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恒挑选的民生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已经开始来启航所实习了。由于办公面积有限,关恒安排他们每两人一组,每一组负责值班半天。
这些学生的日常工作就是接待咨询,如果有代写法律文书的,写过的法律文书需要由所里的律师过目认可后才能交给委托人。
与此同时,关恒还要求赵晋平和何军,有出庭的机会,一定要带上这些实习生,以增加他们的实践经验。
关恒对这些来实习的学生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他们在没事的时候,要多学习,多看其他律师写的文章或是出版的律师实务方面的书籍。
傍晚快下班时候,律所进来了一个约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律师在吗?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中年男子进门后就问道。
“你好,你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来自于民生大学的实习生周俪问道,这会儿只有她一个人,其他人都出去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竞业禁止的问题。”中年男子说道。
“竞业禁止?”周俪脑海中过滤了下,好象有这个印象,应该《公司法》还是《劳动法》中有这个概念?这两门课在大二时就学的,已经过去2年时间了。周俪有点不太确认。
正在思考间,关恒回来了。
“关主任,这位先生想咨询竞业禁止方面的问题。”周俪赶紧向关恒汇报。
关恒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对中年男子说道,“先生请坐。”
“关主任是吧,我刚听那位姑娘这样称呼你的。”中年男子坐下后,开口说道。
“还是叫我关律师吧。”关恒微笑着说道。
“那行,我就叫你关律师了。关律师,是这样,我现在遇到一个关于竞业禁止的问题,想听一下律师的意见。”中年男子又连忙说道,“律师咨询要收费是吧?没问题的,律师有付出就应该收费的,这点我能理解。”
遇到这么能理解律师的客户真心不太多,更多的人是一听到律师咨询要收费第一时间转身就走,即使有最终付费咨询,也显得很不高兴。
“先生贵姓,能先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吗?”关恒说道。
“我免贵性孙,是商都电子设备公司的总设计师,我在公司工作了近二十年了。专门负责电子设备设计,本来按公司的规定,我设计的一款新产品在上市后,差不多应该给我将近200万的奖励。可能是奖励太多了吧,公司一直都没有兑现,而且公司的老总还做我的工作,要让我考虑影响,希望我主动放弃这个奖励。”说到这里,孙先生有些气愤,
“奖励是我我应该得到的,怎么能让我放弃呢。所以,我准备辞职。可我和公司签过一份保密协议,协议约定如果我离职的话,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我听朋友说,因为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所以对我就没有约束力。我就想让律师帮我确认一下,这份保密协议对我到底有没有效力。”
“你的保密协议带来了吗?”关恒问。
“带来了。”孙先生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张纸递给关恒。
保密协议的内容比较简单,只有一页,内容无外乎是要求孙先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协议的最后一条就是孙先生所说的“竞业禁止”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