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极谦虚,又间接夸了吴芬,吴芬被他夸得眉开眼笑,说:“你这孩子,嘴巴越来越会说。”
她不由想起从前那个永远都是闷不做声的秦昼,不由感慨:“还是梅子在带孩子这块有主意。”
秦昼垂眼,没有接她的话,伸手夹了块少刺的鱼肉,起身放到蒋甜淑的碗里:“不辣,你尝尝。”
蒋甜淑愉快地接受了秦昼特意夹给她的鱼肉,甜甜的说了声:“谢谢哥哥!”
秦昼总共做了四个菜,四个菜对于四个人来说,并不算太多,但秦昼准备的每盘菜的分量都特别多,平日蒋甜淑和吴芬的饭量不大,就蒋大明多些,每次要吃两碗饭。这些菜如果按照平时每人的饭量,肯定会剩下不少,但这次每个菜的味道都能比拟饭店大厨的,所以到最后全部光盘,蒋大明更是扶着圆滚滚的肚子,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晚饭过后,秦昼要帮忙收拾碗筷,吴芬急忙拦住他,让他做饭都已经非常过意不去了,哪能让他在收拾碗筷?
平常做饭都是吴芬,洗碗是蒋大明,这次自个的活被秦昼抢了,吴芬也没有催着蒋大明去洗碗,自个去厨房洗了。
好不容易偷一次懒,蒋大明心里高兴,开了电视,拉着秦昼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这沙发是在蒋甜淑初一下学期买的,一是庆祝蒋甜淑期末考试成绩不错,二是为了庆祝勤勤恳恳工作多年终于升了年纪主任的蒋大明。
有了沙发,蒋大明最喜就是吃饭后摊在沙发上,他逐渐大起来的啤酒肚估计也是这样半躺出来的。
半瘫坐在沙发上,电视里放着节目,生活好不惬意。
蒋甜淑坐在蒋大明的旁边,看着他微微起伏的啤酒肚,不禁说道:“爸,你吃完饭得运动一下,再这么躺下去,你的肚子得再大一圈,好歹也得在乎点形象吧。”
蒋大明毫不在意地摸了摸肚子:“大一圈就大一圈,你爸我媳妇娶了,女儿也有了,人生早都圆满了,哪还要注意什么形象啊?再说了,在学校有好多老师比你爸我要胖呢。”
那模样,甚至还有些洋洋自得,蒋甜淑顿时无语。
说到娶媳妇这块,蒋大明看了秦昼一眼,随即感慨:“咱们家小昼人长得英俊,学习又好,做饭菜更是一把好手,也不知道以后哪个有福气的姑娘能拔得小昼这个头等。”
这个之前蒋甜淑也好奇过,那样优秀的一个人,最后会和怎样的姑娘在一起呢?
上辈子,她没有任何征兆地重生,没有看到秦昼的结局,这一世,人生再度重来,且关系和秦昼紧密地绑在一起,她有大几率看到秦昼和他的姑娘走入婚姻的殿堂。
冷不丁地,她想起坐校车回程时袁莉问她的问题,趁着这个轻松的时刻,她顺着姜大明的话说:“哥哥以后估计很抢手,不,应该说是现在就很抢手了。”
闻言,秦昼看向她,琥珀色的目光里有疑惑,显然不明白她的意思。
蒋甜淑调皮地朝他吐了吐舌头:“这次我们坐校车从市里回来的时候,我旁边的小姑娘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
秦昼的目光定格在她粉色小舌,刹那间,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心再度不平静起来,蒋甜淑脸上仿佛渡了一层粉红的光晕,大眼睛水盈盈的,好看的不像话,秦昼的心一个劲地“扑通扑通”直跳,仿佛要从心口跳出来似的。
自从与蒋甜淑复联之后,秦昼就一直觉得自己怪怪的,不经意地,大脑就像电脑死机一样停止工作,心脏也不受控制的,呼吸仿佛都困难了。
曾经他以为只是凑巧,但后来才发现,所有人都无法让他产生这种反应,除了蒋甜淑。
他不能理解自己身体的这种行为,甚至认为自己生病了。
蒋甜淑没有发现秦昼的异样,继续笑着说:“那小姑娘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只可惜……”她顿了顿,似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你们一个初二,一个初三,就是我再有心,也不敢给你们拉线。”
毕竟早恋呀!
