王符《潜夫论·论荣》《卜列》,郑玄《礼记·祭法》注,都引述其说,略有出入,大旨相仿。
四、纬书和早期道教文献中的神灵伺察、夺算减年报应机制
两汉之际至东汉流行的纬书,很可能就是在“三命”说和墨家鬼神监督、奖善罚恶、赐寿减寿论述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惊悚诡魅、锱铢必较的神灵伺察、夺算减年报应机制:“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笇纪。恶事大者夺纪(注:纪,一年也),小过夺笇(注:笇,一日也)随所犯轻重,所夺有多少也。人受命得寿,自有本数,数本多者,纪笇难尽,故死迟。算若所禀本数以少,而所犯多者,则纪笇速尽而死早也。又人身中有三尸,三尸之为物,实魂魄鬼神之属也。欲使人早死,此尸当得作鬼,自放纵游行,飨食人祭酹。每到六甲穷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为过失。过大者夺人纪,小者夺人算。(《河图记命符》)”③
据《记命符》的解说,个人的寿夭,首先取决于本命。本命可以量化,其寿算称本数。积善厚福者,本数多,寿命长。但天地设有“司过之神”,随时随处伺察人们的行为,犯有过失者,依情节轻重,削夺其相应的寿算。寿算既尽,立刻丧生。更有常驻人身的三尸神,定期向司命神报告宿主的过失。足以令人们胆战心惊的是,三尸神为了自己能早日成鬼,可以自由放纵,又能享用人间的祭奠,主动积极地履行其伺察职能,巴不得宿主早死。这种现世报的神道设教,成为中国传统善恶报应观的重要支柱。
人身器官及体内驻有诸神,可能是人类早期万物有灵信仰观念的残存。纬书《龙鱼河图》:“髪神名寿长,耳神名娇女,目神名珠殃,鼻神名勇卢,齿神名丹朱。夜卧三呼之,有患亦便呼之九过,恶鬼自却。”④记录了当时人们所信仰的驻身诸神,都可能拥有司过的职能。三尸则“实魂魄鬼神之属”,可能是人体内元气所化之神灵。⑤
东汉中晚期的道教早期文献《太平经》,①“上接黄老图谶之道术,下启张角、张陵之鬼教”②,“与阴阳五行学说、道家学说以及七经谶纬学说有十分密切的关系”③。此外,“章太炎说黄巾道士,其术远法巫师,近出墨翟。所说虽非确切,也不完备,但是却有一定的道理”④。《太平经》的编撰者认为,天地之道,以生命为贵;⑤修习道术者之回报,则以长寿为最;⑥检验道术真伪的标准,就看能否助人延年益寿。⑦修道到了极致,“其人可得延命增寿,益与天地合,共化为神灵”⑧。人的寿命,受之于天,即“三命”说中的“本命”。人分贵贱,故本命有长短:“上寿百二十为度,地寿百岁为度,人寿八十岁为度,霸寿以六十岁为度,仵寿五十岁为度。”⑨有人活得比别人长寿,那是因为“有善得增算”。更多人的寿命“不能尽其算者”,那是被上天削减了寿数。⑩也有人“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蓄大功,来流及此人也”?,不能怪上天不公不义。?
世人无不希望增算延寿,但“人生各得天算,有常法”,寿算有总量控制,贵为上天主宰的天君,也不能量化宽松、浮滥增算。好在世人作恶者众,“今多不能尽其算者,天算积无訾”,可以将从恶人处扣减得来的“余算”,增到善人的寿算额度中。?这一进一出、一增一减,攸关许多家庭、家族、个体的身家性命乃至下一代的幸福,牵涉利害极深。《太平经》因而在纬书“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笇纪”的概念上,细化出一套诸神贴身伺察、簿疏善恶、岁日月拘校、除算减年的作业机制:“今天上诸神共记好杀伤之人,畋射渔猎之子,不顺天道而不为善,常好杀伤者,天甚咎之,地甚恶之,群神甚非之。今恐小人积愚,不可复禁,共淹污乱洞皇平气。故今天之大急,部诸神共记之,日随其行,小小共记而考之。三年与闰并,一中考,五年一大考。过重者则坐,小过者减年夺算。”?“何为作恶久灭亡,自以当可竟年?不知天遣神往记之,过无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恶之籍,岁日月拘校,前后除算减年;其恶不止,便见鬼门。地神召问,其所为辞语同不同,复苦思治之,治后乃服。上名命曹上对,算尽当入土,愆流后生,是非恶所致邪?”?
