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就像一只进入警戒状态的梅花鹿,静止不动、蓄势待发,露在外面的圆眼中充满流光溢彩,又无比沉静。
情形越危急她越能冷静下来,即使身上冷到有些打颤。
肖恩与萨默塞斯被半包围了,从两旁雪屋中走出来的人肩上扛着与伊丽莎白的手杖差不多的金属长棍,命令萨默塞斯和肖恩即刻下马。
这些人脸部都被太阳晒到发黑,皆是短发,都穿得很少,服饰奇怪——套头衬衫扎进了裤子里。裤口宽大,脚上不穿靴子,而是穿着露出脚趾的脚面的拖鞋,连斗篷都没披——肖恩知道这是阿托珀勒的传统服饰。
萨默塞斯能肯定他们身上被施加了保暖的术,这里不能用术,若不是早就施好的,就是有“大人物”在。
“你们是谁?”萨默塞斯为确认问道。
“我们来自海上阿托珀勒,这里已经被我们占领了,要活着就下马!”为首那人说道。
“我认为听他们的比较好。”肖恩说。如果萨默塞斯无法用术,最好不要反抗:“下马吧,他们的武器太危险了。”
在阿托珀勒,只有公爵与骑士团团长有权拥有这种武器,起初她以为伊丽莎白的手杖也是此类,如果是的话,她就不用让自己的剑沾满献血了。
被阿托珀勒突围发生在她与萨默塞斯离开区界后的第四天。
两人马不停碲地赶往肖什塔纳南山,见到聚居地会稍事休息、填饱肚子。一路上能打探到先行半日的骑士团的消息,得知他们和两人一样晚上也在赶路,没有多余时间停歇。
肖什塔纳的村落被称作聚居地,因每处最多十户,住的都是雪搭建的屋子。
屋子表面晶莹剔透,是将雪挤压成砖块冻成冰后堆起来的,夏季雪屋融化后肖什塔纳人则就地砍树做帐篷,别有一番随时节变化的趣味。
可惜肖恩没能在这样的屋子里睡上一觉,她与萨默塞斯轮两人在深夜通常都在无人地区,皆是幕天席地。
夜晚睡在大自然中,稍有动静肖恩就会醒来,好像身体配合野外的行程调整状态似的。
肖恩每每睁开眼睛望去,萨默塞斯都维持着同一个姿势——双手抱臂背靠树木——而且在白天醒来后笑肖恩过惯了草食动物的生活。
肖恩忍不住和他争起来,点破萨默塞斯自己也会醒,萨默塞斯又闹小孩子脾气,最终以肖恩的先行脱离结束——这是几日以来两人交谈最多的时候。
雪徒还没有来消息,它们与萨默塞斯约定的时间就剩一天了。
第五日的早晨,肖恩最后一次坐上马。
这几日她和这匹马的关系变得不错,知道它叫吉尔,萨默塞斯骑的那匹是吉麦,两匹马是兄弟关系。
马是忠诚而可靠的动物,知识丰富。依照吉尔和吉麦所说,聚居地每年都会随气候与环境移动,但大抵有三处不会变动。如果不出意外,没有偏离路线的话,他们午后会遇见最后一处聚居地,傍晚到达南边的雪山。
在斜坡上看到点点雪屋在阳光下闪烁时,肖恩心里也满是暖意,感叹几日行程终于要结束了。
只要身上暖和,睡在雪地上也不是太难。肖什塔纳地区无法用术是因为原子无法生成,爱德的术还未失效。
肖恩虽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倒也毫不在意,并为晚上能清楚地看到辽阔星辰而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