蒋大明听了,也忍不住调侃道:“我知道我们小昼以后肯定不缺女孩子喜欢,可这才初三,就有小姑娘这么迫不及待了吗?”他故意板起脸看向蒋甜淑,“甜淑,你和爸爸说说,是哪个小姑娘?才初一不好好学习,就想着谈恋爱,我找个机会和她班主任好好谈谈,让她班主任好好和她“谈谈心”,看她还敢不敢想着谈恋爱!”
吴芬这时也洗碗出来了,正巧听到蒋大明这话,不由瞥了他一眼:“人家娃娃也只是说说,你可别真去啊,别给娃娃留下阴影了。”
她对这话题也感兴趣,饶有兴趣地在蒋大明另一边坐下,半开玩笑的说:“你们知道一句话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闻言,蒋大明挑了挑眉,到底是夫妻,两人之间有默契的很,吴芬这么一说,他立刻就明白了,说:“我觉得这个主意挺不错的,不过还得看两个孩子的意思,要是两个孩子都对眼,等两人大学毕业后,就可以和梅子提一下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这话和明说也差不多了,蒋甜淑秒懂。她不晓得父母这是在开玩笑,还是真有这想法,但她只把秦昼当哥哥,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有过其他的想法。
这种事情,即便是开玩笑也不好,万一哪个人一不小心认真了,到头来两人做兄妹都尴尬。
“我和哥哥是正正经经的兄妹关系,你们别乱开玩笑啦!”蒋甜淑半开玩笑着回绝,“哥哥也只是把我当妹妹看待,你们可别吓得哥哥到时候连家都不敢回了。”
方才吴芬那话虽然是以玩笑的形式说出来的,但实际上,也是动了那心思的。她和蒋大明将秦昼带大,这孩子的性格两人都知道,虽然孤僻了些怪了些,但本质上是个好的,而且对待蒋甜淑,更是没得说的好。
蒋甜淑是独生女,虽然现在蒋甜淑还小,但吴芬老早就考虑过她的婚姻问题,万一女儿以后嫁到外地去了怎么办?
万一女儿以后嫁的男人没法知根知底,对她不好怎么办?
纵观下来,反倒是从小带大的秦昼是最合适的人选。
品性好、学习好、人长得也不错,更重要的是对蒋甜淑百分之百的好,要是两人以后能走到一起,吴芬真是做梦都会笑醒了。
然而没想到秦昼还没有说话,女儿就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吴芬有些失望,不过也没敢反驳,毕竟万一真的吓到秦昼了,以后连家都不敢来了,那可就因小失大了。
秦昼十四五岁,情窦还未开,对蒋甜淑有过不经意心动的感觉,但这时的他还不明白,因此情感其实是和蒋甜淑差不多的,真心把她当作妹妹看待,只是亲口听蒋甜淑这样回绝,心里却意外的不舒服。
这天晚上,夜色漫漫,漆黑的夜空中点缀着璀璨的星辰。
秦昼只在城里呆五天,明天他就要离开去城里。
本来原计划是明天直接去汽车站坐班车去市里,但这次林世书跟着尤老师回到城里,林世书这次对尤老师应该是真有想法的,平时最顾生意的他这回也不急着回市里了,将市里的生意暂时搁浅起来。
只和秦昼说,去市里的前一天和他说一下,两人一起直接搭火车去市,再偷渡去特别行政区。
林世书在城里这段时间都是住他姐姐那里,他姐姐林琳一直住在他筒子楼没有搬家。
学校家属区离筒子楼不是很远,秦昼借着路灯昏黄的光芒走着。不远的一盏路灯坏了,灯杆下一小片区域都是黑黑的,像地底凭空而出的大嘴,企图将周围的一切吞噬进去。
遇到这种路灯坏的情况,一些胆小的人可能会绕过那小片区域走过去。但秦昼不怕,他既不怕鬼也不怕黑,面不改色径直走了过去。
途径漆黑的路灯杆时,他听到旁边传来细微的喘息声,还有一个女生细细的嗔怪声:“别,别扯,衣服要坏了!”