参与这项伺察任务的诸神涵盖面极广:“岁尽拘校簿上,山海陆地,诸祀丛社,各上所得,不用,不得失脱。舍宅诸守,察民所犯,岁上月簿,司农祠官,当辄转相付文辞。大(太)阴法曹,计所承负,除算减年。算尽之后,召地阴神,并召土府,收取形骸,考其魂神。”①尤其是通过居住人们体内的心腹神、身中神、司命神,②天神对人们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应该是洞察秋毫。为令信众衷心信服,诚心诚意地向善远恶,《太平经》也告诉大家,天庭上下对簿记善恶、增减寿算之事兢兢业业,极其认真:“机衡所指,生死有期,司命奉籍,簿数通书,不相应召。所求神簿问相实,乃上天君,天君有主领。所白之神,不离左右,其内外见敬,亦不敢私承,所上所下,各不失时。太阴司官,不敢懈止。正营门阁,恐自言事,辄相承为善为要道,牒其姓名,得教则行,不失铢分。”③伺察诸神如玩忽职守,“有文书不相应,计曹不举者,并坐”④;如徇私舞弊,“罚谪随考者轻重”⑤。
东晋道教学者葛洪《抱朴子·微旨》关于司过之神夺人寿算的论述,基本上本诸纬书,而又将家居守护神之一灶神加入伺察诸神之列:“按《易内戒》及《赤松子经》及《河图记命符》皆云,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算,算减则人贫耗疾病,屡逢忧患,算尽则人死,诸应夺算者有数百事,不可具论。又言身中有三尸,三尸之为物,虽无形而实魂灵鬼神之属也。欲使人早死,此尸当得作鬼,自放纵游行,享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为过失。又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状。大者夺纪。纪者,三百日也。小者夺算。算者,三日也。”⑥所引《赤松子经》,可能即传世道经《赤松子中诫经》:⑦“人生堕地,天赐其寿,四万三千八百日,都为一百二十岁。天上三台北辰、司命、司录,差太一直符,在人头上,察其有罪,夺其筭寿。若夺一年,头上星无光,其人坎坷多事。夺筭十年,星渐破缺,其人灾衰疾病。夺其筭寿二十年,星光殒灭,其人困笃,或遭刑狱。夺其筭寿三十年,其星流散,其人则死。时去筭尽,不周天年,更殃后代子孙,子孙流殃不尽,以至灭门。”⑧吕思勉评论说:“道家之言,虽荒诞,必有所本。习俗不能骤变,其为众所共信者,尤必传之自古,故知《周书》《管子》《庄子》及《抱朴子》所引诸书,所言是一事也。”⑨其实《逸周书》《管子》《庄子》《春秋繁露》、纬书及《抱朴子》诸书关于善恶报应的一系列论述,在不同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各有其演变、发展脉络,难以一言蔽之。但吕思勉关于“习俗不能骤变,其为众所共信者,尤必传之自古”的历史观察,值得留意。
经过东汉至魏晋道教的改造、宣扬,鬼神伺察、除算减年机制下的善恶报应说愈益深入民间,不仅流行于道教徒中,也成为社会上的广泛信仰。⑩不过唐宋以后的一些道教经典,如《太上老君说长生益算妙经》?《太上老君说益算神符妙经》?,却宣扬“若人筭尽者,是道能益”,只要虔信向道、受持供养、烧香礼拜,转诵真经者,即可获巡察天下的主算诸神添赐福禄,“与我长生,益我寿筭”,强调信者有福,而非善者有福,有碍早期善福恶祸论述的本旨。
五、南北朝至唐佛教疑伪经中以神灵监督、增寿益算为特色的善恶报应论述
佛教源自天竺,佛经原典,本以古印度语文和西域语文撰成,传入中国后,译成汉文。①汉末魏晋南北朝也出现了不少由中国僧人自己撰述、却托名佛陀的“经典”,或中国僧人编辑、选抄的佛教文本。传统佛教经录,将中国僧人自己撰造的经典称为“伪经”,对于那些无法判断其译者及无梵本或胡本而遭怀疑的经典称为“疑经”,统称为“疑伪经”。②
20世纪初敦煌遗书中大量佛教遗经被发现,其中不少属于已散佚的疑伪经,成为近代疑伪经典研究的发端。③“疑伪经”的出现,其实“标志着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些佛教徒已不满足于仅仅翻译外来的佛教,而是把自己所掌握的佛教教义与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宗教习俗结合起来,使用便于民众理解的语句,假借佛经的形式编撰出来进行传教”④。所以不少当代学者认为“疑伪经”应该被称为“原始中国经典”⑤“本土经典”⑥。
