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歌笑道:“才这么几日,应该是还记得那诗的。”叫旁边的小婢,道:“你去找怜花怜月姑娘,请她们来我们这里稍坐。”想了想,道:“就说是胡甲和梁乙两位诗魁求见。”
杨菲尔三人不由向她翻了个白眼。
那小婢面露迟疑,怜花怜月二位现在在馆内炙手可热,比头牌的姐儿还要红,且她们又是清倌,可不是可以随便呼来唤去的。
再说,任何地方都是讲规矩和身份的,她们这些杂使的小婢,可不敢随便乱跑,除非是皮痒了!
见那小婢这样神色,弦歌久混迹市井,岂能不知,可眼下也没人可使唤,遂从荷包里摸出一片金叶子,举在那小婢面前,摇了摇,道:“叫不叫的来,都不怪你,只让你跑个腿去!然后这个就给你,怎样?”
看到金叶子,那小婢立刻眼睛发亮,盯在金叶子上目不转睛。自来这阁里做事,通常收的小费不过几个铜板,再有钱的客人也不会在她们身上花钱啊,这一片金叶子够她两三年的收入了吧。
就真是一顿打也值了!咬咬嘴唇,小婢立时点一点头,转身跑了出去。
若按上次她们散场的时间,此时,怜花怜月应该已经将近散场,如果她们还记得自己这几人,应该会来。
皇家子女再怎样纨绔,对于把握人心这一点多少受些遗传和环境的影响,那二人虽然那晚虽只专注表演,目不斜视,但不管是出于外貌上的吸引,还是对于才华的仰慕,弦歌可以看出那怜花怜月在心里对她们还是有七八分好感的。
果然,只一会工夫,那小婢回来,面带喜色回道:“公子,两位姑娘请你们稍后,她们一会收拾好就会过来。”
旋即,眼睛看向躺在桌边那片金叶子,弦歌一抬下巴:“你的了。”
一副老江湖的做派!
小婢大喜,上前小心翼翼拿起来,揣到怀里,便又靠边站着去了,只不时伸手摸衣兜,脸上泛起掩饰不住的喜悦。
没让几人久等,只一刻多钟,怜花怜月果然抱着琵琶上了楼,进来一眼看到几人,不由面露微笑,双双行了福礼,道:“几位公子安好,没想到还记得我们,怜花怜月感激在心。”
弦歌一幅浪荡公子的样子,上前一手拉住一个,牵着带到桌边坐下,道:“哎呀!辛苦了,辛苦了……两位姑娘赶紧坐下吃些酒菜吧。”顺势揽住二人的香肩,居中俯首道:“想吃哪些菜,告诉公子我,我让他们加菜。”
凑的这么近,怜花怜月两人明显闻到这位自称公子的人的身上散发出好闻的女儿香,不由相视一笑,怜花垂首,似羞似怯,道:“谢公子,那烦公子帮我们点一个龙井虾仁,和一个西湖莼菜汤,我们确实从上午到现在都没吃饭,早就饿了。”
“好!”弦歌抚掌,“这样才象是我的朋友!”遂高声叫小婢去厨房做菜。
竟然已经是朋友了吗?明明这几日并无联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