许是听到他路过的脚步声,那个女声顿时压抑着轻呼出声:“有人路过,停下!别扯了……”
秦昼眉头微皱,目光不经意地往旁边瞥了一眼,实在太黑了,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隐约看到两个缠抱在一起的身影。
这和他没有关系,秦昼没有多管闲事的想法,装作没看到面不改色的离开。
因着他这一路过,在黑暗中纠缠的两人慌慌张张地整理好散乱的衣服,站在黑暗中往前看那个路过的人。
秦昼这时已经离开那小片黑暗,再度步入昏黄的灯光中。
当看到路过的人只是一个身形颀长的少年时,身影隐在黑暗里的男人吐了口唾沫,从黑暗中走了出来。那是一个满头黄毛的男人,看着二十上下,长相很是猥琐,瘦高瘦高的,背有些驼。
他点了根烟,一手持烟,一手拽拽地插在裤兜里。
“他妈的!”他低低一声咒骂,暴躁道:“小子没长眼吗?看不见老子在这里谈对象?”
他旁边的姑娘略有些小胖,头上顶着时下最流行的爆炸头短发,肤色有些黑,高耸刘海下,是一张与那成熟发型完全不契合的稚嫩少女脸。
这正是蒋甜淑的表妹吴小雅,旁边那个男人是她谈的对象刘成,这个刘成在城里是混社会的,不工作,一天天无所事事,只不过打架特别厉害。当年她妈出轨的事闹得很大,学校好多人都知道了,都孤立她、欺负她,她阴差阳错认识了这个刘成,刘成打起架来特别厉害。
有次回家的时候,她被同班几个男同学骂,刘成就像个英雄一样从天而降,把那群只敢打嘴炮的男生打得落花流水。
那一刻,刘成在她心里就是英雄,后来刘成追她,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刘成手下还有几个小弟,那些小弟都尊敬地叫她一声大嫂,这些都令她非常受用,一日日的,老是和刘成混在一起,令她无心学习,荒废了学业。
她眯着眼打量那个身影,只觉得那个身影很是熟悉,仔细一看,竟是秦昼。
虽然老是和刘成厮混在一起,但实际上,吴小雅还是有那么些羞耻心的,城里虽然没有乡下谁家鸡被偷了,第二天全村人都知道的夸张程度,但在小片区域里面,大部分都是相互认识的。如果大晚上被人看到她和她的刘成哥在路灯杆子下接吻,肯定会被骂。
所以,如果遇到的是其他人,她可能会拉着刘成赶紧离开,不要主动挑事。但看到那人是秦昼,她的态度就不一样了,挽着刘成的手臂,娇滴滴地对刘成说:“成哥,那个人不是个好东西,之前老欺负我!”
虽然没有明说,但实际上,这其中的意思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
小女朋友之前被那小子欺负过,这次好巧不巧碰上了,他这个做男朋友的,难道还能袖手旁观?
见他只有一个人,虽然高,但跟个竹竿似的。
刘成打遍城里无敌手,秦昼这种身板的,他根本没放在眼里。
当下楼主吴小雅的肩,拽里拽气道:“小可怜,之前没有哥哥你受苦,现在有了哥哥,哥哥给你报仇!”
说着,带着吴小雅大刺刺追上秦昼。
刘成大声道:“小子,站住!”
秦昼像没有听到一样,脚下步伐都不带停顿的。
刘成只当秦昼怕了,油里油气对吴小雅说:“瞧,这就是只会欺负女人的孬种,真正遇到事,跑得比谁都快,老子等会帮你搞死他!”
吴小雅崇拜地看着他,重重地点头:“成哥,我信你!”她对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事充满了期待。
当初秦昼拽里吧唧的,被欺负的她根本不敢还手。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了成哥,成哥打架是众所周知的厉害,他一个小小的秦昼,在成哥面前,就跟老鼠遇到猫一样,还有什么能耐呢?
刘成带着吴小雅追上秦昼,又连连喊了几声让他停下,但秦昼依旧和最开始那样,仿佛听不到一般。
这种充耳不闻的态度激怒了他,他的手搭在秦昼肩上,怒目圆瞪:“臭小子,听不到老子的话是吧?!活得不耐烦了?”
秦昼终于停下脚步,目光落到刘成指甲缝里都是脏污的手,冷冷开口:“放手。”
总算开口了,刘成得意。不过看到那双和冷血动物一样冷漠无情的眼,不知怎的,心底冷不丁的有些发怵。
但到底是有名头在身的人,现在小女朋友就在旁边,要是不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一点颜色看看,他以后在城里还怎么做人?
他的手不动,反而更用力了:“臭小子,刚刚叫你怎么不回答?耳朵聋了?”