天竺、西域佛典在汉译过程中,已难免会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习俗、观念和当时政治、社会语境的影响。“疑伪经”由在地人士撰述,更必须在本土文化、信仰传统框架中回应当时当地的社会问题及信众的心理需求与焦虑;所提供的答案,也不可能完全超脱当时当地的流行意识形态和思维习惯。南北朝隋唐问世的“疑伪经”中,可以见到不少谶纬观念的影响。⑦神灵伺察、簿记功罪、增减寿算观念即其一,研究佛教、道教诸前贤多有论及。
汤用彤曾指出:“北朝佛教不脱汉世色彩,尤可于延寿益算说之盛行而可知之。延生益算,为众生之所最贪爱,自为南北之所普信。”⑧例如北魏至隋极为流行的《提谓波利经》(又名《提谓经》《提胃经》《提谓五戒经》《五戒经》等)说:⑨“佛言:四时交代,阴阳易位,岁终三覆八校,一月六奏。三界皓皓,五处录籍,众生行异,五官典领,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万途。诸天、帝释、太子使者、日月鬼神、地狱、阎罗、百万神众等,俱用正月一日、五月一日、九月一日,四布案行,帝王、臣民、八夷、飞鸟、走兽、鬼龙,行之善恶,知与四天王,月八日、十五日、尽三十日,所奏同不,平均天下,使无枉错,覆校三界众生罪福多少。所属福多者,即生天上。即勅四镇、五官、大王司命,增寿益算。下阎罗王,摄五官,除罪名,定福禄。”①隋唐时流行的《佛说决福罪经》,其面世应不迟于南朝梁。②经文称:“天曹鬼官,记注大功,以功除罪,即白帝释,增寿益算,除罪定名,祸灭福生,即得如须。”③
《佛说四天王经》,“现题为凉州沙门智严、宝云译。《佑录》亦著录。但据《大智度论》卷十三,引《四天王经》此文,其中并无益算之语。则此经中译,系中国人就原经加增道教学说造成,并非智严等所译。”④经文曰:“四天神王……各理一方。常以月八日,遣使者下,案行天下,伺察帝王、臣民、龙鬼、蜎蜚蚑行蠕动之类,心念、口言、身行、善恶……具分别之,以启帝释。若多修德,精进不怠,释及辅臣三十三人,佥然俱喜。释勅伺命,增寿益算。”⑤所言四王以月八日遣使案行伺察天下,回报帝释,帝释据以敕司命增寿益算,与《提谓波利经》正相呼应。“又敦煌卷子中,有《妙法莲华经·马明菩萨品》者,大约为晋世北方所造之伪经(中言及晋国天子及骆驼等),其中即引有四天王疏善记恶神话。”⑥《妙法莲华经·马明菩萨品》⑦所叙须弥山南陆地名阎浮提之人“上寿百二十岁,中寿百岁,下寿八十岁”,正与前引《太平经·经文部数所应诀》吻合。经文又称:“四天王各领一方天下,常以月八日遣使者,案行天下,伺察帝王、臣民、天龙、鬼神、蜎蜚蚑行蠕动之类。心念口言,身行善恶,疏善记恶,毛分不错。其行善者入天曹,行恶业者名人(入)四冥室……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其中诸天人一切俱下,微伺世间帝王、臣民、诸龙、鬼神、含血之类……即条藏不上奏天帝释。帝释承书关下天曹,寿益算满其百年……其行恶者,帝释承书关下地狱阎罗大王,即遣地狱五官,减寿夺算,名名射死。”⑧
相关论述与《四天王经》如出一辙,而在神灵伺察、簿记功罪、增减寿算等细节上则与《太平经》非常相似。还有直截了当取名为《益算经》(又名《益算神符经》《佛说七千佛神符经》等)的伪经:⑨“人身延年益算,年一百二十岁……七百七十佛下生,与我益算。七百七十佛下生,身疾病之者菩萨破魔。三十五佛下生,与我益算……七佛下生,与我益算。三十五佛护导人身,威仪无缺,众魔自畏。”⑩
六朝隋唐时曾广泛流传的《净度三昧经》(又名《净度经》《净度菩萨经》《净土三昧经》),是否疑伪经,颇有争议。历代经录著录,或谓求那跋陀罗译,或谓宝云译,或谓智俨译,或谓昙曜译,或谓失译,或谓萧子良所抄传经,或谓伪经,或谓疑经。方广锠认为,实为昙曜本与宝云本的合编本。①但无可否认,经文中明显掺杂有大量与道教经典相类似的论述,其中也包括神灵伺察、簿记功罪、增减寿算说。
