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习惯了自由的女真人,不喜欢大明的那种高墙,他们觉得那会阻挡了他们对于天神的信仰。
古代的军队很少夜里打仗,原因之一就是,古代人极度缺乏维生素a。
方正的这支军队,这段时间,一直有喝猪肝汤、猪肺汤,这也是李东泽长期发展情报积累的经验。
爱新觉罗尼堪,带着两个牛录站在城墙上,却因为天黑,古代又没有探照灯,根本瞅不见什么东西。
他们举着火把,站在两米高的城墙上,落在方正等人的眼中,就跟活靶子一样。
“老胡,有没有办法,把那个穿红衣服的干下来?”
方正等人,就在距离城门处二百步的距离停下。
一想到要打仗了,一千多个天雄军,兴奋地浑身都在发抖。
他们也想检验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训练,到底有没有成效。
胡一刀伸着手指头,目测了一下,“没有太大的把握。”
“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先杀一杀他们的威风,把咱们的气势打出来。”
方正招了招手,李东泽赶紧递过来一杆造型奇特的火铳。
这杆火铳枪身极长,表面还雕刻着繁复精美的花纹,一看便不是凡品。
“这是我从沈牧野那搞来的,葡萄牙产的,绝对的!”
胡一刀接过去,入手一沉,惊讶道:“怎么这么重?”
方正嘿嘿笑道:“这杆枪,纯铜打造,足有十五斤重,而且采用的还是最先进的燧石击发装置,跟我这把手铳一样,是出自同一个大师之手。”
“沈牧野说,这把枪,能打三百步。”
胡一刀见猎心喜,抚摸着枪身。
“好,有如此利器,我老胡便试一试。”
胡一刀用牙咬开火药纸包,将火药倒进火门,然后将火门关上,又从随身携带的鹿皮袋中取出一粒铅丸,用油纸包裹着塞进铳管里,再用火条捅实。
胡一刀的身子微微弯曲,手臂、身体、枪身组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形。
他的手指搭在扳机上,眼睛微微眯起,透过枪身自带的准星,面准了二百步之外的爱新觉罗尼堪。
此时的尼堪正东张西望,他身穿清军特色铠甲,一身鲜艳的大红色,外面还罩着一件大红色披风,煞是显眼。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头上戴着的,跟避雷针一样的头盔。
“敌人在哪?我怎么看不见?”
爱新觉罗尼堪,并不知道,危险就在他眼前。
胡一刀屏住了呼吸,手指微微用力——呯!
火花迸现,铅弹在火药爆炸的推动下,以超越音速的速度飞行!
爱新觉罗尼堪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他听到了火铳开火的声音,身体就条件反射的扯过了一旁的牛录。
“噗噗——”
铅弹入肉的声音响起,被爱新觉罗尼堪拉过来当替罪羊的牛录,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铅弹携带着高温,进入这个牛录的体内,瞬间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它没有打到牛录的要害,但是这个牛录已经被判了死刑。
铅弹破坏了他身体内的组织,首先是止不住血,其次是铅弹带来了感染。
在这个没有青霉素、没有抗生素的年代,感染就意味着死亡。
胡一刀见没有打中那个戴避雷针的大官,懊恼的骂了一句
“踏马的!”
方正拍了拍他肩膀:“二百步外,能够击中,已经算是神枪手了!”
随后,他拔出腰间的绣春刀:“天雄军!”
“杀!”
“杀,杀,杀!”
天雄军二十人一排,步伐严整的向白塔镇走去。
最前面的一排是手持木盾的刀盾兵,在他们身后,则是火铳方阵。
至于枪兵,则被放在了最后。
踏——
踏——
踏——
一千号人,以同一个速度,缓慢推进。
每前进一步,都能听到一声震天的喊杀声。
爱新觉罗尼堪反应极快,他高声喊道:“弓箭手,给我射死他们!”
嗡——嗡——嗡——
白塔镇里,只有六百名清军,大多数还是老弱病残。
真正能拉开弓弦的,只有五十多人。