秦昼肩膀一扭,把他的手甩开。
如果在市里,他的手上来之后,这时候应该已经趴在地上哀嚎。但是现在在城里,又距离蒋甜淑家极近,他不想闹事。
“我今天不想打架,识相的赶紧滚!”
刘成在城里是什么人?哪有人敢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跟他说话?顿时气极,一拳挥了过去:“臭小子,找死!”
出拳又快又准,直接往秦昼鼻子挥去。
能成为城里混混的小头目,刘成多少还有有些本事的,当他这么全力一击,除了少数能站起,大多都直接晕过去了。
秦昼这么一个瘦竹竿,刘成有很大的信心让他倒地起不来。
然而他预料错了,并没有预想中拳头接触脸的触感,仔细一看,秦昼躲开了他的攻击,又略略退了一步,目光冷漠地看着他。
“我今天不想跟你打架。”他再度重复,“识相的赶紧滚。”
刘成还留在方才秦昼躲开攻击的震惊中,心里既惊讶又疑惑,他出拳速度众所周知的快,一般人根本躲不过去,何况秦昼这个瘦竹竿?一定是他运气好!
想到这,他略心安,再度不知死活地挥出拳头。
然而秦昼的速度比他更快,刘成的手才刚出去,就感觉到一股劲风袭来,紧接着,仿佛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他的鼻子上,刹那间,他好像听到什么断掉的声音。
全身的血仿佛在顷刻往一个地方涌去,刘成觉得自己的脑袋想要爆炸一样,随即脑袋一片空白地倒了下去。
远远的,他好像听到他小女朋友的惊呼声:“成哥!成哥!秦昼,你疯了!”
刘成觉得自己在城里的一世英名都在这一刻被人踩在脚底,狠狠蹂躏成了一团垃圾。
唉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他在心里叹气,果然女人都是祸害,他干嘛非要宠着吴小雅?惹上这么一个大魔头。
吴小雅惊恐地瞪着秦昼。
她看到刘成倒地之后,秦昼扭了扭手腕关节,将另一只手的指关节掰得“邦邦”响,他的头冷不丁地抬了起来,那双如恶狼一样极富有攻击性质的目光狠狠望向她。
仿佛下一个目标是她似的。
吴小雅想起刚刚刘成倒地时鼻血肆流的模样,吓得两条腿都打颤了,她恐慌地往后退,牙关不受控制地打颤:“秦昼,我告诉你,你别乱来……不然、不然我告诉姨妈、姨夫还有蒋甜淑你的真面目!”
她死死抠着指甲,目光里全是惊恐,“只要你敢动我一根汗毛,我就把你的所有事都告诉他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事,你表面上装成好学生,实际上比谁都坏,要是姨妈、姨夫还有蒋甜淑知道你的真实样子,看他们还会不会理你!”
闻言,秦昼前进的步伐停了下来,眉头微皱,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吴小雅以为他怕了,那颗恐惧的心略略平息了,心想她真的猜中了。前两天,她从刘成住的地方出来,走到拐角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秦昼背着蒋甜淑走来。
几乎在瞬间,她就退回了拐角,秦昼令她天生就有种恐惧感,她不敢直接面对秦昼。
然而,远远走来的秦昼却不是她印象中如恶魔一般的少年。
他背着蒋甜淑,虽然还是和之前那样面无表情,但这样的面无表情和以往不同,眉眼间有种说不出来的柔和。
他背上的蒋甜淑笑嘻嘻的,似乎在问他什么话,他非但没有不耐烦,反而一句句地回答她。
吴小雅震惊了,这还是她印象中的那个秦昼吗?
她想起一年前的那个夜晚,她爸妈离婚后不久,一群少年闯进她家里,一顿打砸,她继父还有爸妈去拉,结果被那群少年揍得趴在地上起不来,连她也不例外,被抓着头发扇了好几个巴掌。
那群少年离开的时候,一个身形颀长的少年走了进来,赫然是去市里读书的秦昼,他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神情如同来自地狱的恶鬼。
这件事她妈报过警,也调查过,但是查不出个所以然,秦昼那时候好好地在市里读书,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根本没法回来打砸报复,应该是天太黑了,他们看错了。
这件事吴小雅一直处于一种半信半疑的状态,直到今天看到秦昼,她有些恍惚,难道当年真的是看错了?
眼前这个秦昼,怎么看都不像是那个穷凶恶极仿若恶鬼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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