与《太平经》和《提谓波利经》等经的相关内容相比较,此经强调“其福多者,增寿益算,天遣善神营护其身”;而“罪数多者,灭寿夺算”,地狱会派狱鬼紧逼盯人。“鬼无慈心,死日未到……强使作恶,欲速其命”,与纬书所说三尸神“欲使人早死,此尸当得作鬼,自放纵游行,飨食人祭酹。每到六甲穷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为过失”,有异曲同工之妙。另一值得注意的内容,是此经首次论及“灶君在人左右,肩上有左右契,左神男,右神女,男神疏善,女神记恶”。“左右契”的说法,可能出自早期道教五斗米派经典《老子想尔注》:②“天曹左契,笇(算)有余数,精乃守之。”③饶宗颐笺证:
《隋志》道经序录:“奏上天曹请为除厄,谓之上章。”《笑道论》引《三元品》《戒经》:“天地水三官、九府、九宫、一百二十曹。”《太上洞玄灵宝三元玉京玄都大献经序》:“一切众生,生死命籍善恶簿录,普皆系在三元九府、天地水三官,考校功过,毫分无失。”《抱朴子·遐览篇》所列道书有《左右契》一种,其《登涉篇》言道士带有《老子左契》者则鬼不敢近。④
但《净度三昧经》所谓人左右肩上之左右契,应该不是指可以辟邪驱鬼的道书。《太平经》卷四八《三合相通诀》:“令使吏民悉得更思过失,不敢复为也……真人欲知其效,今年所付归,因书一通自置之,亦教吏民自记一通置之,视善恶多少,名为天券;来年付归,复置一通,视善恶多少;来年复付归,置一通,视善恶多少;下疏与上所记置,当繇相应,名为天征合符。”⑤意即关于人们言行善恶的记录,不但上天每年将诸神的伺察记录存档,人们自己也疏记留存。最后真人会将“下疏”与“上记”相互核对,以维系上天赏罚的公平性。姚长寿推测《净度三昧经》所谓“左右契”可能就是这里所说的符契。⑥但言“左右契”而不言“下疏上所”,可能是指左右神分别疏善记恶的契簿,用于对校善恶。
神在人左右肩上,左神男,右神女之说,可能与另一部道教早期经典《老子中经》有关。《老子中经》的成书年代,仍然有争议,有学者认为成型于东汉中期以后,三国之前。⑦全经详述存思服气之法,列举人体各部位神名,其中有“肩背神二人,少阴少阳之精也,字女爵”;“肩背神字朱雀,一云字女爵”。“其有病痛处,即九呼其神令治之,百病悉去,即为神仙矣。”⑧肩背二神虽分属阴阳,却并未明确说有男女左右之分别。⑨姚长寿认为,《净度三昧经》所言左肩男神,右肩女神,男神录善事,女神录恶事,可能受到道教阴阳学说的影响,即所谓左阳右阴,阳者生、道、善,阴者杀、刑、恶。⑩
灶君(灶神、灶王爷)信仰,在中国源远流长。灶神以其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性,在先秦曾被崇祀为火神、先炊,及家居神七祀、五祀之一。至西汉转化为主掌人们寿夭祸福的神祇。如方士称祀灶可致长生(《史记·孝武本纪》),“灶神晦日归天,白人罪”的说法也已出现。(《淮南万毕术》)东汉阴子方祀灶获福的传说,在《风俗通义》《后汉书》《搜神记》中都有记载。郑玄注《礼记·祭法》“庶人立一祀,或定居,或立灶”句:“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灶主饮食之事。”孔颖达正义:“以其非郊庙社稷大神,故云小神。以其门户灶等,故知居人间也。以小神所祈,故知司察小过。作谴告谓作谴责以告人云。”可知灶神职司伺察人间小过,上天“白人罪”的信仰,东汉已流行。①这一信仰其后为道教所吸收,再由《净度三昧经》引入佛教的论述体系。
虽然原始佛教中本有诸神驻身伺察、善福恶祸等观念,但《提谓波利》《四天王》《益算》《净度三昧》诸经中涉及神灵驻身伺察、簿记善恶、善福恶祸、益算减寿等细节,显然受到汉晋南北朝时期谶纬、道经及民间信仰相关观念的影响。
六、《华严》《药师》经中的同生、俱生神与神灵监督下的善恶报应观
包含神灵伺察、簿记善恶、益算减寿等元素的佛经,一般被学界认为是属于中国自产的“疑伪经”。不过传自印度、西域的梵本佛经中,有的也包含一些相关的观念。例如《长阿含经》属于原始佛教基本经典、北传佛教四部阿含之一,后秦姚兴弘始十四至十五年(412—413),由佛陀耶舍、竺佛念译为汉文。其卷二十《世记经忉利天品第八》曰:“佛告比丘:‘一切人民所居舍宅,皆有鬼神,无有空者。一切街巷四衢道中,屠儿市肆及丘冢间,皆有鬼神,无有空者。凡诸鬼神皆随所依,即以为名。依人名人,依村名村,依城名城,依国名国,依土名土,依山名山,依河名河。’佛告比丘:‘一切树木极小如车轴者,皆有鬼神依止,无有空者。一切男子、女人初始生时,皆有鬼神随逐拥护;若其死时,彼守护鬼摄其精气,其人则死。’”②
在中国佛教史上影响甚巨的《华严经》(全称《大方广佛华严经》,亦称《杂华经》),③其实是多种华严类单行小经的汇集本,先后有三种汉译本。第一种为东晋译本(《六十华严》《旧华严》晋译《华严》),④其卷三七《入法界品》三四之一:“如人从生,有二种天,常随侍卫。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见人,人不见天。”⑤第二种为武周译本(《八十华严》,唐译《华严》),于武则天证圣元年(695)至圣历二年(699)译毕,⑥其卷六十《入法界品》三九之一:“如人生已,则有二天恒相随逐,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见人,人不见天。”⑦第三种为唐德宗贞元译本(《四十华严》,全称《大方广佛华严经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略称《普贤行愿品》),其实是《入法界品》的全译本。①其卷二曰:“譬如世人初始生时,则有二天,同时而生。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彼天与人恒相随逐。天常见人,人不见天。”②
万物有灵、人身边有鬼神随身守护等信仰,在人类世界相当普遍。《长阿含经》反映的可能是原始佛教流传地区如印度、西域等地的信仰习俗,而在中国此类信仰亦非罕见。主要形成于西域地区的《华严经》,则更明确地告诉世人,每人身边都有两位常侍神灵,一名同生,一名同名。隋唐时佛教三论宗创始人吉藏,精通《华严》学。③他在疏解《无量寿经》时对同生、同名两神灵有更具体的描述:“一切众生皆有二神,一名同生,二名同名。同生女,在右肩上书其作恶。同名男,在左肩上书其作善。四天善神,一月六反,录其名籍,奏上大王。地狱亦然。一月六齐(斋),一岁三覆,一载八校,使不差错。故有犯者不赦也。”④吉藏所论同生、同名两神,右女左男,居人肩上疏记善恶,经覆校后报告大王与地狱等种种细节,与上节所引深受谶纬、道教影响的疑伪诸经尤其是《净度三昧经》若合符节。这样的文化融合,发生在融汇印度、中国、波斯文化,东西交流频繁的西域地区,合乎情理。
另一值得观察的对象是《药师经》。《药师经》(《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药师本愿经》)在南北朝隋唐时期流传甚广,药师佛信仰是中国古代佛教净土信仰的一个分支。⑤《药师经》文本源自《大灌顶经》卷十二《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简称《拔除过罪经》)。《佑录》叙《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度经》于刘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由“秣陵鹿野寺比丘慧简依经抄撰”,故著录为疑伪经。⑥但隋、唐经录及一些传统著录,或以东晋西域沙门帛尸梨蜜多罗为译者。近年伍小劼的研究,发现不仅《拔除过罪经》一卷,整部《大灌顶经》其实都是慧简编著的伪经,其中掺杂了不少道教和民间巫道的观念。⑦
有趣的是,隋、唐曾陆续出现三种译自梵本的《药师经》:第一,隋炀帝大业十一年(615),达摩笈多于东都上林园翻经馆译《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一卷(又叫《药师如来本愿经》);第二,唐高宗永徽元年(650),玄奘于长安大慈恩寺译《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一卷;第三,唐中宗神龙三年(707),义净于大内佛光殿译《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二卷。20世纪考古学家在吉尔吉特地区(今属巴基斯坦)也发现了约抄写于5世纪末至7世纪的《药师经》梵本残卷。⑧由此看来,《药师经》真是一部梵文佛教经典,疑伪经之说似乎难以确立?但这些译自梵文的《药师经》,仍然承袭了《拔除过罪经》所融合的谶纬、道教、民间巫道等汉地元素。如达摩笈多译《佛说药师如来本愿经》:“于未来世,当有众生,身婴重病,长患羸瘦,不食饥渴,喉唇干燥,死相现前,目无所见。父母、亲眷、朋友、知识,啼泣围遶。其人尸形卧在本处,阎摩使人引其神识,置于阎摩法王之前。此人背后有同生神,随其所作,若罪若福,一切皆书,尽持授与阎摩法王。时阎摩法王推问其人,算计所作,随善随恶而处分之。”⑨译文与《拔除过罪经》的意思大致相仿。达摩笈多译本以《华严经》中的“同生神”取代《拔除过罪经》中的“地下鬼神及伺候者”,但其伺察左右、簿记善恶,在该人临终时呈报阎罗(阎摩)的职能,并无二致。玄奘所译《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和义净所译《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卷下,就这一段经文而言,与达摩笈多所译大旨相同,修辞小异,而“同生神”都译作“俱生神”。①“俱生”即与生俱来,与“同生”一样,自人之出生至死,伴随不离。
既然这几部《药师经》都是译自梵本的正品佛经,译者也都以佛学深湛、译文雅驯著称,所译文本怎么会像《拔除过罪经》等疑伪经那样,包含人身驻神、伺察左右、簿记善恶功罪、上天言罪福等一系列谶纬、道经中的观念呢?莫非源自印度、西域的佛教与中土的道教、民间信仰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约而同地发展出类似的信仰?伍小劼的解释是:“即《拔除过罪经》产生后,以某种我们现在尚不清楚的途径与方法传入印度,被译为梵文。该经在印度流传时,接受印度文化洗礼,吸收印度文化营养,进一步丰富了自己,改变了自己,然后再次传回中国,被译为汉文。”②在没有进一步的坚实证据出现之前,这只能是一个假设,但却是一个有意义、有一定说服力的假设:汉文佛经在转化为梵文佛经中的过程中,其原有的中国思想元素经过印度文化的洗礼、改造、融合,成为兼容并蓄的新文本,再返销到中国。例如伺察人间善恶的诸神,在谶纬和道经中呈现为山海陆地、诸祀丛社、舍宅诸守、司农祠官、太阴法曹,守护家宅的灶神、司命,乃至常驻人身的三尸等神;在汉地土产的疑伪经中参预的也有诸天、帝释、四天王使者、日月鬼神、司命、司录、监司、廷尉、邮公、伏夜将军、灶君、地下鬼神等无数神灵;到了出口后再返销的《药师经》中,却简化为《华严经》中随侍终身直至临终审判的同生神或俱生神。
七、早期基督教、***教信仰中的守护天使与神灵监督下的善恶报应观
善福恶祸信仰是世界上许多社会和宗教群体追求公平、正义,维持道德秩序的重要支柱。所以在许多古代文化和宗教传统中,存在着以神灵监督下的善恶报应为诱因、导人向善远恶的信仰机制。③当然,在不同时代、地域和宗教文化传统的语境中,这种观念可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如公元前17世纪的《赫梯皇宫纪事》(The Hittite Palaicle)即已讲述王室官员的善行和恶行导致奖励或惩罚的故事。约成形于公元前6世纪的犹太圣经(《旧约》)中,耶和华许诺信从者将获奖励而不信者将受惩罚。《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等篇都描述耶和华的报复:摧毁神的敌人,赐予敬神者力量。在早期希伯来历史叙事中,病痛都被视为对恶行的惩罚;君主们的非正常死亡常被解释为来自神对其恶行的报应;任何败仗都源于之前对神的不信从。神的报应往往是现世报式的、如影随形的。在古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等的叙事中,历史进程常受到神灵诅咒或预言的影响,而神灵许可的报应维系着道德的秩序。④但人们也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恶人不一定得恶报,好人不一定能善终,甚至无辜的大众往往要概括承受上天因惩罚恶人所降的灾祸。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善人必须分担神灵的惩罚?上帝为什么对如此的不公义袖手旁观?上帝对恶行者的惩罚为什么往往滞后?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当善恶无报时,怎能期待人们从善如流?
早期基督教史学和神学的回应之一,是强调耶稣受难的英雄奉献精神,耶稣受难是自愿的,为的是实行上帝的神圣计划。至于殉道者所受迫害,应视为神对他们的考验,信神事神本来就不应该期望物质回报。回应之二,《旧约》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报复逻辑,在《新约》中其实依然保留,①善福恶祸的报应承诺也依然有效。不同于希伯来圣经教义的是,基督教的善恶报应不是现世报式的,而是在死后的“末日审判”时一次性及终极性展现。
早期基督教则以启示录式的文字宣示人类从死亡到复活,经过上帝对其生前品行的终极(末日)审判,走向其或上天国或下地狱的永恒命运。根据这一善恶报应逻辑,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末日一到,一切皆报,回应了善恶无报、正义迟来的信仰危机。
类似儒家、道教、佛教的善恶报应设计,早期基督教的善恶报应观中同样设置有神灵监督的威慑机制,以强化导人向善远恶的效应。担负监督职责的神灵,是《旧约》《新约》和基督教通俗信仰故事中常见的守护天使。守护天使由上帝指派,守护特定教会、国家和个人。关于个人守护天使的特质和职责,早期基督教启示录式文献《黑(赫)马牧人书》(The Shepherd of Hermas)中有较值得关注的描述。②
善、恶天使随侍每个人身边,时时在人心中,导人向善或诱惑作恶。凡信从公义天使而向善者,“必向主存活”,得以复活永生,亦即经受末日审判的考验。而《新约》伪经《保罗启示录》中,对个人守护天使的职责有更详细的补充:上帝为每个人(从出生到进入坟墓)指定守护天使,时刻守护身边,记录其品行。守护天使须每日每夜向上帝汇报被守护者的善恶行为。被守护者死后,由其守护天使护送至上帝面前,接受末日审判的裁决。③成双结对的守护天使们,象征善恶二元对立,在每个灵魂中彼此争执,诱导被守护者的人生选择。《黑马牧人书》中的这一有趣意象,在古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神话和希伯来圣经的伊甸园故事中都能见到,④也令人不禁联想起柏拉图《斐德罗篇》(Phaedrus)中脍炙人口的白马、黑马隐喻:“我把每个灵魂划分为三部分,两个部分像两匹马,第三部分像一位驭手。现在仍依这种划分。我们说过,两匹马中一匹驯良(善)、一匹顽劣。但我们还没说明那匹好马驯良(良善)在哪里,那匹坏马顽劣在哪里,而现在我们就要加以说明。处在(右边)地位比较尊贵一边的那匹马身材挺直,颈项高举,鼻子像鹰钩,白毛黑眼;它爱好荣誉,但又有着谦逊和节制;由于它很懂事,要驾驭它并不需要鞭策,只消一声吆喝就行了。另一匹马身躯庞大,颈项短而粗,狮子鼻,皮毛黝黑,灰眼睛,容易冲动,不守规矩而又骄横,耳朵长满了乱毛,听不到声音,鞭打脚踢都很难使它听使唤。”⑤人的灵魂就像一辆空中飞行的马车。右边的白马象征善,左边的黑马象征恶,驭手代表人的意志。在善、恶无休止的冲突与相互妥协中,马车在驭手的驱使中驶向它的终点。
***相信,《古兰经》经文是安拉在23年(609—632)中零星降示于***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启示。最初并未形成文本,而是由穆罕默德及其弟子们以口诵方式传播,有几位负责记录的弟子则陆续记录。穆罕默德去世后,弟子们和信徒们收集、整理,逐渐形成文本。至第三任哈里发欧斯曼时期,形成定本,流传至今。①
作为与犹太教同源的亚伯拉罕式宗教,早期***教与犹太教和基督教有着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其信仰如复活、末日审判、守护天使、善恶报应等,与基督教颇有渊源。当然,在不同的地域、时代、历史、文化的发展脉络中,看似相近的观念也各自有其发展的取向和机缘。
如《古兰经》十三章《雷霆》十一节提到***教中的守护天使:“他(人)的前后都有天仙们排列着,他们奉安拉的命令保护他。”②在守护天使中,每个人身边都派有两位记录天使,负责监督、引导、记录和见证其品行。《古兰经》五十章《戛夫》:“(每一个人都有)两个录事的天仙,一个在右边(记善功),一个在左边(记恶行)。”“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他身边有一位观察者(随时准备记录他的言行)。”“死亡的昏迷真正降临了,(他被告诉道:)‘这就是你试图逃避的。’”“喇叭将被吹响,那就是被警告的日子。”“每一个人都会到来,每人都有一个驱策的天仙和一个见证的天仙跟他一同到来。”③
末日审判和来生的命运是***教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兰经》教导***,善恶自有报应,到了末日审判之时就见分晓。④安拉在审判日对每个人做出赏善罚恶的裁决,依据的是记录人们言行的功过簿。⑤而这些功过记录,就来自每个人身边常驻的左右记录天仙。⑥
余论
如前所述,向善远恶,是许多传统宗教、文化体系倾力培育的价值追求。由于人性中普遍存在的趋利、侥幸心态,中国先秦以来的导人向善论述,一般须以善福恶祸的神灵报应为诱因。人们又从现实生活的体验中发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想模式在现世人生中往往不能彰显,于是发展出“三命说”和“承负说”的论述。
两汉之际至东汉流行的纬书,很可能就是在“三命”说和墨家鬼神监督、奖善罚恶、赐寿减寿论述的基础上,吸收了当时的司命、三尸等神灵信仰,发展出对一般人更具威慑力和说服力的鬼神伺察、夺算减年论述。在纬书《河图记命符》中,人们的寿命细化为纪(年)和算(日);天地有“司过之神”,随时随处伺察人们的言行;犯有过失者,依情节轻重,立即削夺其相应的寿算。更有附体的三尸神,为了私利,对所伺察的宿主刻意严苛。这种现世报式的、可以精确量化的善恶报应论述,以通俗易明的话语和意象,激发人们对鬼神等超自然力量的敬畏,强化了天道奖善罚恶的功利色彩。
簿记功过,本是汉代以来官吏人事管理制度之一,作为上级考核下级时的档案依据。东汉中期至魏晋的道教,为了显示天道赏罚的公正严明,在纬书“司过之神夺人笇纪”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一整套诸神(包括心腹神、身中神、司命神和守护家宅的灶神)贴身伺察、簿记功罪、岁日月拘校、除算减年、严格量化的作业机制。经过东汉至魏晋道教的改造、宣扬,这一赏善罚恶机制深入人心,不仅流行于道教徒中,也成为社会上的广泛信仰。
汉末魏晋南北朝佛教“疑伪经”中出现的诸神驻身伺察、簿记善恶、益算减寿信仰,固然是受到当时汉地谶纬、道经及民间信仰相关论述的影响。但其实印度、西域所流行的佛教,本来就有以因果业报、三世轮回为框架的善恶报应论述。①2—7世纪陆续由西域传入中国,以印度佛教文化为主干,融合中国文化,并带有波斯文化若干痕迹的《华严经》《药师经》中,都包含有明确的同(俱)生神居人肩上、簿记善恶以备天神发落赏罚的说法。于是谶纬、道教、佛教和民间信仰相关观念杂糅、融合,形成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神灵监督下的善恶报应信仰。
早期基督教和***教也在近东和欧洲发展出自己的神灵监督下的善恶报应机制,以此向其信众担保公义的实现和神圣公平的报应。其特点则体现在每个人必须经历的由神(上帝、安拉)主持的死后复活—末日审判—赏善罚恶的结局:善人将获得永生,升入极乐的天堂或天园;恶人将被打入地狱或火狱,陷入无止境的痛苦。②早期基督教和***教的这一系列观念可能立足于其基本信仰:与复活之后的永生相比,现世的生命毫无价值。
从不同宗教、文化传统中生长出来的善恶报应观念,在善恶的标准,赏罚的主体和受体,对福报、罪罚的理解和期望,对生命形式的认识,对一神或多神的信仰等许多方面,都有着显著差异。但不同地域的不同宗教系统中的善恶报应信仰,不约而同地以善福恶祸为导人向善的诱因,借神灵之力严密监督和规范信众的言行,针对人们对来世恶报的恐惧和对来世善报的期待,设计出公正公平、因果分明、对当地民众有强大吸引力和威慑力的赏罚模式,从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可观的正能量。
在酝酿本选题之初,承蒙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游龙翔君提示,***教《古兰经》与基督教《黑马牧人书》皆有天使常驻人身、分记善恶的说法,谨此致谢。
责任编辑:尚永琪
中图分类号:K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6)12-0069-16
基金项目:香港研究资助局2014—2015年优配研究金资助(16400914)。
作者简介:吕宗力,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香港科技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秦汉魏晋南北朝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